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艺术哲学的现代转型中的几个问题(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发少。用情感来激发人,好象磁力吸铁一般,有多大分量的磁,便引多大分量的铁,丝毫容不得躲闪。”(《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梁启超把情感和理智对立起来,说“情感这样的东西,含有神秘性,想用理性来解剖它,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情感能变易情感,理性绝对不能变易情感。”(《评非宗教同盟》)因此情感的陶养就变得十分重要。情感陶养就是情感教育。情感教育的目的是扬美善,弃恶丑。怎样来发挥情感教育的作用呢?他认为艺术是情感教育最大的利器。因为在他看来艺术的本质在于情感。这样发挥情感教育作用,重点就在于艺术的创造和欣赏。艺术的情感教育就是要在“移情”的基础上,达到“移人”的目的。移情侧重于艺术创造者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全盘表现,移人则是欣赏者所感发而达到的一种境界。有了这份真情,还要善于表达。“因为文学是一种‘技术’,语言文字是一种‘工具’,要善用这种工具,才能有精良的技术;要有精良的技术,才能将高尚的情感和理想传达出来。”(《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当然艺术家的修养是第一位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情感“极力往高洁纯挚的方面,向上提升aaa,向里体验。”这既是美的要求,也是善的要求。屈原、陶渊明、杜甫都是这方面的代表。同时梁启超也十分注重研究“哪一种情感该用哪一种方式”表达。在《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中列举了五种表情法:即奔迸的表情法,aaa荡的表情法、含蓄的表情法、浪漫派的表情法和写实派的表情法。这对于中国诗歌表情艺术的总结,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世纪之初的这股情感思潮是对中国古代情感哲学的继承和发展。王国维的超功利的美和高尚的嗜好中的悲观情调是传统的老庄思想与康德、席勒,尤其是叔本华的美学相结合的产物,蔡元培温文尔雅的性情,完全是一个儒者的形象,但他既强调美的超脱性,又把情感愉悦性作为美的享乐的前提。而梁启超把情感作为生命的底蕴,甚至排斥理智,具有更浓的近代人文主义色彩。
情感思想蔚然成潮,是与中国近代理智的萎缩相联系的。近代中国先进的思想体系的建立、或者是托古改制,还要披着经学的外衣,或者向西方寻求真理,要么以弱肉强食为人类之公理,要么模仿几何学、代数学建构体系,总觉情寡而理枯。传统中国哲学的“理”范畴演变至近代的情形,由王国维的《释理》一篇可窥全貌。他说“理”之概念“其在中国语中,初不过自物之可分析而有系统者抽象而得”,至朱熹把“理”形而上学化,说“理即太极”,并认为“天理”可以体认、可以“自证”等,王国维批评程朱的根本谬误在于把“理”视为“别若一物”。朱熹又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这样又赋予“理”之一字以伦理学上的价值(善)。戴震所谓“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aaa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与朱熹一样,把真与善“尽归诸理之属性。”王国维对这些传统观念进行了批评,他严格区分了真与善、理性与德性、行为的动机和标准,认为“理性者,推理之能力也。”“不过吾人知力之作用,以造概念,以定概念之关系,除为行为之手段外,毫无关于伦理上之价值。”这样就把传统的“理”范畴的意义确定在认识论和逻辑学上(理性、理由),而剔除掺杂其中的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的意义。其结果这一范畴的内涵是清晰多了,然而却也清瘦多了。王国维的《释理》一篇之很得运用西方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来重建儒家哲学的形而上学的现代中国哲学家冯友兰的同情,谓其“用现代哲学”“用现代逻辑的话说并不难以理解”(《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六十九章)就不难理解了。
四、理想与现实
康有为悬“大同”为社会之理想,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说反对封建主义,旨在“使人人皆得其乐、遂其欲、给其求”,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乌托邦。而现实却尽是束缚人的网罗,“如地狱矣”(谭嗣同《仁学》三十八)。于是有人起而大声疾呼要“冲决网罗”,“冲决君主之网罗”、“冲决伦常之网罗”、“冲决天之网罗”(《仁学.自叙》)等。理想与现实之悬隔若云泥。理想与现实之不隔如何实现?在当时只有诉诸艺术,诉诸艺术的“境界”。
王国维的“境界”是理想和现实的统一。他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又云:“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人间词话》,以下引此书,不另注)这些都比较好地论述了艺术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统一。理想与自然是艺术境界中矛盾统一的两个基本方面,在王国维境界理论的营造上“颇具纲领意味”(佛雏著《王国维诗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73页)。所谓“入”与“出”、“隔”与“不隔”、“有我”与“无我”均围绕此纲而展开。
艺术境界中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需要艺术家深入宇宙人生,却又并不粘滞,在“入”与“出”的交错深化中得以体现。王国维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入乎其内”就是要能“体物入微”,重视外物,能与花鸟共忧乐,对一草一木都有真实之意。这样对象的“生气”与美才能写得出来。又要能“出”,即“有轻视外物之意”,轻视外物,故能奴仆风月,借以体现人的理想。此外“能观”一词也颇值玩味。王国维曾说:“原夫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观也。”(《人间词乙稿序》)这里的“观”不是孔子“诗可以观”的“观”,而来自叔本华美学中的“直观”与“静观”。能观之“我”需是从生活之欲中解脱出来,“犹积阴弥月而旭日杲杲也”,“犹鱼之脱于罾网、鸟之自樊笼出,而游于山林江海也。”(《红楼梦评论》)之自由纯粹的主体,王国维反复强调“无我”,“胸中洞然无物”,即是无“欲之我”,无物持碍。因为“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王国维有“悠悠然七尺外,独得我所观”之句正是此意。要之,诗人必“无我”而后“能观”,以达到“审美的领悟”。这正是“诗人之眼”的卓越处。“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前者可建树“一时之功绩”,后者却往往能观照和再现“天下万世之真理”,相形之下,自有高致。
“入内”与“出外”,均需自然真切,无迹可寻,方能有境界。是造作因袭还是自然真切,这便是区分“隔”与“不隔”的标准。简单地说“真”便不隔。王国维《人间词话》手稿中,&127;“不隔”便有原作“真”处(佛雏校辑《新订〈人间词话〉广〈人间词话〉》,华东师大出版社,1990年,第87页)反之,不真便隔、便无境界。王国维说:“境非独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这种“真景物”“真感情”,来源于诗人体物之妙,而真情更显得关键。因为“感情真者,其观物亦真”(《文学小言》)。唯有情真、景真,才能使“读者但觉亲切动人”,“精力弥满”,才能不隔。否则“其谁信哉”!王国维把真与美(意境)紧密联系起来,以真作为判断意境美的认识论基础。但他对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他说“主观之诗人”侧重于表现(抒发)主观的真情实感,这种真是本源的,源于本性,因此它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强调的是“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的“赤子之心”。“客观之诗人”侧重
世纪之初的这股情感思潮是对中国古代情感哲学的继承和发展。王国维的超功利的美和高尚的嗜好中的悲观情调是传统的老庄思想与康德、席勒,尤其是叔本华的美学相结合的产物,蔡元培温文尔雅的性情,完全是一个儒者的形象,但他既强调美的超脱性,又把情感愉悦性作为美的享乐的前提。而梁启超把情感作为生命的底蕴,甚至排斥理智,具有更浓的近代人文主义色彩。
情感思想蔚然成潮,是与中国近代理智的萎缩相联系的。近代中国先进的思想体系的建立、或者是托古改制,还要披着经学的外衣,或者向西方寻求真理,要么以弱肉强食为人类之公理,要么模仿几何学、代数学建构体系,总觉情寡而理枯。传统中国哲学的“理”范畴演变至近代的情形,由王国维的《释理》一篇可窥全貌。他说“理”之概念“其在中国语中,初不过自物之可分析而有系统者抽象而得”,至朱熹把“理”形而上学化,说“理即太极”,并认为“天理”可以体认、可以“自证”等,王国维批评程朱的根本谬误在于把“理”视为“别若一物”。朱熹又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这样又赋予“理”之一字以伦理学上的价值(善)。戴震所谓“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aaa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与朱熹一样,把真与善“尽归诸理之属性。”王国维对这些传统观念进行了批评,他严格区分了真与善、理性与德性、行为的动机和标准,认为“理性者,推理之能力也。”“不过吾人知力之作用,以造概念,以定概念之关系,除为行为之手段外,毫无关于伦理上之价值。”这样就把传统的“理”范畴的意义确定在认识论和逻辑学上(理性、理由),而剔除掺杂其中的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的意义。其结果这一范畴的内涵是清晰多了,然而却也清瘦多了。王国维的《释理》一篇之很得运用西方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来重建儒家哲学的形而上学的现代中国哲学家冯友兰的同情,谓其“用现代哲学”“用现代逻辑的话说并不难以理解”(《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六十九章)就不难理解了。
四、理想与现实
康有为悬“大同”为社会之理想,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说反对封建主义,旨在“使人人皆得其乐、遂其欲、给其求”,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乌托邦。而现实却尽是束缚人的网罗,“如地狱矣”(谭嗣同《仁学》三十八)。于是有人起而大声疾呼要“冲决网罗”,“冲决君主之网罗”、“冲决伦常之网罗”、“冲决天之网罗”(《仁学.自叙》)等。理想与现实之悬隔若云泥。理想与现实之不隔如何实现?在当时只有诉诸艺术,诉诸艺术的“境界”。
王国维的“境界”是理想和现实的统一。他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又云:“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人间词话》,以下引此书,不另注)这些都比较好地论述了艺术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统一。理想与自然是艺术境界中矛盾统一的两个基本方面,在王国维境界理论的营造上“颇具纲领意味”(佛雏著《王国维诗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73页)。所谓“入”与“出”、“隔”与“不隔”、“有我”与“无我”均围绕此纲而展开。
艺术境界中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需要艺术家深入宇宙人生,却又并不粘滞,在“入”与“出”的交错深化中得以体现。王国维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入乎其内”就是要能“体物入微”,重视外物,能与花鸟共忧乐,对一草一木都有真实之意。这样对象的“生气”与美才能写得出来。又要能“出”,即“有轻视外物之意”,轻视外物,故能奴仆风月,借以体现人的理想。此外“能观”一词也颇值玩味。王国维曾说:“原夫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观也。”(《人间词乙稿序》)这里的“观”不是孔子“诗可以观”的“观”,而来自叔本华美学中的“直观”与“静观”。能观之“我”需是从生活之欲中解脱出来,“犹积阴弥月而旭日杲杲也”,“犹鱼之脱于罾网、鸟之自樊笼出,而游于山林江海也。”(《红楼梦评论》)之自由纯粹的主体,王国维反复强调“无我”,“胸中洞然无物”,即是无“欲之我”,无物持碍。因为“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王国维有“悠悠然七尺外,独得我所观”之句正是此意。要之,诗人必“无我”而后“能观”,以达到“审美的领悟”。这正是“诗人之眼”的卓越处。“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前者可建树“一时之功绩”,后者却往往能观照和再现“天下万世之真理”,相形之下,自有高致。
“入内”与“出外”,均需自然真切,无迹可寻,方能有境界。是造作因袭还是自然真切,这便是区分“隔”与“不隔”的标准。简单地说“真”便不隔。王国维《人间词话》手稿中,&127;“不隔”便有原作“真”处(佛雏校辑《新订〈人间词话〉广〈人间词话〉》,华东师大出版社,1990年,第87页)反之,不真便隔、便无境界。王国维说:“境非独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这种“真景物”“真感情”,来源于诗人体物之妙,而真情更显得关键。因为“感情真者,其观物亦真”(《文学小言》)。唯有情真、景真,才能使“读者但觉亲切动人”,“精力弥满”,才能不隔。否则“其谁信哉”!王国维把真与美(意境)紧密联系起来,以真作为判断意境美的认识论基础。但他对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他说“主观之诗人”侧重于表现(抒发)主观的真情实感,这种真是本源的,源于本性,因此它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强调的是“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的“赤子之心”。“客观之诗人”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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