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有形货运市场产业政策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深圳有形市场建设的目标与政策导向
  
  发达国家的道路运输经历了普通运输、快件运输、箱化运输和班线运输等几个阶段,根据他们的发展经验,在道路运输高级化的过程中,货运场站或有形市场一直是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深圳有形市场发展的具体目标为:在未来5-10年内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有形市场体系;深圳市的整体货运质量和市场诚信大为改观,场内交易量在整个道路货运市场中的比例大大增加;有形市场的经营方式和交易手段在全国相对领先,并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深圳有形市场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在华南乃至国际货运市场中处于核心地位。
  基于以上政策目标,提出深圳有形市场的产业政策导向如下:
  鼓励有形市场的建设
  有形市场既是公路中、长途货物的集散地,又是货运市场供需(承托)双方进行公平交易的场所。政府将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在信息交流、货运组织、中转换装、装卸仓储、多式联运和辅助服务等方面的功能,鼓励有形市场的建设,加快有形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巩固有形市场在运输市场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统一规划有形市场的布局
  本着“合理分工、专业配套”的原则,对现有市场的布局结构应进行适当调整,初步安排在特区内建立2个比较大型的有形市场,同时在特区以外的龙岗和宝安各建1个综合性的有形市场,并逐步分散关内市场的压力,缓解特区内的交通紧张状况。有形市场应适度调整经营方向,在完善传统配载功能的基础上,扩大多式联运业务,拓展增值服务内容。
  促进有形市场的技术创新
  有形市场应充分利用深圳的高新技术优势,加快货运场站管理的电子化进程,推广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尽快实现货运交易的电子化、网络化和高效化;积极探索有形市场的组织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市场还可以试行“会员制”、“交易所制”或其他新型的交易方式。
  倡导有形市场的行业集约
  有形市场的最大吸引力在于集中交易所带来的方便性和快捷性,市场集中度越高,交易信息的获取成本就越低,市场本身的规模效益也越明显。政府将引导有形市场通过企业并购或相互参股的方式,来实现各有形市场之间的利益趋同,以倡导有形市场的行业集约,鼓励有形市场的规模化经营,达到提高有形市场经济效益之目的。
  完善有形市场的管理制度
  政府将改革有形市场的管理体制,完善有形市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政策;通过立法、规章、条例等形式规范有形市场的经营行为;在鼓励有形市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货代等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对有形市场的服务质量、信誉保障进行监督,以规范有形市场的经营行为、防止恶性竞争。
  
  深圳有形市场的资质要求、鼓励项目、立项手续与开业条件
  
  立足行业发展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根据以上政策目标和政策导向来确定深圳有形市场的资质要求。政府主导规划与投资的有形市场,由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代表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使经营和管理职能;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市场时,必须向深圳市交通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合开办市场的,联合各方应当签署书面合同。
  申请有形市场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符合深圳市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的基本要求;申请者原则上应是在深圳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控股方为具有深圳户口的自然人,对于有实力的外资控股公司或独资企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政策的授权,酌情处理;申请者用于有形市场经营的土地面积不得低于20000平方米,且可使用期限不能少于5年;经营有形市场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有形市场内的堆场、仓库、货棚及其他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场站建设的施工标准;市场周边的交通状况良好;具备必要的治安、消防和卫生条件;符合各级主管部门针对危险品运输、代理和仓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各类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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