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跨国公司的劳工权保护问题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论文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公司为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尽可能地压低劳动成本,严重侵犯劳工的权益。为了保护劳工权,需要跨国公司自身的约束,更需要国家乃至国际社会的引导、规范和监督。
[论文关键词]跨国公司;劳工权;软法;监督
一、跨国公司侵犯劳工权的现状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为降低劳动力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将生产活动向劳工标准低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转移,并通过“外包制造”的方式将生产链中某些环节交给合同商。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外包订单,掀起合同商之间的争夺,通过压缩生产商的利润空间达到盈利的目的;而各国合同生产商处于这一体系末端,基于订单的压力,不得不尽量降低生产中的各项成本以提高竞争力,牺牲处在最底层的劳工利益,导致劳工权益的探底:忽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劳工标准,压低工资与福利,无视健康与安全标准,对因行使权利而被解雇的工人视而不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侵犯劳工权益的情况已变得越来越严重。
二、劳工权屡遭侵犯的原因和加强保护的必要性
(一)劳工权屡遭侵犯的原因
1.日益剧烈的国际竞争,迫使国家鼓励资本流动与限制劳动力转移。协助和鼓励拥有丰厚资本的跨国公司是各国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发达国家的政府为留住本国资本,通过立法放松管制、削减被称为社会包袱的社会福利,压制工会的实力,给资本以最大的自由和最优惠的待遇;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由于发展经济的压力导致认识的偏差,为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在劳资关系中失去了公正立场,通过立法扩大资方权利、增加劳方义务,并且消极进行劳动执法,不惜牺牲劳工利益来追求经济发展。这使劳工们在一定程度丧失了通过政府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另外,各国限制移民的政策阻止了绝大多数人移居到工作条件和劳工政策能使他们的选择机会最大化的地方,而跨国公司可随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转移投资,使资本轻松地从劳动力成本高的国家转移至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这样资本的可选择性优势与劳工的无可选择性劣势的不平衡性成为“血汗工厂”恒久难除的重要原因。
2.劳动者社会地位低下。处于跨国公司底层的员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公司劳工,大多从事简单劳动,这种工作对劳动力人力资源素质要求不高,而这种劳动力又太多,与需求相比,简直可以说是一种无限供给,所以劳动者丧失了与资本谈判的基本条件,跨国公司用非常低廉的价格、非常恶劣的条件也可以招到工人,促成了劳动者地位不高,权利得不到尊重,更得不到保障。另外,劳动者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权利受到侵犯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救济。
(二)保护劳工权的必要性
1.劳工是跨国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保护劳工权利对跨国公司自身发展具有必要性。跨国公司的效益是由劳动者创造的,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积极性得到发挥,就有可能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水平,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效益;而且,公司保护劳工权益,劳资关系和谐,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留住熟练的技术工人,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另外,由于在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普遍未达到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核心标准,致使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这种因低工资而形成的出口竞争优势被发达国家称为“劳动力倾销”,导致产品易遭反倾销之诉,长此以往也将影响公司的发展。
2.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压力。跨国公司侵犯劳工权的行为,引起国际社会对劳工权保护规范的关注,国际和国内纷纷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和执行。部分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投资者非常关注跨国公司的劳工情况,一些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出于对“血汗工厂”工作的劳动者的同情,要求跨国公司对其产品的制造行为承担责任,并发起了一些消费者抗议活动。他们还经常与国际劳工组织结合在一起,要求跨国公司在谋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承担起劳工权益保护的责任,迫使跨国公司及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合约企业放弃以“血汗工资”、“血汗工厂”方式榨取剩余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