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地流转与农地产权制度之思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二、建立规范的产权流转渠道
200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是我们处理土地流转问题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其基本的政策导向是: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稳定农村大局出发,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使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这在实质也就有了土地产权流转的含义。
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必须明确允许土地产权流转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流转给予规范。从主体上来说,土地产权流转的初始主体分两类,一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类是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内容上,土地产权流转包括土地所有权流转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两种形态,它们的经济内容是地租、地价市场实现;形式上,土地产权流转是通过地租、地价实现土地产权转让的市场形式,即买卖、出租和抵押。土地买卖是以地价为杠杆的土地产权一次性转让,这是土地产权的全部出让。土地出租是以地租为杠杆的土地产权某项权能—使用权的契约转让。土地抵押则是以地价为尺度,以土地产权为对象的债权担保,已并不直接涉及土地产权转让,只有当土地产权担保的债务不能如约履行时,才会发生土地产权的转让。工具上,土地产权流转的市场工具是土地产权证书。它是土地产权流转借以实现的法律凭证。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工具是土地所有权证书,如一般所说的地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工具是土地使用权证书。
1.土地产权流转要坚持土地权利登记原则。登记能够明确土地的归属,有利于保护权利人,使享有权利的人在设定范围内(如农土农用)有权自由行为,使其他人在设定范围内负不作为的义务;登记具有公开担保的作用,能促进土地流转,并确保安全和有效,有助权利人高效率地使用土地;登记还可以作为贷款的依据,权利人可以据此获得贷款来改善土地的生产能力。同时,要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经济,即以自由的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没有契约自由,就没有真正的民法和真正的市场经济。”理想的市场经济运行状态是经济主体自由进出市场、商品自由流通、要素自由组合、价格自由议定、结构自由调整。土地权利可转让性,一方面确保土地资源的利用最有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保障经营者收回投资,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及土地流转的形式,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能保障农民依照自己的意志转让土地使用权。当然,基于土地的农业生产中的基础作用,这种转让是有约束的,即属于规定保护的农用土地,转让不能改变作业性质。目前土地流转主要以行政方式推动,流转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乡村基层干部手中,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工作的方式从“引导”变成了“逼迫”,造成了矛盾。这也与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自愿、依法、有偿”的三个原则相违背。另外,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进行,就是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规范的流转。
2.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股权化。当农村土地所有权明确,地权界定明晰,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是相当长时间的,而且制度确保土地流转时,应该允许尝试农村土地使用权股权化的操作方式,甚至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的股权化运作并且不断扩大。土地股份化是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种有效方式。所谓土地股份化,是指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长期使用权折合成股本参与各种合作组织、农业开发及规模经营等,并按其股本大小定期领取土地股权收益。土地的股权化是使土地价值化、货币化,这既是建立有效产权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有效推动土地流转的一项技术性操作问题,使得土地产出不是实物形态分配,而是价值形态参与分配。在农村实际经济活动中,农民最担心的即是土地的调整与变动,即使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发生承包到期、人口增减等情况下坚持公平与合理的原则来进行一些土地再分配,也无法使农民内心安稳。而以承包的土地份额评估作价入股集体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集体将土地有偿发包给种田大户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集约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经济效益,农户可以在年终按股分红,这样的做法可以避免土地集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震荡。
土地的股权化还可以通过章程的有效约束,监督土地经营的状况,影响董事会的决策,充分体现主体的物权。即使股东大会一致通过更变土地用途,农户也不必担心那种失去土地和失去土地作为自己最低福利保障功能的顾虑,因为股权为农户拥有,权益永远在股份合作组织的经营中得到体现。土地的股权化才真正使得土地流转更富于实际操作的意义,也更符合市场经济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的原则,有效地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打下基础。当然,土地的股权化的实施必须要有条件,诸如乡镇企业的发达,小城镇的兴起,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上等等。
3.坚持科学引导和公平自愿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把推进土地合理流转作为跨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措施来抓,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目的要求,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流转规划。有目的地筛选适宜本地生产经营项目,引导承包户流转土地,调整结构,实施规模连片经营。农户承包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又称保护自己提出申请,在接转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居住特点、土地状况等,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合理规定土地流转的形式和时限。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经部门要承担起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对流转合同签订、结算的指导和减征、调整工作。要严格土地流转管理,规范自愿申请、核实审批、合同签订、变更登记的程序。强化土地流转后的动态监测,及时化解矛盾,保证和促进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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