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合作——背景、最新进展与发展前景(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亚洲货币基金由于未能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的有力支持而被搁置。但是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发展,由于东亚国家政府特别是中、日、韩、之间加强了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协商。东亚国家政府之间的货币合作逐渐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1999年11月,东盟10+3(东盟10国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峰会在马尼拉通过了《东亚合作的共同声明》,同意加强金融、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对话、协调和合作。根据这一精神,2000年5月东盟10+3的财政部长在泰国清迈达成了《清迈协议》。涉及金融合作的协议有:(1)充分利用东盟10+3的组织框架,加强有关资本流动的数据及信息的交换。(2)扩大东盟的货币互换协议,同时,在东盟与其它三国(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构筑两国间的货币互换交易网和债券交易网。(3)截至1999年底,东盟10+3各国的外汇储备合计额超过7000美元,如果能够将各国外汇储备的一部分用于相互之间的金融合作,这对于稳定亚洲区域内的货币金融市场将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另外,通过完善亚洲各国货币间的直接外汇市场并建立资金结算体系,扩大亚洲货币间的交易。
2000年8月,东盟10+3的中央银行又将多边货币互换计划的规模由2亿美元扩展到10亿美元。货币互换协定的诞生唤起了人们对于建立亚洲区域货币合作的热情,一年以后,这一构想已经获得了实质的进展:扩展了东盟互换协议(Asian Swap Arrangement,简称ASA)和双边互换网络和回购协议(Network of Bilateral Swaps and Repurchase Agreements,简称 BSA)。
1.东盟互换安排(ASA)
1997年, 5个东盟国家,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同意建立互换协议对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流动性支持。2000年11月,互换协议已扩展到所有的东盟成员,并且总额已经从2亿美元增加到10亿美元。互换协议下的货币,除了美元,还包括日元和欧元,其适用的基准利率分别是欧洲日元和欧元的LIBOR(伦敦同业银行的拆借利率)利率。参与国提供的资金按照支付能力可以分为两组。互换安排的基本机制是每个参与成员的最大的借款额限于在ASA下其承诺金额的两倍。互换交易的到期日不超过6 个月,展期期限也不超过6个月。
2.双边互换和回购协议(BSA)
BSA是以美元与参与国货币互换的形式提供短期的流动性援助的一种设施。参与国可以动用90天期限的BSA。首次提款可以展期7次,对于首次提款和第一次展期的适用利率是LIBOR加150 基点。其后,每两次展期的附加利率要另加50个基点,但是不超过300个基点。 BSA 是对那些从设施中提款并需要接受IMF贷款条件性援助的补充。然而BSA则允许占最大提款金额上限至10%部分可以自动支付,与IMF的计划和条件无关。2000年11 月东盟10+3 财长会晤后,中国,日本、韩国开始与东盟国家商讨BSA事宜。到目前为止,包括日本和各个东盟国家的3个BSA已经发表,其他的包括中国,日本和韩国的4个BSA已经进入谈判的高级阶段。东盟10+3 互换安排的基本机制是:第一,互换安排是对目前IMF提供的国际融资的补充。第二,原则上,金融援助与IMF提供的设施是相互联系的。提款权最大金额的10%与IMF提供的便利是无关的。第三,每次安排下提款的最大金额由双方磋商决定。第四,支付额将根据提供互换国家之间的磋商以一致的方式实行,各国要协调磋商进程。
清迈构想的实现及其拓展表明了亚洲国家在货币和金融合作方面的信心,极大地鼓舞了各方参与货币和金融合作的热情。清迈协议之后,亚洲的货币和金融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各方对这一合作的立场和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亚洲金融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欧洲联合相比,亚洲金融合作仍然举步维艰。欧洲货币合作不仅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而且欧洲联合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欧洲的文化、宗教和政治传统。这种类似的传统在亚洲仍未出现。除了政治因素外,目前亚洲金融合作面临的难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方面的差异、分歧和利益冲突所导致的相互缺乏信任,是亚洲金融合作难于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
亚洲区域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7年ASEAN成立。ASEAN的成立最初是出于政治和地区安全的目的而建立的。20世纪80年代之后,由于东亚经济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亚洲区域合作朝着经济合作的方面发展,1992年ASEAN倡议建立区域内自由贸易协议。1989年出现了APEC。在亚洲区域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亚洲传统”,这种亚洲传统由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强调非正式性,二是强调达成共识(Lewis,1999)。西方国家的多边协议和国际合作所遵循的原则与此恰恰相反。谈判者强调的是彼此立场的分歧,并通过正式的制度确保利益的妥协和合作的实现。这种强调非正式性和达成共识的“亚洲传统”并不适合区域货币合作。区域货币合作意味着各国需要部分让渡制定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尽管东亚经济目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从危机中复苏并防范下一次危机,但ASEAN和APEC至今在这一领域毫无建树。一家曼谷报纸《民族》曾经失望地谈到,“过去12个月中的经济和金融动荡正在使已有的区域组织摇摇欲坠”。
2. 亚洲各国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是发展亚洲货币合作的重要障碍。
按照最优货币区理论,区域货币合作的基础是相近的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以及要素的自由流动。只有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相近,区域货币合作才可能使各方在应对外部冲击的时候获益。否则,在区域内部货币对外联合浮动的时候就可能在贸易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政策方面出现种种矛盾,很可能使合作流产。目前亚洲各国的现状阻碍了在亚洲建立最优货币区的可能性:(1)亚洲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NP计)除日本外都是发展中国家,日本为第一层次,亚洲四小龙为第二层次,中国与亚洲的四小虎为第三层次,其他国家入越南。柬埔寨。老挝为第四层次。各个层次之间有较大的差异。(2)亚洲各国与地区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较差,对要素流动的限制很多,其中人员流动的限制更严格,流动性最强的资本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金融危机后这种限制进一步得到加强。(3)各国经济开放度差异很大。除中国与日本有比较健全的产业体系外,其他国家的产业结构出现较大的相似性。(4)东亚的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东亚的金融市场中除了香港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之外,其余的都限于本国范围内,亚洲美元市场不发达,金融一体化的程度较低,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长期债券市场的发展滞后。
3. 亚洲金融合作缺乏“领头人”。
欧洲货币一体化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有强大稳定的德国和强劲稳定的马克。伴随着日本贸易金融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日本在对外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地位急剧提高,正逐步取代美国成为东亚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的核心和主导。然而,日元的国际化程度并不高,不仅无法和美元匹敌,而且与欧元出现之前的马克也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日元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比重较低。尤其是,目前日本经济的软弱状态和日元的不稳定状态并无好转的迹象。因此亚洲的金融合作缺乏“领头人”。
五、 亚洲金融合作的发展前景
目前对于亚洲国家来讲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防范新的危机的发生,因此建立紧急的救援安排和防止以邻为壑的竞争性贬值对东亚国家尤其
1999年11月,东盟10+3(东盟10国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峰会在马尼拉通过了《东亚合作的共同声明》,同意加强金融、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对话、协调和合作。根据这一精神,2000年5月东盟10+3的财政部长在泰国清迈达成了《清迈协议》。涉及金融合作的协议有:(1)充分利用东盟10+3的组织框架,加强有关资本流动的数据及信息的交换。(2)扩大东盟的货币互换协议,同时,在东盟与其它三国(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构筑两国间的货币互换交易网和债券交易网。(3)截至1999年底,东盟10+3各国的外汇储备合计额超过7000美元,如果能够将各国外汇储备的一部分用于相互之间的金融合作,这对于稳定亚洲区域内的货币金融市场将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另外,通过完善亚洲各国货币间的直接外汇市场并建立资金结算体系,扩大亚洲货币间的交易。
2000年8月,东盟10+3的中央银行又将多边货币互换计划的规模由2亿美元扩展到10亿美元。货币互换协定的诞生唤起了人们对于建立亚洲区域货币合作的热情,一年以后,这一构想已经获得了实质的进展:扩展了东盟互换协议(Asian Swap Arrangement,简称ASA)和双边互换网络和回购协议(Network of Bilateral Swaps and Repurchase Agreements,简称 BSA)。
1.东盟互换安排(ASA)
1997年, 5个东盟国家,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同意建立互换协议对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流动性支持。2000年11月,互换协议已扩展到所有的东盟成员,并且总额已经从2亿美元增加到10亿美元。互换协议下的货币,除了美元,还包括日元和欧元,其适用的基准利率分别是欧洲日元和欧元的LIBOR(伦敦同业银行的拆借利率)利率。参与国提供的资金按照支付能力可以分为两组。互换安排的基本机制是每个参与成员的最大的借款额限于在ASA下其承诺金额的两倍。互换交易的到期日不超过6 个月,展期期限也不超过6个月。
2.双边互换和回购协议(BSA)
BSA是以美元与参与国货币互换的形式提供短期的流动性援助的一种设施。参与国可以动用90天期限的BSA。首次提款可以展期7次,对于首次提款和第一次展期的适用利率是LIBOR加150 基点。其后,每两次展期的附加利率要另加50个基点,但是不超过300个基点。 BSA 是对那些从设施中提款并需要接受IMF贷款条件性援助的补充。然而BSA则允许占最大提款金额上限至10%部分可以自动支付,与IMF的计划和条件无关。2000年11 月东盟10+3 财长会晤后,中国,日本、韩国开始与东盟国家商讨BSA事宜。到目前为止,包括日本和各个东盟国家的3个BSA已经发表,其他的包括中国,日本和韩国的4个BSA已经进入谈判的高级阶段。东盟10+3 互换安排的基本机制是:第一,互换安排是对目前IMF提供的国际融资的补充。第二,原则上,金融援助与IMF提供的设施是相互联系的。提款权最大金额的10%与IMF提供的便利是无关的。第三,每次安排下提款的最大金额由双方磋商决定。第四,支付额将根据提供互换国家之间的磋商以一致的方式实行,各国要协调磋商进程。
清迈构想的实现及其拓展表明了亚洲国家在货币和金融合作方面的信心,极大地鼓舞了各方参与货币和金融合作的热情。清迈协议之后,亚洲的货币和金融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各方对这一合作的立场和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亚洲金融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欧洲联合相比,亚洲金融合作仍然举步维艰。欧洲货币合作不仅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而且欧洲联合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欧洲的文化、宗教和政治传统。这种类似的传统在亚洲仍未出现。除了政治因素外,目前亚洲金融合作面临的难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方面的差异、分歧和利益冲突所导致的相互缺乏信任,是亚洲金融合作难于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
亚洲区域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7年ASEAN成立。ASEAN的成立最初是出于政治和地区安全的目的而建立的。20世纪80年代之后,由于东亚经济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亚洲区域合作朝着经济合作的方面发展,1992年ASEAN倡议建立区域内自由贸易协议。1989年出现了APEC。在亚洲区域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亚洲传统”,这种亚洲传统由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强调非正式性,二是强调达成共识(Lewis,1999)。西方国家的多边协议和国际合作所遵循的原则与此恰恰相反。谈判者强调的是彼此立场的分歧,并通过正式的制度确保利益的妥协和合作的实现。这种强调非正式性和达成共识的“亚洲传统”并不适合区域货币合作。区域货币合作意味着各国需要部分让渡制定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尽管东亚经济目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从危机中复苏并防范下一次危机,但ASEAN和APEC至今在这一领域毫无建树。一家曼谷报纸《民族》曾经失望地谈到,“过去12个月中的经济和金融动荡正在使已有的区域组织摇摇欲坠”。
2. 亚洲各国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是发展亚洲货币合作的重要障碍。
按照最优货币区理论,区域货币合作的基础是相近的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以及要素的自由流动。只有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相近,区域货币合作才可能使各方在应对外部冲击的时候获益。否则,在区域内部货币对外联合浮动的时候就可能在贸易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政策方面出现种种矛盾,很可能使合作流产。目前亚洲各国的现状阻碍了在亚洲建立最优货币区的可能性:(1)亚洲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NP计)除日本外都是发展中国家,日本为第一层次,亚洲四小龙为第二层次,中国与亚洲的四小虎为第三层次,其他国家入越南。柬埔寨。老挝为第四层次。各个层次之间有较大的差异。(2)亚洲各国与地区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较差,对要素流动的限制很多,其中人员流动的限制更严格,流动性最强的资本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金融危机后这种限制进一步得到加强。(3)各国经济开放度差异很大。除中国与日本有比较健全的产业体系外,其他国家的产业结构出现较大的相似性。(4)东亚的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东亚的金融市场中除了香港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之外,其余的都限于本国范围内,亚洲美元市场不发达,金融一体化的程度较低,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长期债券市场的发展滞后。
3. 亚洲金融合作缺乏“领头人”。
欧洲货币一体化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有强大稳定的德国和强劲稳定的马克。伴随着日本贸易金融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日本在对外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地位急剧提高,正逐步取代美国成为东亚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的核心和主导。然而,日元的国际化程度并不高,不仅无法和美元匹敌,而且与欧元出现之前的马克也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日元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比重较低。尤其是,目前日本经济的软弱状态和日元的不稳定状态并无好转的迹象。因此亚洲的金融合作缺乏“领头人”。
五、 亚洲金融合作的发展前景
目前对于亚洲国家来讲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防范新的危机的发生,因此建立紧急的救援安排和防止以邻为壑的竞争性贬值对东亚国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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