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新农村建设发展路径研究(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5、加强农村基本医疗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建设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手段。一是要强化镇卫生院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村卫生室逐步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制订发展规划,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逐步进行达标验收,努力实现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二是积极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切实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药品价格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农村卫生机构有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三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重大疾病。四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特殊的资助政策,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等方式,加强对面向农村的适用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乡镇卫生人才。

6、建立健全农村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从注重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转变到协调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来。在人口多、低子薄的基本国情制约下,国家从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战略出发,首先解决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这是正确的、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基本完成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后,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失时机地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到议事日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乎国运,情系60民生的大事,是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占全国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全社会范围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操作上,坚持“总体长远设计、分项逐步实施、突出重点难点、建立制度体系”的原则,全面谋划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可根据城市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含小城镇)和农村的不同情况,研究建立三个不同特点的社会保障模块,提出三者可以转换对接的具体保障办法,建立实行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个人、集体和国家能力可承受的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满足城乡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需求,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7、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组织保障。在县、乡镇班子及党员干部中,开展“亲民、为民、富民”活动,增强亲民意识,提高为民本领,实现富民目标。当前农民群众求富、求知、求安、求乐的愿望日益迫切,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要求农村基层干部不仅要有为民办事的意愿、干劲,还要有为民服务的本领。从基层干部的实际出发,要破除四种思想,确立四种意识,即破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想,确立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意识;破除四平八稳、裹足不前的思想,确立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意识;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思想,确立不进则退、小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的意识;破除妄自菲薄、无所作为的思想,确立鼓励竞争、勇于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的意识。

8、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带动农民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因此,要理顺体制,稳定队伍,明确农业科技推广组织的公益性职能,实行基层人员县级通管,创新理念,改进方法,提高服务能力。引导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农业结构调整要由一般口号向指导服务型转变,由行政计划型向市场引导型转变,由主抓单一的种植业向农村二、三产业转变,由主抓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由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向推进农村工业化、现代化转变。积极引导,多方联系。有计划、有秩序、多形式、多层次地组织农民外出务工。振兴农业的根本在于科技,为适应新形势,政府要创办科技示范园,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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