内容提要:有关《水经注疏》版本问题,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学术界多有探讨。本文认为:从1877年杨守敬开始撰著《水经注疏》至今,该书形成的版本包括批注本、稿本、钞本、刻本、铅印本五种,其中批注本、稿本、钞本为最重要。批注本以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为主要底本;稿本包括部分成稿本、初稿本、“宋体净本”和全稿本四种。现藏台湾省中央图书馆的全稿本是《水经注疏》的最后稿本,而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只是汪辟疆、李子魁对初稿本的一种夸张说法;钞本有全稿钞本(即北京本)和北京本再录本二种。北京本再录本抄成时间是在1943—1944年间,而非传统观点认为的抄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关键词:《水经注疏》 版本 杨守敬 熊会贞
清末及民国间,杨守敬、熊会贞师生历经六十载,撰成《水经注疏》四十卷,是公认的一部研究郦道元《水经注》的集大成之作。但这部著作在撰写过程中,由于稿经数易,人经数手,情况变得颇为复杂。单就版本而言,学术界就有数种不同观点。[1]现就个人知见的情况,依成稿或出版时间试作考证如下。
1、1877——1879年间完成的部分成稿本
此部分成稿本原夹杂在湖北省图书馆藏杨守敬撰《荆州府志》稿残本中,是在整理《杨守敬集》过程中找到的。原稿题名“《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稿子用府志专用的方格稿纸抄成,版框高21.5厘米,宽15.5厘米,半页十行,行二十五格。经过核对,在《荆州府志》三册残本中,分别收录内容相同的四种部分成稿本,其中有三种系杨守敬笔迹。每种稿本上又都有若干不同之处的删补、批校,在其中最完整的一稿上还有几处“已写过”的眉批,估计可能还有誊清定稿,但《荆州府志》残本中未见。[2]
据杨守敬自撰《邻苏老人年谱》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记载:该年荆州知府倪文蔚组织人力续修府志,杨守敬被聘为“编纂员”[3],但未明言具体负责的工作。查杨撰《荆州府志》稿,按其题目、内容可分为五部分:即《荆州府治沿革考》、《荆州水道考》、《荆州古地名考》、《春秋时期荆州人物传略》、《荆州有关山水、人物、风情杂钞》。[4]以之核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版《荆州府志》,这五部分内容的部分文字分见于府志《地理志·沿革》、《杂记志·记人》之中,可见杨守敬当时主要参与的是府志《地理志》、《杂记志》的编纂工作。
而《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既然夹杂在杨氏所撰《荆州府志》稿中,且标明“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加之所用稿纸与府志用纸相同,故认定它是当年杨守敬为编纂府志之需而作,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校正<水经注·江水篇>》包括“序”及“《经》、《注》、《疏》文”两部分内容。杨《序》原文曰:
言水道者,《禹贡》、《汉志》尚矣。其次桑《经》、郦《注》,多能依据,但转经传写,《经》、《注》混淆,错简讹字,不可卒读,古今异名,莫知其乡。今为 疏之如左。
文字虽不多,但有关中国沿革地理学的起源,《水经注》的价值以及版本的缺陷,却都说得很明白。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序文最后杨守敬明确提出要对《水经注》“疏之如左”。尽管原稿只是疏证了荆州部分,但由此更可以看出其与《荆州府志》编纂之渊源关系,为判定《水经注疏》开始撰写的时间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另外,从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体例及内容上考查,也可以看出其与后来面世的《水经注疏》稿本有明显的前后承继关系。试举三例证之:
其一,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格式是,《经》文顶格,《注》文另起一行低一格,《疏》文双行小字,这与后来北京、台湾影印的《水经注疏》稿本之格式是完全一样的。
其二,原稿通篇以戴震“殿本”为底本,《经》、《注》混淆之文及脱、衍、错、讹之字一般均依“殿本”改订,并一一引据戴氏原校语作证。唯一例外的一处,原稿首句“江水又东历荆门、虎牙之间”,殿本作《注》文,杨守敬作《经》文处理,但在此句《疏》文中明确指出:“戴本以此十一字作《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估计与开篇有关,因为既然是疏证《水经》及《注》,起首一句当然以《经》文为好,故此处未按殿本作《注》,而依朱谋玮《水经注笺》本作《经》文。从原稿《疏》文内容来看,杨守敬当时是很相信殿本的,一般是以殿本之是非为是非,有时还在《疏》文中做进一步阐述,如“江水又迳南平郡孱陵县之乐乡城北”,戴校云:“此十五字原本及近刻并讹作《经》。”杨按:“南平郡,晋置。乐乡城,吴筑。《水经》不应有之,戴说是。”后来,尽管杨守敬在赵、戴《水经注》相袭公案中拥赵贬戴,但对殿本的价值正像他自己所说是“无雌黄之议”[5]的。而且光绪中叶以后,当他开始全面疏证《水经注》时,仍然选用以殿本为主体的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作为主要的工作底本,将《疏》文“批于书眉行间”[6]。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杨守敬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这是《水经注疏》最早面世的一个简本,而全书“卷叶悉依长沙王氏刊本”[7]。这种情况直到杨氏殁后,熊会贞在续撰中认识到“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遂决定以朱《笺》本为主,“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8]可见,在杨守敬撰著《水经注疏》过程中,自始至终是以殿本为底本的。
其三,据统计,原稿中杨氏撰写的《疏》文共有119条。[9]用这119条与北京影印本《水经注疏》相核校,虽然其中有69条北京本未收,但对收录的那50条,或由杨守敬,或由熊会贞都进行了重新加工,有的增改,有的删并,有的移动,其中以增加新内容者占绝大多数,如原稿“江水自此两分而为南、北江也”句下,杨《疏》云:
按:郦氏所称南江者,洲南之江也;所称北江者,洲北之江也。后儒以“虎渡口” 为 《禹贡》南江经流,籍口郦氏有南江之目,不知非郦意。
北京影印本在此句下,杨守敬先引赵一清《水经注释》文,随后《疏》道:
守敬按:郦氏言分为南、北江者,以下有故乡、龙、宠、邴里、燕尾诸洲在江之中,故分为南、北江。观下“江水断江通会”之文,是明明谓南、北江合会也。袁小修以今“虎渡口”,江水盛涨之时,溢入洞庭,遂附会为江水会澧故道。胡氏(指胡渭《禹贡锥指》-引者按)更附会以洞庭为九江之说。不知自晋以前,江之南、北岸无堤障,江南之水,皆东北流,洈水、油水是也。江北之水,亦夏时泛涨,溢而北出为夏水。后世江身愈高,北岸之水为堤所障,不复分出为夏水;南岸之水亦不复北出,此正古今水道变迁。
将上引的这两段《疏》文对照,可以明显地看出前后继承关系,且后一条更有深度,也更具说服力,针对性更强。
综上所述,《校正〈水经注·江水篇〉》虽然是杨守敬为编纂《荆州府志》的需要而撰写的,但从杨氏“序”文中已明确显现出他要疏证《水经注》的想法,尤其是稿子在体例与内容上与后来的《水经注疏》有着清晰的脉络渊源,因此,认定其为《水经注疏》的早期部分成稿应该说是符合事实的。
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始于光绪三年,说明他开始疏证《水经注》荆州段——即《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也应始撰于光绪三年。根据目前已见资料,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的工作至多到光绪五年就结束了,因为光绪六年的前三个月,他一直在京师忙于考进士,三月会试不中,四月即携眷东渡日本,充清朝驻日公使随员,直到光绪十年五月才回国。因此,《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成稿时间当在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至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间。
此部分成稿本的发现意义重大,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