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音乐文化产业市场现状和与传统音乐的联系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摘 要: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文化的市场功能和产业性质日渐显露,文化可以也应当成为产业逐渐形成新的共识。我国的音乐文化产业主要是以音像业、音乐商业演出等为核心,而随着新型数字音乐传播媒介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音乐产业的生产、分销流通乃至消费形式,使得纯数字音乐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传递。通过对以上各音乐文化产业运作模式的分析,将论述其促进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与发展的可行性。

  关键词:文化产业;市场;传统音乐

  对于国人而言,音乐与产业,在传统观念中不可相连,作为音乐的连接词是音乐“事业”,音乐的服务性、非商业性是传统共识,然而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文化的市场功能和产业性质日渐显露,文化可以也应当成为产业逐渐形成新的共识。

  关于音乐文化产业的内容,吴存东、吴琼的《文化创意产业概论》一书中说到:包括了物质形态的可以成批量生产的产品,如音像、拷贝、乐谱、歌词……等,以及精神技术交流形态的音乐信息、设计、策划、评奖、演出及经纪代理等行业的整体商业服务活动。这将音乐文化产业所涵盖的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进行了较全面的概述。而商业演出作为音乐文化产业的分支,在胡月明的《演出营销》中有着清晰的行业界定――“营业性演出是服务性行业”。

  音乐形成产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形态条件,包括整体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标准,应当具有独立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音乐产业内部生产行业形成完整而相互联系产业链。本文将运用调查法与事实例证等方法来阐述音乐文化产业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并试图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发展新观点,开拓新视野,探寻如何通过产业的形式来传播我国传统音乐。但苦于调查条件有限,未能深入分析,望各位专家读者指教。

  一、音乐文化产业市场的现状

  1.音像制品市场

  音像产业,是指将声音信号或声像信号复制到特定的物质载体上,以商品形式进入消费领域获取利益的事业。音像的产业链包括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等经营环节。其中,制作、出版和发行是产业链中的三大环节。出版环节包括出版与复制;发行环节包括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

  然而近几年来,国内音像市场持续不景气,大型电子音像出版社和公司也感到困难。困难在于产品制作上的多层环节,使得产业链出现制造成本高、运作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等诸多弊端。另外盗版猖獗、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也是音像市场的发展障碍。

  2.商业演出市场

  音乐演出业是指将音乐运作于市场,通过观众消费实现赢利的事业。其产业链包括演出策划方、文艺表演团体、投资方以及演出受众。演出业是为大众提供文化娱乐消费品的行业,产品性质的特殊性决定其根本核心是艺术创作与生产;而演出市场的核心主体是表演艺术个人或团体,现代演出市场无法脱离整体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素养,这些都客观决定了演出市场的成败。

  2.1 国内演出市场

  随着演出市场的逐步法制化、规范化,我国演出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资本及外资资本逐步进入演出市场,民营及海外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及个体演出经纪人、演出场所纷纷出现,活跃了演出市场,演出市场的改革和转型已经逐步得到磨合,市场开始稳步发展。从地区发展看,呈现出以首都北京和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为龙头,中部和内陆各省市跟随的演出市场发展态势。

  2.2 国际演出市场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形成,现代国际演出市场随之出现。这不是一国鼓励的文化经济行为,而是国际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突破传统民族国家及地域界限,在不同国家为某一个剧目安排演出场次与内容的事实,标志着现代跨国演出市场的最终形成。其音乐产品融合传统民族文化及现代文化于一身,具有形象真实的艺术感染力、现场互动交流等特点。

  3.数字音乐市场

  数字音乐市场不同于传统音乐产业行业。它是指在音乐的制作、储存、传播与使用过程中利用了数字化技术的音乐生产和消费形式。如手机铃声、彩铃、MP3、无线音乐等。音乐是一种艺术,而手机则是一种无线通讯工具,二者之间本无人和联系,然而数字的发展却使它们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根据音乐传播与使用方式的不同,可以把数字音乐分为在线音乐与移动音乐两类:前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音乐,可以直接在线欣赏,也可以下载到音频播放器中;后者是通过供应商的增值服务,如下载手机彩铃。据悉,2006 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38.2 亿,无线音乐118.9 亿,互联网音乐1.17 亿。可见它的出现对于其他传统音乐产业行业而言,是个颠覆性的挑战。

  二、与传统音乐的联系

  1.音像制品市场

  在我国,音像市场是音乐文化产业的重要市场。目前,全球音像市场潜力巨大,其消费总量在380亿美元左右,但是,世界各地区所占的市场份额却极不平衡。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到1%。随着数字音乐的入侵,城市消费者对音像制品的热情大不如从前,而在网络没有完全普及的乡镇村,音像制品依然是人们欣赏音乐的主要渠道,然而在当下,音像制品的内容多偏向于城市消费人群,殊不知劳动人民更需要符合他们音乐传统、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娱乐的音像制品。因此音像公司应当积极挖掘土生土长在民族民间的传统音乐(戏曲、歌曲等),拓宽乡、镇、村市场,制造农村消费群体喜爱的音乐产品。

  2.商业演出市场

  2.1 国内演出市场

  在演出中,传统音乐同样可以找到发展之路。通过对传统音乐进行一系列的二度创作与加工,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得以发展,同时也为迎合受众人群的喜好做些创新,虽然这对于传统音乐是一种挑战,但同时也是一个契机。如张艺谋、王潮歌、樊跃执导的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就是一个产业运作与传统音乐音乐成功结合的案例,其创造的商业价值非同一般,每天两场,每场70分钟,场场爆满。据说每场毛利上百万,净利20万。《印象・刘三姐》采用了“四结合”的模式――政府扶持与广维集团投资管理结合;本土文艺工作者与著名艺术家的品牌效应结合;高素质专业艺术队伍与助学扶贫工作结合;开发山水景观大舞台与拉动旅游及相关产业结合。   2.2 国际演出市场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

  国际演出市场是推动传统音乐发展的机遇,是国际市场中的个性名片。正如2008 年“北京音乐与艺术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高层论坛”中,某一国际演出公司老总谈到其公司成功经验时指出,在国际演出市场,他们公司主推原生态民族民间剧目和中国古典文化剧目。把民族文化与国际接轨,吸纳我国各传统音乐文化,注重商业化运作,找到国外观众的文化认同点,使得我国的音乐文化产业在世界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另外,演出市场的音乐消费群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因此可以引导音乐商品价值的延续和派生产品再消费。吴存东、吴琼的《文化创意产业概论》一书中提到“引信”理论,即“在一定环境下经‘引爆’后释放巨大的能量,从而带动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如炎黄风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出《炎黄风情》交响组曲时,逐步开发《炎黄风情》系列的动漫、新媒体绘画、雕塑、工艺品、服饰等产品;流行音乐的粉丝们也会因为钟爱某歌手或明星而购买其代言的非音乐类商品。这种营销的手段也称为“矩阵式营销”,即一个产品为轴心,以其他产业衍生出一个矩面,即衍生产品。再如2005年香港导演徐克的《七剑下天山》,制定了严谨的产业链,如七剑游戏,销售规模达7000亿、七剑动漫,中韩动漫、七剑音乐,出口七剑原声大碟等。2006年湖南卫视的热播剧《大长今》,通过观众对《大长今》的着迷,开发者随即以此为契机,衍生相关产业,如韩国料理餐馆、药膳坊、韩式美容机构等。这一举措不但拉动了消费,同时在国外掀起了一股强有力的“哈韩”热潮,对传播韩国本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相比从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韩语,去韩国求学,这一切都是潜在的利益。

  3.数字音乐市场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

  消费者会根据个人喜好来选择数字市场中的音乐产品,而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类型的消费者,尽力充实自己的音乐产品库。数字音乐市场可以效仿音乐制品市场,积极挖掘传统音乐素材。近几年,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风”正在流行音乐创作中盛行,证明这样“接地气”的创作手法不仅具有我国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气质,而且消费者也很买账。如此既传播了传统文化,又收获了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即营利与公益、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结合。(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胡月明.《演出营销》.[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2] 吴存东;吴琼.《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3] 姚岚.《中国音乐文化产业与传统民族音乐之思考》.[J].《成才之路》.200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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