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本文对现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了综述,内容涉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结构、机制、功能、创新主体的作用、系统构建等;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理论作出了简要评价,指出了其不足之处,并进而展望了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若干问题。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 理论 综述 展望
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RIS)概念1992年提出,1990年代,英国的库克(Cooke,1996)较早对它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期,我国学者也开始引入这个概念并着手这方面的研究。迄今,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成果已见诸不少中外文献。本文将首先概略描述现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然后,对现有理论作一简要评价,并以此为基础试提出这一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综述
迄今,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涉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结构,机制,功能,人学、政府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以及系统如何建设等内容。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涵义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最早是由库克(1996)提出并定义的,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
黄鲁成(2000)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的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
王核成、宁熙(2001)认为,区域创新网络是指某一特定区域内互相联系,在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利益相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组成的以技术创新利制度创新为导向、以横向联络为主的开放系统,它是在地理位置相互靠近的经济主体之间通过某种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长期交易关系集合,其中既包括把各类行为主体连结起来的一般联系,更大量的则是体现在系统内以资产、信息、人才、技术的流动等具体形式之上的经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
陈德宁、沈玉芳(2004)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一个区域内参加技术创新利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造、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利新产品提供交流关系的网络系统。
可见,人们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有多种的理解,但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一是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二是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三是不同创新主体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四是创新主体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产生影响;五是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WiigH,WoodM,1999)。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
ErkkoAutio(1998)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有两个子系统构成,即“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knowledge applicaiton and exploiation sub—system)和“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knowledge generationanddifusionsub—system)。居于“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中心的是企业,其周围是顾客、供应商、合作者和竞争者,企业与顾客和供应商构成纵向网络,企业与合作者和竞争者构成横向网络。“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则由技术中介机构、劳动中介机构、公共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组成。而在“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和“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流动(lfows)与相互作用。
胡志坚、苏靖(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及环境要素等,其中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和保障条件等。
王稼琼、绳丽惠f1999)等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由包括创新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利创新环境在内的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作剧、相互协凋的要素有机组合而成。创新机构主要包括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孵化器及其他中介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图书馆、数据库、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创新资源指资金、人才、信息、知识利专利等,创新环境是政策与法规、管理体制、市场与服务的统称。
王丽丽(2000)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体系。在区域体系建设中,制度创新是核心,技术创新是基础,管理创新是前提,服务创新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