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分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先从收购价格看,管理层收购价格远低于真实市场价格,与美国的管理层高溢价收购形成强烈反差,以至郎咸平认为这“不是管理层收购”。其问题的根源是:(1)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资产归全民所有,所有者缺位,其代理人政府部门一方面拥有廉价的处置权,另一方面不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非对称分布。因此代理人在与管理层谈判时,就缺乏动力维护国有财产,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只要获得个人收益(租金)就可以将国有财产以较低的价格转让出去。(2)管理层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企业信息不对称,管理层具有较多企业经营信息,与代理人在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例如加大折旧、调低账面价值,有意调低企业收益预期,加之中介机构不健全,对企业真实信息有意或无意隐瞒,导致国有资产价格低估。再看管理层将企业经营风险转嫁到债权人身上,债权人银行资产是国有资产,使得银行经营者缺乏约束机制,以及地方政府可以干预银行,这样管理层就可以以收购公司的财产作抵押获得贷款。再看小股东和普通职工受到管理层的损害,在现有企业管理机制和法规制度下,小股东和普通职工都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既没有企业经营信息优势、也没有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管理层垄断了企业的经营信息、经营权和利益分配的权力,决定了小股东和普通职工处于受支配和剥夺地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普通职工和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直接导致管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但是,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普通职工和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并不一定决定管理层就可以通过上述手段进行操纵。如果法制、法规健全,就可以有效克服上述原因带来的问题,保证收购过程公平合理。目前,我国管理层收购方面相关法规很不健全,这样,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普通职工和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必然使得管理层可以利用这一机会进行自我利益钻营,使得政府机构、银行和中介机构不因自己滥用行为受到约束和惩罚、使得普通职工和小股东无力依法保护自己权益。因此相关法规不健全是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普通职工和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是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直接原因。
  2.不良后果
  企业本质上是产权交易主体包括经营者、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契约各方长期合约的集合,契约各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都很重要,谁也离不开谁。经营者、股东、债权人、职工都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布莱尔(1995)认为企业利益相关各方都是风险承担者,企业的目标就是公司财富最大化,提出共同治理的观点[7]。因此,从共同治理的观点来看,管理层收购违背了共同治理的理念,对企业经营存在负面影响。由于管理层以收购公司财产抵押从银行借款收购公司,使得企业可以再抵押贷款的净资产减少,增加了企业发展和经营资金向银行贷款的难度,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的瓶颈。由于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经常受大股东(管理层)侵害,降低了小股东的投资热情,使企业从股市上融资增加了困难,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普通职工会因为管理层收购的不公平在行动上会有抵触情绪,觉得国家的财产被管理层低价买走,以前是为国家打工,现在沦为管理层打工。作为管理层来说,因为管理层收购侵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特别是国有财产,出于对合法性顾虑,很难想像管理层会有长期经营目的,而不采取短期行为。事实上,企业并没有因为管理层收购提高业绩,有相当多实行管理层收购的公司业绩大幅下跌,例如,粤美的自2001年以来企业利润逐年下降,企业利润从原来2000年3.03亿元,降为2003年1.67亿元。2000年深大方在管理层收购后利润比上年下降47%。有的研究者选取18家上市公司样本发现管理层收购后一年企业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平均下滑23.9%、25.5%和33.0%[8]。
  此外,管理层收购令管理层收益将会在企业中有不良的示范作用,将会使一些公司的经营者不愿再努力经营企业,甚至有意弄垮公司,谋求本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实施管理层收购,从中谋求个人利益。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回顾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示范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国有企业为了上市,不惜弄虚作假、虚报业绩、包装企业、谋求上市、从中圈钱,这不正是不良示范作用的真实写照吗。
  
  [参考文献]
  [1]Jensen. and Meckling .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76,3(4):305-360.
  [2]McConnel J. andServaes H.. Additonal Evidence on Equity Ownership and Corporate Valu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0, 27(2):595-612.
  [3]近期国内上市公司MBO实施情况一览表[J].华东科技, 2003,(2):19.
  [4]Fama ,E.and Jensen M.. 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83,26(2):327-349.
  [5]Barcaly, M.. Interfirm Tender Offers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 [J]. Journal of Business, 1980,53(4).
  [6]Barcaly, M. and Holderness C..Private Benefits from Control of Public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9,25(2):371-395.
  [7]布莱尔.所有权与控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
  [8]益 智.中国上市公司MBO的实证研究[J].财经研究,2003,(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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