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地质找矿;法律制度;法律体系
论文摘要:当前地质找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制不倾、机制不活、投入不足,良性的地质工作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改革滞后,归根到底是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必须加紧构建地质找矿法律体系,按照基本法律和专门法律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研究制定地质调查法》等,全方位加强地质找矿法律制度建设。
地质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好地喷工作,对于缓解资源约束、开展国土整治、防治地质灾害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土资源部党组决定用半年左右时间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是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一系列精神的重要部署。当前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明确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这次大讨论中应当全面总结经验,系统梳理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不断加强地质找矿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为地质找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地质找矿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当前地质找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央对地质找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非常明确,大政方针已定,但尚未在立法中有效落实;地质找矿的布局和思路逐步形成,但尚未在实践中Ⅲ贞畅落地;构建地喷找矿新机制的课题已经提出,但尚未在改革中真正破题。地质找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整体上存在体制不顺、活力不足、投入不够、功能不强和人才缺乏等问题,特别是矿产资源勘查滞后,重要资源吖采储量下降,难以满足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的定位问题。在整个地喷找矿工作链条中,公益性工作是商业性工作的基础。但是,对于公益性工作的定位仍然没有从观念上、制度上真正明确,对公益性工作的理解存在分歧。当前存在公益性地质工作不公益,“公益性”和“商业性”边界不清,导致公益性地喷勘查投入不足,商业性地质勘查不愿进入,良性的地喷工作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地勘单位改革滞后问题。地勘单位经过几十年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中央出台扶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政策,有的地方难以落实到位。大部分地勘单位历史包袱重,遗留问题多,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求生存、求发展的压力大,原来承担的地质找矿工作受到较大的影响。二是探矿权管理问题。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的热潮,探矿权管理也存在较大混乱,有的地方“跑马圈地”、“圈而不探”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地方探矿权流转秩序混乱,出现“找矿不如开矿.开矿不如炒矿”的情形;有的地方政策界限把握不准,对探矿权取得方式选择不当;有的地方有法不依,非法干预探矿权设置,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地喷找矿的积极性。四是地质勘查工作环境问题。近年来,地勘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干扰不断加大。有的地方政府考虑地方利益,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予配合,阻碍地质勘查工作。有的地质勘查工作网施工占地补偿问题,被漫灭要价,协调起来困难重重,拖延了工作时间,增加了工作成本。五是地喷资料信息服务问题。地质资料是地喷工作服务社会的主要载体。但当前地质资料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社会主体很难查询和取得所需的地质资料。同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低、投入不足,难以保障调查资料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地质资料质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