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企业家劳动价值的基本对策
首先,进一步转变观念和解放思想。一是社会对企业家的劳动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长期以来,我们对企业家管理劳动的生产性、复杂性、高智能性、创新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以致于在企业家的劳动报酬方面没有真正贯彻和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二是企业家阶层自身也应对自己的正常权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目前,我国之所以出现企业家劳动不能得到合理回报的现象,也与企业家自身面临的心理压力有关,比如担心一旦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后,容易遭到社会的议论,影响干群关系和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甚至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因此他们一方面渴望自已的劳动得到社会的认同,但另一方面又对其应得报酬存在很大顾虑,从而在分配上表现出明显的从众意识倾向。
其次,营造企业家生成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企业家职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对于企业家阶层的生成来说,并不是上级部门选派出来的结果,真正的企业家是通过市场竞争而逐渐生长和形成的,他们的报酬界定也应主要由市场力量来决定。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和摸索,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些区域性的企业经营者的市场,这仅仅是企业家职业化和市场化的开端。减少政府干预,进一步推进企业家的职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最后,继续探索和完善企业家激励与约束机制。比如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明确界定经营人员的范围,并在企业内部实行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之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任期已满不再符合要求者,就不能再担任岗位的领导职务,以防止年薪制度变相成为给经营者长工资的办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国有产权和股权代表,真正实现经营者责、权、利的三者结合,从而达到激励和约束的初衷。对于试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企业,国家应尽早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如开放期权市场、允许股票变现等,以解决实施股票期权中的政策法规障碍。
此外,在激励机制中,还应突出风险的意识和原则。据美国《幸福》杂志对全美200家最大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总裁们的报酬基本上是由2l%的工资、27%的奖金、l6%的长期激励、36%的股票类收入构成,劳动收入与财产收入并举、风险收入超过基薪收入的特征非常明显。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在企业家约束机制方面,一是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合乎规范的公司体制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与经理班子组成一套分工明晰、权责明确、协调配合、互相制衡的公司领导机构,从而起到组织约束的效应;二是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增强收入的透明度,尤其要注重对企业家的职位消费进行有效的约束;三是通过完善和规范企业家市场,在促进企业家生成和有效流动的同时,运用市场机制来约束其在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甚至非法行为;四是强化媒体约束功能,使其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