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中小企业在目民经济体乐中占捂举足轻重之地位,但其生存和发展却受到“融资瓶颈”的严重制妁,而通过立法对其全融扶持是促进其发展之行之有效做法。对我国中小企业全融扶持之立法必要性和现状做出分析,井确定对中小企业全融扶持立法所求目标和遵循原则.从而构造出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台理法律制度。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 金融扶持 立法对策
一、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必要性和立法现状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解决劳动力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与大企业进行协作配套、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出举足轻重作用。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劣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导致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受到诸方面因素制约,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融资瓶颈”。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及管理制度不健全,担保能力弱,抵押品品质不高,单笔借款数额较小,借款笔数多,手续复杂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关注风险和收益的商业金融机构认为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大,成本高,盈利少,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而依据稳健经营原则更愿意与大企业合作,从而对中小企业融资要求树起高高门槛。拿乡镇企业为例,尽管其提供了1.3亿劳动力就业,创造1.7万亿元增加值,但每年信贷规模仅占总规模的7%~8%左右;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知名度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且依照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上市融资之苛刻条件,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叹为观止。故此“融资瓶颈”已成为目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面对愈来愈重的市场压力和加入WTO后国际挑战,对于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等待无疑意味着死亡。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自然运行的必然产物,单靠市场本身难以解决。
但鉴于中小企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地位和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市场经济发达国度多是动用公权力对此进行干预,表现为纷纷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律、法规和央行动用宏观调控手段,对中小企业实行卓有成效的金融扶持措施。事实上,我国近年也逐渐走出“抓大放小”的误区,开始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表示关注,并陆续出台一批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规章制度。如1999年5月21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发<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14日经贸委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度发<关于调整信贷投向,改进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此外还有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如福建省政府近期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客观上讲,近年出台的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措施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出一定积极作用,但跟市场经济发达国度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力度及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之难度相比,其弊端与不足显而易见:
一方面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法律体系不完备,缺少制定一部核心作用的基础性法律指导。市场经济发达国度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一般有一个较为科学的立法体系:即颁布一部基础性的中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作出方向性和原则性之规定,然后以此为基础,公布实施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以使基础性法律原则落到实处。但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制定一部有关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专门性法律,况且立法紊乱、政出多门,不仅影响到法律的相互协调配合,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一定滞后作用。
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立法层次低,内容不甚完备市场经济发达国度如美、日等国一般都有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专门中小企业法律,对金融扶持政策作出权威性规定,而我国现有立法皆由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规章,而不是以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形式表现,这就使得金融扶持立法层次较低,权威性大打折扣,适用起来非常不便而且立法技术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低层次水平,致使金融扶持之政策制定缺乏统一规划,法之前瞻性匠缺,许多他国已证明行之有效且符合我国实际需要之措施未作规定,严重制约我国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力度和宽度。
二、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立法目标和指导原则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法律制度,更好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摆在立法机关和理论界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而要开展这项工作,确定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立法目标和指导原则是首要做之事。
从健全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法律体系看,必须尽快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对金融扶持做出原则性和方向性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应在相当长一段时问保持稳定,以便为政府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活动提供总体框架和指导原则。同时,国务院、相关部委、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地方政府应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之原则性规定,及时制定出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并及时修订现有法规、规章等,从而形成一个统一高效、构筑科学的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法律体系从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之立法内容来看,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同时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制定出一整套符合我国实际、有利中小企业发展的科学、高效金融扶持制度。其内容应包括对中小企业优惠融资、信用补充、资本扩张、建立发展基金、创新基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协助金融互助、开展对中小企业咨询和指导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