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供电企业劳动用工关系改革探讨与对策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其次,劳务派遣用工职工队伍稳定问题突出。一是由于劳务派遣工在薪酬福利方面与全民制员工存在较大差距,大多数劳务派遣工认为待遇不公,造成了较大的心理落差。这种身份上的“双轨制”,使得劳务派遣工对企业没有归属感,难以树立“爱岗敬业”的工作意识,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稳定风险。二是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造成了劳务派遣员工在收入分配上基本保持“大锅饭”形式,个人的贡献与职务和薪酬待遇严重脱钩,很多劳务派遣工看不到在企业工作的发展未来和发展方向,严重影响了其工作态度和追求技术进步的积极性。三是严重影响了公司整体品牌形象。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随着通讯技术发展和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兴媒体迅速崛起,社会舆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最近发生的很多事件证明,正是由于部分劳务派遣用工个人素质不高,对企业的认知度不高、认同感不强,对媒体、大众随意发表一些不负责任、不切实际的言论,做出了一些不符合政策、不符合规定的事情,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严重影响。四是公司廉政风险加剧。很多劳务派遣工思想上松、能力上弱、行动上散,造成了“自转”现象,甚至“反转”现象屡禁不止,更有个别员工廉洁意识淡薄,甚至铤而走险、贪污犯罪。五是在政治生活方面,劳务派遣工难以与全民制职工对等的身份参与党工团组织活动,被区别对待,逐渐在心理上形成了低人一等的感觉。
第三,“双规制”也是双刃剑。既严重限制了高素质的技能人员队伍建设,又会与《劳动合同法》相悖,形成“同工不同酬”,给公司日后的长远发展埋下法律隐患;同时灵活简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也使公司成为劳务派遣用工的“暂栖地”,成为其他企业人才“蓄水池”,极大地损害了公司利益。
二、淡化“双轨制”,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当前,正是北京市电力公司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公司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就必须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笔者认为解决劳动用工“双轨制”的方法和思路应是:把重点岗位划分的关口后移,管理、技术和特别重要的生产岗位(如调度员、500千伏变电站的运行、检修人员等)作为重点岗位,其他的作为一般岗位;利用几年时间,逐步将现行的劳务派遣用工改造成公司的技能工人队伍,使之既有别于劳务派遣形式,又有别于全民制员工管理形式,最终形成员工队伍的统一管理。用这种形式改造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战略部署,有益于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有益于建设高素质的技能人员队伍,有益于公司健康、快速、长远发展。令人鼓舞的是,公司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等,向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为以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为契机,淡化劳动用工“双轨制”,推动劳动用工从“双轨制”逐步向统一管理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1.加快构建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科学设定管理层级,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职责。北京市电力公司,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指挥和决策主体,主要负责对公司系统人力资源进行集约统一管理,特别是强化对领导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等人员的管理,执行上级政策,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成立技能工人管理中心,作为公司技能工人管理的主体,主要作用:一是淡化“双轨制”中劳务派遣工身份概念,二是研究建立从技能工人队伍中补充全民职工一线缺员的工作机制。在北京市电力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强化对生产一线工人的管控力度,合理设定岗位序列和薪酬水平,加强对技能工人(原劳务派遣工)技能鉴定和教育培训管理力度,科学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严格管控和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现行的“双轨制”条件下,技能工人管理中心与银杰供电民用电有限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按照“老人(指现生产岗位全民职工)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实现统筹管理,逐步将劳务派遣工改造成为技能工人队伍。各基层单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主体,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逐步将一线岗位的现有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进行划分,彻底解决“双轨制”问题,根除企业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
2.加快构建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持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用工计划管理,充分考虑公司系统管理、生产等岗位实际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科学的“十二五”用工计划和年度用工安排,对技能工人队伍(原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岗位、专业、期限等进行严格控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快构建“能者进、庸者出”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科学划分岗位序列,参照全民职工岗位设置和等级划分,统一生产一线岗位序列,全面细化岗位层级,避免出现全民制员工和技能工人岗位岗级分设现象;提高技术管理等关键性、重要性岗位的岗级,引导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进入技术管理岗位、生产一线重要岗位;细分技能岗位等级,调高对技能要求较高岗位的岗级,降低对技能要求较低岗位的岗级,特别是要降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岗级。合理确定岗级薪酬,完善公司原有的绩效与薪酬分配制度,将考核体系与业务类型、员工结构、个人贡献挂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充分考虑岗位重要性、物价增长等客观因素,实现用工工资计划管理并建立合理调整机制,在统一层级的岗位实施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统一标准,提高技能工人(原劳务派遣工)收入水平。适当放宽岗位限制,对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表现特别优异,且取得重要成果的技能工人(原劳务派遣工),在各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其安排在待遇较高的工作岗位,显著提高其薪酬待遇,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和劳动创造性,提高其对企业的认同感。
3.发挥“大政工”作用,确保队伍稳定
营造“人心思进、拼搏进取、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彻底解决职工队伍的不稳定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将技能工人队伍(原劳务派遣工)中的党、团员,全面纳入党、团组织管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大政工”工作格局。实施“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工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确保过渡期间职工队伍保持安全稳定。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党员活动、先进评比、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政治活动,对“双轨制”身份同等对待,逐步淡化劳务派遣用工“二等公民”意识;实施工会会员管理的一体化运作,对劳动表现优异,为公司贡献较大,且工龄较长的劳务派遣用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发展为工会会员,使其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突出关心关怀,利用座谈会、一对一谈心、员工心理干预等形式,充分了解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实际帮助;加强在生产一线岗位选树先进典型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其岗位事迹、优秀经验,全面营造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的浓厚氛围;将培训作为一种待遇,特别是加大对表现优异的劳务派遣用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务派遣用工的政治素质、文明素质和技术素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特别是北京市电力公司作为保障首都安全可靠供电的电力企业,只有将劳动用工体系改革上升到关系企业命运的高度去审视,放到决定企业战略目标的角度去研究,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去尝试,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