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改编与意识形态——兼谈「宏观文学史」的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元杂剧是最早传播到西方的中国古典文学。《赵氏孤儿》等剧本的翻译、改编为西方读者打开了关于中国文学、文化的第一扇窗口,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史上重要的一页。1
  值得一提的是,近代中国学者关于戏剧的研究正是在西方影响下开始的。他们对中国古典戏剧文本的重新阅读和评价,基本上是在西方戏剧话语的框架下进行的,如悲剧、喜剧等许多概念和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舶来之物。
  作为中西文化桥梁的中国古典戏剧,今天仍然是西方汉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比较一下国内和西方的中国文学史的教学、研究,就不难看出古典戏曲在西方汉学中明显占有较大的比重。传统上,这是汉学研究的「起始点」之一,而近20年来又有不少新的研究成果问世。和国内的研究相比,这些成果在批评视角、思维方式等方面各具特色,有借鉴的价值。它们有的体现了西方汉学的传统方法,有的吸收了近年来西方批评理论的新方法,有的在我们看来则反映了跨文化阅读中的「误读」问题。由于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之外阅读中国文学文本,汉学往往可以摆脱中国文化中既有的批评模式和典律(canon)的束缚,而发掘出文本的潜在意义和价值。因此,从东西方文化交流和文化对话的角度对汉学研究进行「再阅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海外汉学研究的译介,特别是在方法论方面的交流,无疑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以便在世界文学的新的高度重新审读古老的中国文学文本。笔者在这篇文章中要特别介绍的,是伊维德(WiltL.Idema)和奚如谷(StephenH.West)二位教授的研究成果。 

  二

  伊维德原执教于荷兰莱顿大学汉学院,最近转任哈佛大学东亚系教授。奚如谷现任柏克莱加州大学教授。他们两人合作翻译的王实甫的《西厢记》(加州大学出版社,1991年)尽可能地保留了原作的风格、用字、意像,甚至双关,是翻译中国古典文学的新的、有益的尝试。在这篇译着的「前言」中,他们提出了许多有关《西厢记》的新颖观点,很有启发性。例如,他们从中国文化中的「阴」、「阳」二元对立出发,指出《西厢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阴」的世界里:夜、水、月、寺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被看作是「阴」的符号。和尚由于已不负有繁衍后代的任务,在儒家宗族文化中已不再被看作真正意义上的男人,而崔家除了一个未成年的欢儿外,全部都是女性。因此,崔张的爱情故事是在这样一个被女人(「阴」)包围、主宰的环境中发生的。张生偏离了儒家仕途经济的正轨(「阳」的世界),进入这个充满性爱的「阴」的世界,经过一番游历,最后终于通过参加科举考试又重新回到了「阳」的世界,并最终为正统文化所「收编」。2
  此外,他们还认为「这部剧中有大量的色情意像和有关性的隐喻,主要是以双关的形式出现。关于这一点大部分的中国和西方学者都保持沉默。」3作者并举了红娘和张生的几处对白来说明这种隐藏的「性」的含义。如红娘嘲笑张生「银样蜡枪头」,以及那首莺莺写给张生约会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等都被认为是具有性的隐喻。结合晚明性文化泛滥的历史背景,这种解读应该不是过于牵强的。在西方文艺批评中,对「性」的问题正在变得愈来愈敏感。而在中国,「性」在文学批评,特别是古典文学批评中还是个禁区。
  然而,伊维德和奚如谷在元杂剧研究方面最有影响力的成果,还是他们关于明代宫廷及文人对元杂剧的改订及其意识形态意义方面的论述。他们近来发表了多篇论文,论证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元杂剧文本,实际上是经过明代文人大量改订的本子,距离元代的演出本,已有很大的差距。其实这一点本是「老生常谈」,并非甚么新的发现。例如孙楷第在《也是园古今杂剧考》中,就将几种明刊本与元代的本子作了比较4:
  然则居今日而言元曲本子,今所见士礼居藏元刊本,是原本也……然此等明抄明刊虽不尽依原本,而去原本尚不甚远;大抵曲有节省,字有窜易,而不至大改原文,皆删润本也。至臧懋循编《元曲选》,孟称舜编《柳枝集》、《酹江集》,皆以是正文字为主,于原文无所爱惜,其书乃重订本也。凡删润之本,校以元刊本,大抵存原文十之八九。懋循重订本,校以元刊本,其所存原文不过十之五六或十之四五。
  至于臧懋循在编辑《元曲选》中所做的大量增删、改订,更是广为人知。然而,伊、奚二人的研究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站在文本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这样一个新的高度,探讨了元杂剧在从「场上曲」到「案头剧」这一嬗变过程中所经历的意识形态转变。他们将《元曲选》及其它万历年间的明刊本同现存的元刊本(如《元刊杂剧三十种》、《古名家杂剧》等)进行比较,在大量文本分析的基础上,令人信服地提出了元杂剧由早期的市井演出到今天的文人案头剧中间的发展线索。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挖掘了文本修订背后的意识形态意义,指出元杂剧被明代统治者接纳、改编为一种宫廷娱乐之后,不但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形式的变化,改变了杂剧的本质,其内容被纳入了正统意识形态的轨道之中。事实上,从民间的、口头的、具有某种颠覆性的「亚文化」发展到被正统的、书面的、符合「诗教」传统的主流文化所吸纳,这正是中国古代大多数文学体裁走过的共同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研究的意义也就绝不仅限于元杂剧,而是有助于发现中国文学、文化发展史中某些具有共通性的普遍规律。
  奚如谷在〈《窦娥冤》之冤:臧懋循对《窦娥冤》的修改〉("AStudyinAppropriation:ZangMaoxun‘sInjusticetoDouE")(《美国东方学会学报》,第111卷,第2期,1991)一文中,将臧懋循《元曲选》中的《窦娥冤》与早期的《古名家杂剧》中的版本进行了比较。在他看来,原本《窦娥冤》的主题是「经济交换和个人的商品化」,表现了当时以城市商人为主的观众的思想和兴趣。而在臧懋循的改编本中,有关因果报应和涉及性欲的内容都被儒家的正统礼教所取代了。该剧的主体变成了对「孝道」、「节烈」等儒家道德观念的说教,因而也就由民间的口语文化发展为文人的书面文化。
  另一篇集中反映奚如谷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文章是〈文本与意识形态:明代改编者与北杂剧〉("TextandIdeology:MingEditorsandNorthernDrama")。5在这篇文章开头,作者就阐明了文本编辑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6:
  我所希望探讨的是:在中国戏曲文本中,对意义的完整、形式的统一的追求如何掩盖着意识形态的灌输;编辑行为本身如何通过将一种不稳定的、混乱的口语纳入严格的书面文本来「驯化」这种口语体;编辑的任务不但是要控制文本的形式─格式和语言─而且还要通过语言来控制内容,来驾驭任何对明代统治者构成威胁的社会或文化能量,来钳制文人的意识形态世界……弒君、篡位、血腥复仇以及不加控制的性欲和掠夺等内容就像那些错字以及被错误理解的片断一样被删去了。
  奚氏认为明代的内府本和文人编辑的杂剧集子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反映了改编者对意识形态的关注。内容方面,有商业文化色彩的隐喻以及有关性、商业、现世报应与仇杀的描写都被儒家的正统说教所取代。而另一方面,编辑者也试图通过版本形式的整饬从形式上约束文本。此外,编辑者试图将戏曲作为一种合法的文类(genre)纳入主流文化。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将表演性的戏曲与书写或印刷性的文本加以区别;(二)将戏曲与正统的诗歌传统联系起来,并藉此将戏曲纳入与先前文学形式相关的发展轨道,建立了「唐诗、宋词、元曲」这类的描述。7
  伊维德的〈我们读到的是「元」杂剧吗?─杂剧在明代宫廷的嬗变〉("WhyYouHaveNeve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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