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历史建构中的跨学科实践无形中逼使我们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些外部的人文社会科学能够进入到艺术本体的研究中且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它和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艺术学理论与其他研究艺术的学科如美学、门类艺术学、文艺学的学科界限究竟该如何区分?作为艺术学理论建设中无法回避的原点性问题,对它们的深入探索揭示了艺术学逻辑建构中复杂的跨学科关联。
首先,从与亲缘学科层的关系看,艺术学具有跨门类艺术和门类艺术学的综合性特征。这种跨门类艺术的特征,使得其区别于门类艺术学。我国艺术学奠基者之一张道一先生曾以经纬作比形象地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用艺术的总体共性和总的特征之经线对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门类艺术之纬线进行贯穿和组织,方能织出艺术学的彩锦'强调对艺术一般的共性研究,并不是凭空臆想,而是克服对艺术仅作分门别类研究之局限提出的必然要求。其针对是传统艺术学科各自为政、四分五裂、彼此不相往来的混沌无序状况。而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了这些学科在蓬勃发展的艺术现实面前的弱小和“失语”地位。比如艺术本身的跨越边界和扩容现象。其一表现为艺术门类的边界被突破,诸如各种艺术媒介之间的交叉、渗透、重组,后现代艺术打破生活和艺术的界限,强调与观众的互动,艺术与网络技术的紧密结合等。其二表现为艺术的跨民族、跨国界现象越来越明显,例如影像、绘画、雕塑、时装秀、动漫形象在全球各地的传播和消费等上述问题由于在门类艺术学中被分割为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因此人为地让学科割裂了问题的整一性,造成知识的碎片化、片段化,也必然造成问题的“缺解”。这说明,艺术学在跨门类艺术中必然进一步走向跨门类艺术学的综合性道路。“它所阐发的艺术学原理既需要顾及所有艺术门类,符合具体的艺术门类的实际,它同样还要适用于理论学科本身的要求,能够兼容各个学科。
其次,从与相邻学科层的关系看,艺术学理论则有跨文化体系和跨相邻学科的特点。这表现为两者在对象范围上存在典型的交叉融合性,以及研究方法上相邻学科层向艺术学领域移楦、渗透和改造适应的情况。
艺术学研究对象不但综合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样式,实现“向下兼容”,而且这种综合的、共性的艺术还体现为“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知觉”的艺术活动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组织过程,艺术活动不但处在人类文化活动的有机联系中,而且具有自身独特的结构——艺术活动的特征和规律不仅仅透过对其中某个单一环节如创作、作品或知觉的深入研究来呈现,同时也在其各个环节组成的完整结构及对外部文化系统的映射中呈现出独特的意义。
苏联艺术学家卡冈曾精辟地分析了艺术在人类文化系统中的独特功用:艺术具有作为文化的“自我意识”的功用。“艺术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不同于文化的其他各个部分,它不是片面地、而是完整地代表文化。换言之,它与文化同形,即具有类似的结构。因此,对于每种类型的文化历史类型、人种类型、阶级类型——来说,归属它的艺术是该文化类型独特的模型,是它的形象‘肖像'。这深刻说明文化诸成分己经渗透到艺术结构内部。研究涵映在艺术结构中的各种文化成分是艺术学的一项重要且困难的任务。爱沙尼亚艺术学家斯托洛维奇以自己的出色研究向我们表明,人类的各种文化活动,诸如认识活动、改造活动、教育活动、评价活动、交际活动、游戏活动等,通过艺术创作过程被有机地融入到综合性的艺术活动中,并且最终凝定在艺术活动的结果——艺术作品——的结构中。艺术结构的复杂性模式直观地表明,“不能把艺术归结为某一个方面,无论归结为形象还是符号,形式结构还是心理学。艺术作品联合各种特征,是对现实的认识反映和评价,是物质结构和特殊的符号系统,是个性独特的、不可重复的精神世界的表现和一种社会现象,是游戏和教育作用的一种手段。所有这些特征系统地相互联系,它们是在整体上不可分割的艺术作品的不同方面。
艺术结构所荷载的各种复杂成分,几乎映射着人类文化活动的一切方面。它们不但是艺术创作过程的结果,同时也是艺术知觉中的主要对象。因此,艺术活动作为人类文化领域“系统对象的整体”,其实包含有各种科学的研究对象成分,诸如心理学、符号学、信息学、社会学、价值学、文化学以及美学的研究对象等。需要警惕的是,这组科学研究艺术学客体的某个方面的目的,并不在于搜集艺术材料作为说明某些一般规律如社会学、心理学或符号学的例证,而是力图揭示这些科学规律(心理学规律、社会学规律等)在艺术活动中的特殊折射,以呈现艺术活动的特征和规律。其结果是产生出新的、交叉融合的学科如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符号学等。在这些研究范围存在交叉重合的跨学科研究中,也会相应地产生相邻科学研究方法向艺术领域移楦、辐射、聚合等现象,从而丰富艺术学研究的手段。对艺术活动的研究,传统的艺术学方法(描述法、历史方法、历史比较方法、历史文化方法、思辨方法等)和艺术学利用的其他科学的方法具有不同的科学权限。这时执行对艺术的解释功能的不是艺术本身的外在概念手段如社会学、心理学和符号学等等的概念手段,而是真正艺术学的概念手段。正如苏联艺术学家齐斯所指出,在艺术学的交叉研究中,不仅应该利用其他科学的原则和材料,艺术学分析的工具不仅应该得到丰富,而且应该根据艺术学本身的传统把这些原则、材料和工具加以提炼。也就是说,其他科学的方法在与艺术学方法的互补关系中,处于隶属地位。艺术学与相邻学科交叉研究的现实意义表现为,“各种方法、各种科学的工具消融在艺术学中,艺术学是使研究艺术的各门科学形成系统的核心。
在艺术学逻辑建构中所呈现的各种跨学科分支和科学方法论工具恰恰对应了其历史建构中艺术批评实践的范式转换,两者构成了艺术学理论与历史的高度统一。这充分证明了理论研究不能脱离历史的具体进程,艺术理论是人类艺术发展现阶段的历史逻辑。
三、跨学科性给艺术学研究造成的现实困境
应该说,跨学科性对艺术学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比如可以充分借鉴美学、门类艺术学等亲缘学科的发展经验,也可以广泛吸收人文社科领域相邻学科的学术成果,在相对较高的研究起点上开始自己的学术探索,从而快速推进学科发展。但跨学科性同时也可能造成学科泛化、研究重心位移,从而暴露出艺术学理论内部各学科语境间的尖锐矛盾,甚至从根本上消解艺术学的学科性,直接动摇了艺术学理论作为一门现代人文学科的存在基础。这也正是目前艺术学理论研究遭遇到现实困境的关键所在。
1.学科定位的模糊
按照艺术学倡导者德苏瓦尔的最初设想:艺术学是介于门类艺术学和美学之间的中间领域,是一座从具体的艺术走向艺术哲学的由可以验证的知识构成的桥梁。跟门类艺术学相比,它是综合性的,应该研究所有的艺术,包括音乐和文学;它还应该对各种艺术进行比较;而不只是对视觉艺术进行研究。跟美学相比,它应该是科学的、客观的和描述性的,而不陷入对美的教条主义的评价或含混不清的猜测[12]。显然艺术学在所有的艺术学科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过渡者角色,也就是说,艺术学这个中间领域和门类艺术学、美学之间存在着“可渗透边界”。它要衔接艺术研究中存在于经验科学与哲学之间的“缝隙”。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艺术学学科定位的模糊。
如果将艺术学定位为艺术哲学,其势必遭到美学的收编,早在20世纪上半叶西方学者李斯托威尔、托马斯.门罗就曾极力主张让艺术学成为美学的一个从属部门网。如果说艺术学是一门以经验实证为基础的艺术科学,那么它又将遭遇门类艺术学的排挤。既然是经验实证的研究,就离不开对具体的艺术现象和艺术作品的观察和思考,但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一般的艺术,一般的艺术只是抽象的概念,现实中存在的只是个别的艺术,如绘画、音乐、电影、戏曲等,而这些己有门类艺术学在研究,艺术学似乎也不能够越俎代庖,做得比门类艺术学更好。这就导致二级学科艺术学学科实践中遭遇到的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艺术学论文很难脱离某一个具体的艺术门类来写,如果脱离具体门类来写,纯粹形而上的东西那就变成美学、哲学了”。[14]另一方面,如果艺术学和门类艺术学都是从具体的艺术现象出发,运用的方法和手段一样,而两者的差异仅仅在于前者要上升到艺术一般,后者停留在艺术特殊,那么,人们有理由发出疑问:为什么门类艺术学研究就不能上升到艺术普遍规律的高度呢?这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吗?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似乎更只存在于毫厘之间,这样艺术学和门类艺术学的界限也就变得很模糊,艺术学也就一直在艺术哲学和艺术科学之间游走。
此外,艺术学的跨学科困惑还表现在艺术学及其亲缘学科中都广泛存在着和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符号学等相邻学科的交叉研究,即大量建立在经验实证基础上的人文社会科学等介入艺术研究领域形成的分支学科,亦存在一般和特殊之分。以心理学与艺术领域的交叉为例,心理学方法和理论可以大量介入具体的艺术领域,形成美术心理学、音乐心理学、舞蹈心理学、戏剧心理学、影视心理学等,那么,存在着一门以艺术一般为研究对象的艺术心理学吗?很显然,这种一般性的艺术心理学要么建立在综合前述门类艺术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么它就得在一开始把研究样本分布在不同艺术领域,如美术、音乐、戏曲、舞蹈、影视等,在共性的艺术心理问题下展开课题设计和研究,而如此广阔且差异极大的领域显然给具体的操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并且,既然是学科的交叉,就存在研究重心上的偏移,比如艺术心理学就有可能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而不是艺术学的分支,尤其是在这个艺术学还缺乏对等的研究对象实体情况下。如果艺术学不致力于揭示交叉研究的艺术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辨析这组交叉学科间的内在联系,事实上这些交叉研究就很容易论为梅尔维尔(StephenMelville)批评的跨学科的“喜鹊理论”拼凑方法论、研究对象和各种学科的文本。艺术学也就沦为一个各种学科对艺术领域嫁接的学术试验场,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学科领域。艺术学就会在跨学科的学术姿态、开放性的理论视野或者是现实性的研究策略中迷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