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彼后我国商业银仟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基于权变理论的研究视角(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5.垂直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保证相关信息能够自上而下及时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
6.互通性原则。要求银行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
7.程序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
8.分散与集中相统一原则。要求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与此同时,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高层的首席风险官负责,由首席风险官统筹规划。
四、结语
组织结构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的影响因素,由于文章篇幅所限,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进行详细论述,本文基于权变理论并借鉴国际先进模型和参考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规定,得出设计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的八大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构建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提供一些借鉴。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根据权变理论,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银行的最佳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但不同的银行根据各自所面临的具体环境,并遵循文中提出的有关设计原则,总能构建一个最适合自身状况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正确的组织结构应能很好地适合银行的实际情况,保证银行能够有效运行,并充分控制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