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公司绩效本质,着眼于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选择。
(一)构建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结构的设置决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与运作,影响运营效率和效益,对公司绩效产生直接影响。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从股权结构设置着手。国内外的学者、专家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高度分散的结构相比,有一定的集中度、有相对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核的公司绩效最好。因此,要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来设置股权结构。在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可通过发展企业法人相互持股来重构公司股权,赋予公司法人以直接对外投资的股东代表权,鼓励公司之间相互参股,相互渗透。或可借鉴国外先进的股权设置模式,引入银行资本、债转股等来增容股东份额。
(二)增强公司治理思维。
公司治理结构从狭义上讲,涉及的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会”之间的权力制衡和运行规则。只有“三会”构成合理、权限适宜、程序规范,才能实现有效制衡和运转高效。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必须解决我国公司中董事会、监事会构成不合理,股东、董事、监事身份观念不强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更新治理观念,增强法人治理思维,树立法的权威,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股东、董事、监事对自身身份价值作一个新的定位,重构思维习惯,掌握角色概念,正确行使角色权利。要改变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程序,减少行政命令干预和家族管理操纵,实现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直接负责,减少董事、监事对个别股东或外在权利主体的依附性。
(三)健全公司治理监管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包含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决策机构,经理层是公司治理的执行机构,股东会和监事会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公司治理的监管机构(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但股东会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表现在对董事会重大决议的审议上,据此笔者认为股东会也可看作公司的监管组织)。决策和执行层面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绩效的高低。监管层面的好坏,则是绩效提升的有力保障。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健全公司的监管体系。要强化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表达意志的场所,对董事会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应提高对股东大会的重视,真正发挥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的选择权来影响公司运作,加强监管。要发挥监事会作用。由于股东一般比较分散,召开股东大会和作出决议耗费的时间、人力和物力较大,且程序繁杂,难以在日常运作中发挥及时有效的监管作用,这时候监事会的作用就体现出来。发挥监事会的监管作用,关键在于对监事会责、权、利的定位,确保监事相对独立的地位,制定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业绩评估体系,使监事的利益与公司的绩效直接挂钩。
(四)健全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所有者更多地是从监管角度去干预公司运作,经理层成为公司运营的直接关系人,对公司运营效率和效益具有关键意义。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也就成为健全经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要与公司绩效水平的高低紧密联系起来,使经理层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绩效之间形成某种程度的互动相关关系。现在逐渐为大家所认同的做法主要有:实行经理层年薪制,将经理层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相对固定,绩效年薪与公司绩效直接挂钩,视公司绩效的高低而变动,使经理层有压力,有动力,有激励,有约束。要大胆改进经理层的选拔任用方式,打破传统的行政指定或家族继任模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选人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