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现阶段山东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态势良好,但存在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不同社会群体间保障水平差距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尚未真正建立,社会保险监管运营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险立法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需要建立广覆盖、可持续、能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监管。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山东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止2009年底,山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61.0万人、2540.2万人、899.5万人、1064.6万人和703.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5.2万人、686.0万人、35.4万人、199.6万人和65.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全面推开,参保居民1111.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98.6%。2009年山东19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139万60岁以上的农民领到基础养老金¨。上世纪90年代初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老农保参保农民尚有1000余万人,有70余万人领取保险金。
(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近年来,省财政加大了对社会保险的投入力度。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有明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从2003年的661元增长到2009年的1341元。失业保险金也在不断提高。
(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养老金发放方面,从2002年起,全省已连续多年实现基本养老金发放无当期拖欠。与此同时,社保基金运行状况良好。截至2008年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43.7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000亿元。
二、山东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窄,不同社会群体间保障水平差距大
一是大量城镇就业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2009年山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661万人,而2007年山东城镇从业人员已达2500万人,参保人员不到城镇从业人员的七成。二是从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构成看,仍以国有和集体企业为主。2007年山东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480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20%,其参保人数占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总数的56%;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60%以上,其参保人数仅占企业养老保险总量的44%。这说明非公经济及非正规就业群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农村社会保险缺失且保障水平低。目前,农村社会保险主要是近年来推行的新农合制度和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在全省已建立,但目前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不过103元,而城镇职工每人年均医保缴费在1000元以上。新农合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比,无论是报销比率,还是享受的医疗服务,差距都很大。农村社会保险方面,1991年,国家在我省乳山等地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在该制度下,养老保险基金采用“完全积累制”,政府不拿钱,集体补助又常常落空,所以,在很多地方,社会保险实际上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再者,由于当时设立的交费标准是每月2 0元不等,所以,参保人员现在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很低,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正因如此,老农保推进的意义已不大。近年来,青岛、烟台等地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10月以来,山东l9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但目前参保农民不到200万。四是已被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间保障水平差距大。比如:在养老保险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的差距就很大。
(二)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
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除了覆盖面窄外,还有一些明显缺陷。比如,由于缺乏制约有力的支付机制,医保基金很容易被浪费,而为了维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实践中,只能不断提高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和参保职工医疗费用的自负比例,从而增加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同时加剧了医保扩面难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荡然无存,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常突出。
目前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是比较成型的,但并未完全定型。比如,虽然它确立了责任分担机制,但有关各方的责任是没有划分清楚的。比如,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单位的责任没有明确,政府感觉到责任越来越大,而市场机制包括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却发挥不够,家庭保障如何巩固也未有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