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现阶段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由于对公司追逐绩效本质性的忽视,制约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从公司追逐绩效的本质属性着手,以公司绩效为中心来采取相应措施,建立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绩效 完善
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公司中进一步推进,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结构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促进公司运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运行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最终体现为公司效益的增长。但现阶段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还存在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不相适应的问题。我国的公司管理者要进一步从公司设立和存续的根本点出发,认清治理结构的本质属性,使其适应公司运作,更好地为经营管理服务。
一、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均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内容,核心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目的是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公司治理结构是为维护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是以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为前提,对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所作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好坏,直接决定公司运作效率的高低,是能否实现公司与股东最大利益的关键。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现代公司只有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合理分配各项权力,明确各项责任和利益,才能为实现股东意志和公司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而建立和发展的。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适应这种经济体制转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可避免地存在与有效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公司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一种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公司,由于改革的路径依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公司股权结构往往是公有股权占主体。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因受传统
“家族式”管理影响,股份一般是在家族或有血缘关系的成员之间安排,股份大小与家族地位密切相关。我国公司股份设置中绝对控股、股权过于集中的现象普遍存在。绝对控股、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治理上的“强权控制”,绝对控股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把本应归属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变成了大股东的个人意志,公司治理实质上变成了“独裁治理”或“君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