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了兼顾可读性和学术性,选择了一种比较独特的学术文体。在去专业术语的闲适文风中夹杂了一些复杂的图表来概括所论述概念之间的关系。与很多学术着作一样,《体系时代》也喜欢“玩弄”名词,比如说偏偏不用约定俗成的“后现代”概念,而改用“技巧现代主义”来表达写作技巧被固化为准则的含义。对理论的应用散见各处,却都点到即止,福柯的名字就出现了几次,但每次都不超过两三句话。作者的学术“混搭”风与哈佛出版社一贯的风格暗合,获得奖励非学院派批评的特鲁曼·卡波特文学批评奖也不在意料之外,不得不说作者貌似独创的文风里讨巧的痕迹重了一些(它本身就是体系化时代充满矛盾的产物)。但毋庸置疑,这本着作对文学批评的同行仍是很有借鉴意义的。它的主旨不在于文学研究方法论上的创新。作者并不急于拿自己的文字来刷新文学社会学的方法和理论框架,而是选取了另外一条同样常见的路径,即重写文学史的路子。麦克格尔的文学史不提供硬数据也不求面面俱到,挂一漏万的现象当然不可避免,有许多美国作家,如麦卡锡、德里罗等,跟创意写作班不太沾边,故弃之不录,沾边的也有很多没有提到。
麦克格尔不仅能对单个作品作家做出独到深刻的解读,而且把片段连缀成故事的能力也很强。约翰·巴斯(John Barth)一九六六年在宾州大学执教时写作的小说《羊孩贾尔斯》(Giles Goat—Boy)就发生在一个浓缩了人类历史的虚拟校园里,主人公贾尔斯是由计算机系统所创造的机器人,但又被赋予了爱欲和富有直觉激情的“人”性。麦克格尔认为这本小说不仅揭示了同时代很多“校园”小说的深刻寓意,而且预示了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科幻作家的作品里调和机器和人性的母题,如尼尔·史蒂文森(Neal Stephenson)的小说《钻石时代》(The Diamond Age)里男性/技术和女性/情感思维相结合所创造的教育模式。回头来看,巴斯的小说令人信服地成为当代美国文学反思体系化教育如何孕育个性和创造性的一个截面。正如巴斯的写作生涯与他长期在学院受教育和教学的经历有关,纳博科夫的写作也折射出了他与学界的渊源。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他在康奈尔等大学执教期间深深感到了教学对自己创作的牵绊,这个烦恼与他一贯反对将文学社会化的观点互为因果。因此,纳博科夫的文体和叙事风格在根本意义上是痴迷于自我的。《洛丽塔》里的亨伯特和奎迪(Quilty)与《微暗的火》里的Shade和Kinbote是两对着名的双生子,各自为对方的幻影,也是纳博科夫本人的反向透射。不论我们是否同意麦克格尔的评价,书中举的例子很多都烘托出了他的主要观点:写作根本上是有自传性的,但体系时代的自我又是在写作过程和教育、社会体制中被生产出来的,个人的独创性不是简单的有或无。体系时代的文学对社会体系和“自我”、“主体”的纠缠不休尤为敏感,在这些文本里,“自传”的因素有序而隐秘地弥散。
当然,麦克格尔这部作品并非横空出世。(体系时代里还有什么是原创的呢?)从八十年代以来就有一系列学术作品探讨文学研究、经典形成与美国学院体制的关系,但论创作与学院关系的这还是第一部,与二○一一年出版的谈法国理论对美国当代文学影响的着作《理论之后的小说》(Novel After Theory)相映成趣。
最后来讲一下这本书的中文翻译,总体还是细致到位、形神兼备的。笔者白璧求疵,略感译笔有些方面或可再三斟酌,故献芹一二,还望与译者商榷。第一章题名中的autobardolatry被翻译为“莎士比亚式崇拜”,但其实作者是想表示“自我崇拜”,即把自己当成莎翁这般人物的意思,指的是美国进步时代教育观弘扬个体才华的理念。再比如show,don’t tell 的原则翻译成“客观叙事”,虽然意思上接近,但不如“叙而不评”或者“以叙代议”更加精确传神。前面我提到过,中文翻译背封的介绍把这本书定位为美国创意写作史,而中文译本也收入了上海大学创意写作丛书。译者之一葛红兵教授为丛书作序,从中可以看出,翻译的主旨在于借他山之石,介绍美国经验,以促进中国创意写作项目的发展。麦克格尔虽然指出了体系时代文学创作机制中的种种悖论,最终对其成果还是肯定的,因而中文译者这样借用并无特别不当之处。或许可以说,本书的中译本体现的正是麦克格尔笔下体系时代的跨国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