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故事体歌诗与后代说唱文学之关系论文(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01-04

  我本汉家子,将适单于庭。辞诀未及终,前驱已抗旌。仆御涕流离,辕马悲且鸣。哀郁伤五内,泣泪沾朱缨。行行日已远,遂造匈奴城。延我于穹庐,加我阏氏名。殊类非所安,虽贵非所荣。父子见陵辱,对之惭且惊。杀身良不易,默默以苟生。苟生亦何聊,积思常愤盈。愿假飞鸿翼,乘之以遐征。飞鸿不我顾,伫立以屏营。昔为匣中玉,今为粪上英。朝华不足嘉,甘与秋草并。传语后世人,远嫁难为情。(《乐府诗集》卷二十九)

  对石崇此诗,《乐府诗集》明确认定为“晋乐所奏”。前人论之也颇为详细。《乐府诗集》卷二十九《相和歌辞四》引《古今乐录》曰:“《明君》歌舞者,晋太康中季伦所作也。王明君本名昭君,以触文帝讳,故晋人谓之明君。匈奴盛,请婚于汉,元帝以后宫良家子明君配焉。初,武帝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嫁乌孙王昆莫,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送明君亦然也。其造新之(“之”字据《文选》当为衍文)曲,多哀怨之声。晋、宋以来,《明君》止以弦隶少许为上舞而已。梁天监中,斯宣达为乐府令,与诸乐工以清商两相间弦为《明君》上舞,传之至今。”又引《琴集》曰:“胡笳《明君》四弄,有上舞、下舞、上间弦、下间弦。《明君》三百余弄,其善者四焉。又胡笳《明君别》五弄,辞汉、跨鞍、望乡、奔云、入林是也。”郭茂倩以为“琴曲有《昭君怨》,亦与此同”。又《旧唐书》卷二十九《音乐志二》曰:“《明君》,汉元帝时,匈奴单于入朝,诏王嫱配之,即昭君也。及将去,入辞,光彩射人,耸动左右,天子悔焉。汉人怜其远嫁,为作此歌。晋石崇妓绿珠善舞,以此曲教之,而自制新歌曰:‘我本汉家子,将适单于庭,昔为匣中玉,今为粪土英。’晋文王讳昭,故晋人谓之《明君》。”综合各家之论,可知这首歌诗在表演时是与舞蹈、音乐相配的,故既称“歌舞”,又有“上舞”、“下舞”之分,至于由“辞汉、跨鞍、望乡、奔云、入林”五部分组成的胡笳《明君别》五弄,其表演更进一步规范化。由此反观石崇《王明君辞》,可以推知,当年善舞的绿珠也必然是在乐曲的配合下,以舞蹈和歌词来演述昭君出塞故事的。歌诗以第一人称写成,表演者应是以昭君的身份和口吻来演唱的。对此王克芬先生在她的《中国舞蹈发展史》中有一段很精彩的分析:

  晋朝著名舞人绿珠表演的《明君舞》,内容是昭君出塞和亲的故事。目前尚未见到关于这个舞蹈歌情舞态的详细描绘,但从石崇专为宠伎绿珠所制歌词分析,舞者是妆扮成昭君表演的。因为歌词的第一句,就是以第一人称写的:“我本良家子,将适单于庭。”下面又有:“哀郁伤五内,涕泣沾珠璎……延伫于穹庐,加我阏氏(位同皇后)名”等句。可见,舞者是以昭君的身份在歌舞,以代言体的形式在唱述昭君的遭遇和心情。《明君舞》首演者绿珠,它与起于北齐,盛行于唐代的《兰陵王》一样,是扮演一个特定人物的歌舞节目。它们不同于只表现某种风格或情绪的“纯舞蹈”,也不同于以歌舞形式表现故事、情节、人物的歌舞戏或戏曲艺术。它们是两者之间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形式。但是,它们并不因戏曲的高度发展,舞剧的创作而消灭,相反,这种形式至今仍然“活”在许多民间舞和新创作的舞蹈节目中。 [6](P160-161)

  从《王明君辞》而想到《明君舞》,并认定它是“纯舞蹈”与“歌舞戏或戏曲艺术”“两者之间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形式”,这比仅仅把《王明君辞》看作是一首单纯的乐府诗,显然是更接近事实的。从《王明君辞》歌辞来看,其歌、乐、舞相配合表演故事的特点比较明显,并已经超出了汉人送文君的范围。对此,陈胤倩说:“既云送昭君有词,因造新曲,此初出塞,安得遽云‘父子见陵辱’?每见拟古者附会古人事实,不得代言之情,多复类此,亦是大瑕。”萧涤非先生以为“陈氏之评良是” [1](P183) 。其实,两位学者的看法皆与事实不符。因为石崇所讲述的故事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中发展的,他是在“造新曲”,而并不是对汉人送文君曲的机械模拟,何况从他自序中“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尔也。其造新曲,多哀怨之声,故叙之于纸云尔”一段话可知,此曲在当时已经失传,根本无从模仿。因此,这首歌诗即使还不能算作是歌舞戏,但它以歌舞形式表演故事,有人物和情节却是可以肯定的。

  可见,西晋时期不仅出现了一批故事体歌诗,而且这些诗歌并不是仅仅通过语言叙述故事,而是与音乐或歌舞密切相关,具有较为明显的表演性,其集故事性与表演性为一体的特点与后来的说唱文学极为相似。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

  三、西晋故事体歌诗与后代说唱文学之关系

  《秦女休行》的故事,后代文学回应不多,这可能与古代复仇之禁不无关系。但关于昭君故事,在石崇之前,至少已有汉人所作歌诗流传(今已不传),而《汉书》卷九十四《匈奴传下》只提到呼韩邪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墙字昭君赐单于”,昭君出塞后,与呼韩邪生一男。建始二年(前31)呼韩邪死后,继之而立的复株累若 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所叙非常简略。两相对照,可以发现石崇的《王明君辞》已不仅仅是《汉书》的翻版,它更重视对事情发展过程及昭君心理活动的描写,这实际上已经对《汉书》的记载作了一定的改造,明显地体现出由记载历史向讲述故事发展的趋向。石崇之前昭君故事在民间如何流传,我们不得而知,但石崇之后的典籍中所记载的昭君故事则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增饰和敷衍。如《西京杂记》卷二中的“画工图形”、“案图以昭君行”及“画工弃市”,及《后汉书》卷八十九《南匈奴列传》中的“积怨请行”、“临辞惊艳”、“上书求归”等情节,就明显为《汉书》和石崇诗中所无。 ① 这说明不论在正史,还是在小说中,昭君故事都不断有所增饰。而后来的敦煌变文中也有《王昭君变文》,该文开头部分已残,现存残文从出塞途中写起,说唱相间(唱词均为七言),并增加了昭君不乐胡地生活、单于百般开解、昭君因思乡染病亡故、单于悲痛欲绝、匈奴举国葬昭君以及后来汉哀帝时汉使祭奠昭君等情节。可见,昭君故事的传播途径除正史以外,尚有以说唱和歌舞演述两种方式。而后来敦煌变文中作为说唱文学的《王昭君变文》,与《王明君辞》之间不能没有关系。从汉人为送明君而作的新曲,到石崇的《王明君辞》,到《西京杂记》和《后汉书》的记载,再到《王昭君变文》,其间发展演变的轨迹是很明显的。《王明君辞》与后代说唱文学的这种联系,也体现在前述傅玄《秋胡行》、《惟汉行》、《艳歌行》等歌诗中。

  秋胡事最早见于刘向《列女传》,汉武梁石室后壁第一层也刻有秋胡故事。但《秋胡行》古辞不存,故傅玄作有五言《秋胡行》(“秋胡纳令室”)和杂言(以四言为主)《秋胡行》(“秋胡子娶妇”)两首,均采用叙述体。《列女传》中新婚、游宦、归家、赠金、严拒、见母、重逢、投河等情节在傅玄诗中均得到了完整的再现。此后,宋代颜延之《秋胡行九首》和齐代王融《秋胡行七首》则以组诗的方式铺叙秋胡故事。颜诗九首分别写了新婚、远别、良人游宦、思妇念远、采桑、拒金、相见、游子无颜、思妇投河等片段;王诗七首则重点写了新婚远别、别后相思、采桑拒金及相见投河等,在故事情节上并无新的创造。而且与傅玄诗相比,颜延之和王融诗更偏重于情感的抒发,而不太重视故事的讲述。真正从讲述故事的角度对傅玄诗有所发展的是敦煌变文中的《秋胡变文》 [7](卷二) 和元代石君宝的《秋胡戏妻》。后者属于戏曲,可以不论。前者则是典型的说唱文学,其内容虽基本承袭《列女传》和傅玄《秋胡行》,但故事情节已更为复杂。除投河残缺外,游宦、归家、桑遇、赠金、严拒、见母、重逢等原有情节全部保留,并在游宦之前加上了求母(此前残缺)、问妻、遇仙、投魏、劝改嫁、求归等新情节,使故事更加完整、动人。 [8](P248) 这说明从傅玄《秋胡行》至《秋胡变文》,数百年间秋胡故事在民间的流传始终没有中断,《秋胡变文》作为典型的说唱文学,它与傅玄《秋胡行》之间的渊源关系无疑是非常密切的。

  《惟汉行》讲述鸿门宴的故事。《史记·项羽本纪》中就已对樊哙作了非常生动的描写,《惟汉行》歌诗则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艺术改造:

  危哉鸿门会,沛公几不还。轻装入人军,投身汤火间。两雄不俱立,亚父见此权。项庄奋剑起,白刃何翩翩。伯身虽为蔽,事促不及旋。张良慴坐侧,高祖变龙颜。赖得樊将军,虎叱项王前。嗔目骇三军,磨牙咀豚肩。空卮让霸主,临急吐奇言。威凌万乘主,指顾回泰山。神龙困鼎镬,非哙岂得全?狗屠登上将,功业信不原。健儿实可慕,腐儒安足叹。(《乐府诗集》卷二十七)

  傅玄诗对《史记》的改造主要有两点,一是将鸿门宴从《项羽本纪》中单列出来,二是进一步突出了樊哙的英雄形象,其中写樊哙的部分占了全诗的一半以上。对于这首歌诗的表演方式,我们可以晋初流行的《公莫舞》作为参照来加以考察。据《宋书》卷十九《乐志一》记载:“晋初有《杯盘舞》、《公莫舞》。……《公莫舞》,今之巾舞也。相传云项庄剑舞,项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汉高祖。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汉王也。今之用巾,盖像项伯衣袖之遗式。按《琴操》有《公莫渡河曲》,然则其声所从来已久,俗云项伯,非也。”依此,当时流行的说法以为,《公莫舞》也是表演鸿门宴故事,但沈约认为《公莫舞》与项伯无关,当是《琴操》中的《公莫渡河曲》。然《乐府诗集》卷五十四《巾舞歌》古辞序引《古今乐录》曰:“《巾舞》,古有歌辞,讹异不可解。江左以来,有歌舞辞。沈约疑是《公无渡河曲》,今三调中自有《公无渡河》,其声哀切,故入瑟调,不容以瑟调离于舞曲。惟《公无渡河》,古有歌有弦,无舞也。”又否定了沈约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沈约所记《公莫舞》与项伯有关的俗说,直至唐五代仍然为一些学者所坚持。《旧唐书·音乐志》就依然持这一观点。另唐代诗人李贺《公莫舞歌序》曰:“《公莫舞歌》者,咏项伯翼蔽刘沛公也。会中壮士,灼灼于人,故无复书。且南北乐府率有歌引,贺陋诸家,今重作《公莫舞歌》云。”明确称“南北乐府率有歌引”,说明《宋书》所谓的俗说并非毫无根据,如果仅凭沈约的一面之词和《宋书·乐志》所载汉《巾舞》歌诗,就认定《公莫舞》没有表演过项伯故事,恐怕也有些武断。我们以为《公莫舞》歌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是有过变化的,在汉代到唐代的漫长历史中,它可能的确表演过项伯故事,它与传世的汉《巾舞》歌诗可能本不相关,后来却被混在了一起。 ① 如果这一推论可以成立,那也就是说,早在汉代就有表演项伯故事的舞蹈,傅玄《惟汉行》所讲述的故事与项伯故事实际上是二而一的,只不过《惟汉行》将樊哙推到了故事的中心位置,而项伯反而成了配角。两相对照,从表演项伯故事的《公莫舞》到傅玄《惟汉行》,其发展演变的轨迹还是十分清楚的。因此,《惟汉行》即使不是傅玄专为当时流行的《公莫舞》所作,它与后者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

  又唐代有《樊哙排君难》,王国维《宋元戏曲考》目为歌舞戏,但对它的评价却很不高。任二北先生力辨其非,并详考演述鸿门宴故事的各类体裁的作品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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