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提出了在新时期,新闻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种种伦理道德失范现象为出发点,揭示出虚假新闻、新闻炒作、广告与新闻界限的模糊性、有偿新闻、有偿“不”新闻等多种现象。
关键词:新时期;新闻传播媒介;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在新时期,思想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和融合,也不断步入市场化、国际化,传统的伦理道德被质疑和冲击。新闻媒介由于起社会功能的特殊性和其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其失范行为现象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不仅是当下的,而且是影响我国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长期隐患。
一、新时期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失范”就是规范的缺失,道德失范在工具书中是这样解释的:“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存在意义、生活规范的道德价值及其伦理原则体系或者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个人生活发挥正常的调节和引导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失控、失序和混乱。道德失范表征出社会精神层面的某种危机和剧烈冲突,它常常是社会急剧变革或转型时期的产物。”新时期新闻传播过程中受多方面原因的冲击,面临多种诱惑与挑战,由此滋生出了很多失范现象。新闻传播过程中伦理道德失范现象可分为以下几种:
1.虚假新闻
新时期,虚假新闻仍是我国新闻传播媒介的重大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遏制,相反,屡禁不止并且快速增长也暴露了转型期我国方方面面的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像是有目的性的虚假新闻,“新疆人‘滴血食物'传播艾滋病”新闻已经辟谣为虚假新闻,这条新闻通过手机短信、手机报、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传播,不仅引起了受众的恐慌,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我国民族之间的团结友好关系,伤害了民族之间的感情。再像是现如今最流行的“标题党”,新闻传播的标题是一则新闻的关键,是新闻的眼目。例如标题为“孙俪怀孕仍坚持拍戏”,并在标题下附带了几张孙俪穿着宽大的羽绒服在片场的照片,点击进去查看,原来是孙俪在戏中饰演一名孕妇。在新时期,生活节奏的变快,导致受众在阅读新闻的过程中,大部分是通过标题来定位和阅读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报道,但很多时候,点进的标题与新闻内容不符,欺骗了受众。
2.新闻炒作
炒作是“借助媒体反复进行夸大的、不切实际的宣传,以扩大影响”。也有的解释到,炒作是“借助媒体反复进行夸大的、不切实际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有关新闻炒作的问题变得极为普遍,这集中体现在娱乐圈中,明星造势、煽情,以为了提高自身的曝光率。娱乐圈中的明星也为了增加自己的出镜率,不惜用各种各样的新闻炒作自己,甚至丑化自己。也有一些普通人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想尽办法利用新闻资源对自己进行炒作。“芙蓉姐姐”、“凤姐”等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而新闻传播媒介为了扩大自己的发行量、点击率,从而谋取自身的利润,成为新闻炒作的温床。
3.广告与新闻界限的模糊性
近几年以来,新闻媒介在适应新时期新闻传播过程中,一些较大的地方性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新闻栏目,甚至是一些全国性媒体的新闻传播,都面临了很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更多的获取更多的经济支持,默认、迁就了广告经营行为,而广告商为了自身利益和宣传,广告经营行为向新闻传播过程领域不断渗透靠近,就此出现了很多“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像是健康、时尚、汽车、房地产、饮食、酒店等广泛出现的大型商业企业,向新闻媒介提供完整的商业企业信息、新闻事件,进行舆论的制造策划和包装,最终形成的新闻报道或新闻节目并不以广告形式出现,甚至不注明“广告”,多数注明为“专版”或“专题报道”,因为新闻传播报道中的可信度远比广告大的多。
4.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实质上是一种权力寻租,是对编辑设话语权的一种出租,通过出租的方式来获得较大财力集团的支持,从而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1)像是新闻工作者收取费用报道或者是将原有的报道进行改写或者是重登;(2)对某公众人物、公司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或后果的新闻报道发表后,其公众人物、公司单位给新闻报道的记者或者媒体机构送上红包,隔天的新闻报道会刊登出一条于此相关新闻重写的、“更正后的”报道;(3)有些新闻工作者因收取了一些人物、公司单位的红包,通过新闻媒介报道了其相关的信息,目的在于利用新闻媒介做出宣传和报道,因为很多人和公司单位认为新闻传播报道更具有说服力和真实性,其红包等隐性消费远比广告费、宣传费要更具有效用。《纽约时报》记者报中国媒体有偿报道乱象,指出想要在中文版的《时尚先生》上刊登一篇贵公司高层的个人特写,该杂志的广告部门给出了每个版面约20,000美元的报价。如果想要贵公司首席执行官出现在官方运营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价格大约在每分钟4000美元。若是在《工人日报》上登载一篇贵公司的宣传性文章,该报的广告代理提出的报价是每个中文字约1美元。
5.有偿“不”新闻
有偿“不”新闻是指新闻工作者在政治和资本的威逼利诱下,泯灭自己的良心,对新闻事实瞒着不报的行为。这种新闻多见于揭丑性的新闻报道中,像是用有揭丑性质的新闻信息对当事人进行敲诈、勒索;或者是相关人物、公司单位听到有关不利新闻信息,通过新闻工作者或者新闻工作者的上层用金钱和权力压制新闻报道;或者新闻工作者收取了其给的隐性的红包及贿赂,压着本该报道的新闻信息不报道。有偿“不”新闻最为有名的典型案例是,2002年山西省的义兴金矿发生特大的爆炸事故,导致38人死亡,经济损失达一千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第一时间销毁所有矿井的相关资料,填埋毁坏违法副井,并威胁、前散了其余矿工,对38名死者采取焚尸、藏尸等及其恶劣手段,于此同时,贿赂串通当地政府,其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隐瞒真相,统一“两人死亡,四人受伤”的虚假口径,而接到举报前去采访的新华社记者并未赶赴事故现场,而是每人均收到并接受了贿赂,将新闻报道私自压下不报道。事后在媒体的曝光中,这次有偿新闻的丑恶性昭告于天下,业内哗然。
二、结论
总体来说,新时期,我国新闻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失范现象越来越严重,假新闻、有偿新闻、广告与新闻界限的模糊性、新闻侵权、新闻越权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新闻传播媒介与其他多方面在社会转型期的不适应、新闻传播工作者的自身问题、新闻业自身的失德等多种原因诱发这些问题的出现,而就现阶段情况而言,在我们认识和发现了新闻传播媒介的失范现象存在问题的所在,下一步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其问题,才能让其发挥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金炳华.《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4月1日).
[2]吕叔湘、丁声树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五版.
[3]曹颖.《新时期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研究》.大观周刊,2012年第36期.
[4]David Barboza.译者为黄铮.《In China Press, Best Coverage Cash Can Buy》.纽约时报,2012年4月4日(纽约版)A1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