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艺术哲学的现代转型中的几个问题(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于再现(摹画)客观的真景实物。有人将王国维“境界”说的审美标准概括为“在审美观照中客观重于主观,在艺术创作中再现重于表现,两者密不可分。”(佛雏《王国维诗学研究》,第195页)其当否且不论。但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只针对客观之诗人而言。王国维确说过“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大诗人既具真性情,又知真世相。正所谓“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词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可无大误也。”知“隔”与“不隔”只在一个是否“真”上,类而推之,其“情隔”与“景隔”也即在情是否真景是否真上,具体而言之是也。事实上情不隔而景隔,或者景不隔而情隔都不能达成完美境界,“有我之境”如此,“无我之境”亦然。

王国维在此强调“真”与“美”的联系,使我们联想到梁启超在晚年也很重视“真美合一”(《美术与科学》)。他读杜甫《羌村》、《北征》等描写入微的诗篇,觉得“这类诗的好处在:事实愈写得详,真情愈发得透,我们熟读他,可以理会得‘真即是美’的道理。”(《情圣杜甫》)梁启超侧重强调的是观察“自然之真”。他也指出过“自然派文学,就把人类丑的方面、兽性方面,赤条条和盘托出,写得淋漓尽致,真固然真,但照这样看来,人类的价值差不多到了零度了。”(《欧游中之一般感想》)对自然主义的批评是恰切的。当时社会上泛滥的黑幕小说可以说是自然主义的末流,在20年代思想界又泛起一股“真情之流”,&127;宣扬“唯情哲学”,与上面论及的情感思潮及其对“真”的强调也不无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理想在现实中找不到实现的途径,不得已在艺术中追求其统一,这也正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悲情。而悲剧正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精神慰藉。在中华民族的危急关头,王国维一反人们仍习惯于传统的“乐天”苟安精神,敏锐地发现了《红楼梦》这部“悲剧中之悲剧”的重要价值。他认为“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红楼梦》的作者正是“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解脱之鼎”。以审美的方式来解脱痛苦,从现实看它是悲观消极的,然而其精神价值自不可抹杀。

五、内容与形式

20世纪初,从艺术文化方面看,是一个内容爆炸而形式贫乏的时代,是死的拖住活的的时代。艺术界,革命之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如同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所言:“过渡时代,必有革命。然革命者当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他所提倡的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和文界革命,为改革现实的需要,多注重新名词、新思想和新意境这一属于内容的方面,而对旧风格,旧体裁这一属于艺术形式的方面确很少触及。我们知道,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内容。在一定的范围内,内容的变化并不会引起形式的立即变化,形式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在这个过渡时代,艺术发展的实况是内容和形式之间虽然形成了尖锐的冲突,而中国古典艺术形式的独立性并没有最后突破。在这时,王国维提出了“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下引此文,不另注。)的命题,可以视之为五四运动掀起的艺术形式革命的先声。



王国维说:“除吾人之感情外,凡属于美之对象者,皆形式而非材质也。而一切形式之美,又不可无他形式以表之,惟经过此第二之形式,斯美者愈增其美,而吾人之所谓古雅,即此第二种之形式。”他把美按照近代西方流行的观点区分为两类,即优美和宏壮(即崇高),两者从本质上说都是超功利的,都美在形式。它们的不同在于其构成的因素、样式及作用等方面各具特点。“优美皆存于形式之对称、变化及调和”。宏壮“则由一对象之形式,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大不利于吾人,而又觉其非人力所能抗”,是一种“无形式之形式”。王国维这里所说的“一切形式之美”,即优美和宏壮,是“古雅”的“原质”,故称为“第一形式”,古雅为“第二形式”,用“后天的”、“经验的”方式把自然状态的美表现出来,使“斯美愈增其美”,成为艺术美。这是古雅的作用。第一形式必须通过第二形式才能成为艺术美,因此古雅具有一种独立的价值,“可谓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 。

王国维古雅范畴的提出是为了弥补康德天才论的不足。他认为康德把一切艺术品都归之于天才之作,是不确切的。优美和宏壮唯天才慧眼独识、慧心独创。而大多数的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是通过学习和模仿而成就的,这便归于古雅这一艺术美的范畴。“苟其人格诚高,学问诚博,则虽无艺术上之天才者,其制作亦不失为古雅。”可见他是把艺术“工力”从艺术“天赋”中独立出来,使之取得美学上的独立价值。从实践方面看,因为古雅的能力可由修养获至,“故可为美育普及之津梁”。可见“古雅之价值,自美学上观之,诚不能及优美及宏壮,然自其教育众庶之效言之,则虽谓其范围较大成效较著可也。”王国维对“形式之美”尤其是“第二形式之美”的重视,反映了他普及美育的苦心孤诣,同时也是对我国“文以载道”的传统中重道而轻文,重伦理内容而轻艺术形式的审美定势的勇敢冲击。而他将形式之美分割为第一形式和第二形式,无意之中也给后来的艺术形式革命的方式和途径以一种启迪和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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