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化解县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思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2.规章制度不落实,公正公平不到位
从调查结果中不难发现,县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产生,企业的各项制度要么是公正公平不到位,要么是自主落实意识和行动欠缺。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为求得利益最大化,在生产与经营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强制性规范,表现为各项规定、条例等。
但是,在调查中还发现,企业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对职工要求得严,对管理干部要求得松;对一般管理人员要求得严,对领导干部要求得松。监督机制不健全,造成企业矛盾加剧;职工有话不敢讲,不愿说,群众有苦不知何处诉,群众感到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法制与人治的问题还得不到根本解决,监督制度执行不力。
3.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不严监控不力
县供电企业很多目标出台后,无论是上级下发的文件,还是县供电企业自身制订的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不到位,执行“走程序”,相应的监督没有或脆弱、方式方法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执行制度时紧时松、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执行做秀”等,使得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真正落实。例如:对于农电工的管理虽然一而再、再而三的重申,引用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警示,严格地说,没有一个单位坚持一丝不苟地把指标落实到位的,缺乏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的决心、恒心与手段,等出了问题再纸上谈兵就晚了。
4.重在岗职工,忽视内退职工
重在岗职工、忽视内退职工,实事求是地说这是不可取的。因为人人都在长大,人人都要面临退岗,如果今天对内退职工的思想产生波动,必然影响到在岗职工的工作稳定。无论在岗,还是内退,员工们本想努力工作,为国家、为企业多作贡献,站好最后一班岗,像赛跑一样做最后的冲刺。没想到突然来了内退文件,今天一个政策,明天一个规定,尽管心里别扭、想不通,终于还是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离开了自己把青春都贡献出来并为之奋斗的电网事业。
企业的领导只有全心全意为员工着想,员工才能为企业出力,而且对在岗职工与不在岗职工都一样,才能建设好一支稳定的企业员工队伍。尤其像技术性强、点多、面广的单位,更应该这样。只有本着员工利益无小事的管理思想,切实为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才能增强员工队伍凝聚力。
5.基础不牢,管理不到位
在竞技体育中,有一些项目是很讲究角色位置和战术纪律的。譬如说篮球运动中的NBA联赛,姚明和奥尼尔是中锋,角色位置就在篮下,不能乱跑,这是纪律。人在阵地在。
企业里也有一个位置问题。一个企业有很多岗位,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个人,这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就是角色责任。企业习惯称之为岗位职责。例如有某个岗位,这个岗位上有人。但是这个人要么不清楚自己的职责任务,要么能力不胜任,关键是领导的带头作用不够。不少县级供电企业的主要领导存在着自己给自己画圆、指手画脚、遥控指挥的现象,导致职工的疏远、不认同,情绪低下,工作无激情,从而失信于职责,失控于现场,失信于职工,失去了威信。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主观符合客观,才能按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因势利导地去夺取胜利;否则,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不仅不能发挥主观认识的能动作用,还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使工作遭受挫折和失败。县供电企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一般是不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从主观愿望和臆想出发对待事物,以致主观和客观分离,理论和实际脱节。而调查研究则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重要桥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中心环节是我们通向实际、了解情况的必经之路。
三、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建议
1.要有认识突出矛盾和问题存在的意识
纵观县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涉及因素较多,但是不能回避,更不能应付。简而言之,要想方设法化解这些矛盾。只有找到问题的真正原因,才能求得解决问题的办法,要解决县级供电企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就不要回避问题矛盾,一定要痛定思痛深挖结症,从基层、从实际、从群众出发,广泛征集意见寻求良药。一定要按企业的规章制度统一对待,无论是对农电工的管理,还是正式全民合同工的管理;无论是新员工招聘,还是企业岗位设置;无论是人员过剩,还是结构性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管理,还是对电力客户的优质服务。比如说,对新员工的招聘,完全可以按实际需要确定企业需求,提前做好告示,使企业的干部职工处在公平公正的起跑线上,这样自然减少矛盾。
2.用公平公正的规章制度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
(1)坚持制订制度公平公正公开。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搞亲疏远近之分,要出于公心,本着为企业和员工成长负责的态度,在员工的成长上保持“阳光心态”,让员工心服口服。要求企业各项制度必须科学决策,明确制度的目标,广泛征集不同层次、群体的意见,制订符合生产管理、生活实际、便于管理操作的制度,确保制度的可行到位。
(2)重点是用规章制度约束与规范县供电企业领导行为。领导带头落实规章制度到位。用纪律监督企业领导,建立可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内部与外部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管理、跟踪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一要坚决克服规章制度被架空,形同虚设,发挥不出应有的威慑、警示作用。二要克服将制度束之高阁,强化成了“墙化”,变为“年画”,仅用以养眼而己。三要克服将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视为“会处事”、“会做人”。
3.稳定县供电公司管理层
作为县供电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除了用规章制度约束县供电企业领导行为,用硬指标考核、用规章制度约束企业领导行为及建立事前介入机制外,还必须保持县供电企业领导层的稳定。只有县供电企业各级领导层稳定,他们才能有长期思考企业发展问题的思想,才能有效地照章办事,坚持原则;才能杜绝短期行为,做执行制度的模范,给职工树立榜样,做到上行下效,才能有影响力、说服力,使企业减少矛盾和少出现问题。
4.合理设定职工薪酬分配方式
比如说,人员超标又结构性缺员引发矛盾问题,应该制订公平公正的政策,使技术密集、人员缺乏的岗位要比人员臃肿的岗位薪酬高,让职工自由选择岗位,通过竞争选择岗位;再则,对职工的工龄工资偏低的问题,应该提高其在工资总额里的比重,如工龄工资占到总工资20%~30%以上,使职工热爱企业,安心企业。
5.形成对曾经为电网发展作过贡献的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制度
坚持对于曾经为电网发展作过贡献的离退休人员,企业也要给予很多关怀。一是在待遇上给予提高及倾斜;二是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组织老职工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6.尽量为职工消除后顾之忧
企业要为员工解决住房及子女就业等问题提供尽量的帮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消除后顾之忧等等。坚持当员工遇到家庭有困难、遭受较重大意外、大病住院、红白喜事等情况时,企业领导或组织上门家访。
7.用规则规范农电工用工管理
解决农电工混岗问题,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严格制订农电工招聘、工作管理办法,并形成规章制度公开,接受广大农电工的监督。认真清退以“农电工”名义进入供电企业的所有人员。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农电工的工作任务,一般是负责农村村民的日常用电及低压线路的维护,负责电费回收、低压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优质服务、设施保护、查处偷窃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