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困难。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养老金构成的一部分是个人帐户,筹资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的1l%缴费,其中,职工本人承担8%,企业承担3%;另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由企业按工资总额5%缴纳,筹资采用现收现付方式。但是,由于不少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养老保险基金一直不能足额缴纳,有些甚至无力缴纳或以各种方式拒缴,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下降。1998年我国欠缴养老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近5000家,欠缴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0家,这些企业占同期欠缴的48%,全国共欠缴养老保险费359亿元。迄今欠缴状况仍未有根本性的好转,而且有可能在较长时间内还会存在。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另一方面企业又面临加大缴费率的局面。企业既要为新制度下的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又要为原有制度下欠缴的个人帐户提供资金,形成双重压力。缴费率上升又使更多的企业无力缴纳或拒缴职工养老保险金,国家为维持日益增多的养老支出又必须提高缴费率,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养老金的足额收缴和支付都面临严重困难。
第三、养老金给付标准面临上涨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消费支出随着消费品范围的扩大和价格的上涨而大幅度增加,这使老年人对退休金的依赖程度加大而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降低。因为对于已退休和将退休的人,在他们壮年积累财富的时期,赚的是低工资,积累少,而到老年消费财富的时期,又面临着生活费用的高支出,形成很大的反差。
第四、个人支出成本上升的压力。这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历来由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包下来的做法,应该说是正常的现象。但经济体制改革本身也是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健全的进程,其间会出现种种困难,甚至是意想不到的问题。如目前公费医疗改为社保后,职工个人承担部分提高幅度较大,而药价放开进入市场后,全国药价却不是降低而是增加,出现看病难的现象。又如1993年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大量增加。再如,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我国原有的福利型服务项目改为有偿服务等,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个人生活成本的上涨。这种种情况,都使得离退休人员个人养老支出成本增加。
二、立足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障制度
如何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此,我们应借鉴国外养老保障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1.政府财政应加大对养老保障的支持力度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象征。它不仅仅是福利制度,其内涵也不是扶贫帮困,而是要向社会全体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收入保障,做到老有所养。
政府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这是对老年人曾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承认,同时,也是对壮年人未来生活的预期保证。加拿大政府就用财政补贴的行政手段,构建了养老金制度。其公民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养老金,资金来自政府财政。加拿大联邦政府先后颁布《养老金法>、《老年保障法》,规定只要是加拿大。公民,年满65岁以上者,都可以申请全额或部分《老年保障法》提供的养老金,不受职业、地位等限制。同时还有补充性收入保证和配偶津贴。补充性收入保证的补助对象是低收入的退休者,数额视其收入状况而定;配偶津贴的申请对象是领取政府养老金者的配偶或单身老人,津贴领到65岁,再改领政府养老金,如果在领取该津贴期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津贴将被取消。这一部分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政府强制性的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六十年代起加拿大联邦政府实施了缴费性养老金制度,目的在于保证所有劳动者到退休时都有一份养老金,这是政府对养老金制度实施的一项改革,也是政府强制性的社会养老保障计划。三是注册养老金。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司养老金”,另一种是“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这种养老金制度的显著特点,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构建而成,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基本上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从而保证了老年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这对于步人老龄社会的我国来说,值得借鉴。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赋优惠。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存人银行个人帐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有利于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的资金积累。二是增加社会养老保障的财政支出。1999年,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比1998年同期增加了近4倍,2000年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达1280亿元。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障的支出虽然已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仍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