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更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农村金融体制更是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实现国家各个时期的总任务、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出发,在对现有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问题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路径选择
前言
农村金融体系的构造,不仅牵涉到甚至决定我国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效能,决定着金融体系功能是否健全、金融整体改革的成败,也制约着农村市场经济乃至全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一、农村金融体制概述及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体制经重新定位后,其结构出现了重大调整,同时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以及对非正规金融的整顿,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金融本身是一个独立系统,是由若干要素所组成的有机体。农村金融体制的最大特征是具有整体性,能够实现一定的功能。此外,农村金融体制中各部分也均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而这进一步确定了农村金融体制的形态。
当前,中国的农村金融环境正处在变革和调整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巩固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瓶颈。对此,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业在数量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其数量在迅速扩张的同时,农村经济增长没有出现与之相协调的景象。第二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仍未改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金融资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要加快农村金融发展,必须建立一个能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的金融体系。目前农村已形成了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以及主要负责储蓄业务的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体制安排。可尽管如此,还是存在着金融抑制的现象。就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状而言,其存在的问题令人十分担忧。
二、现有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新的改革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现有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和缺陷,换而言之,就是要弄清楚哪些方面已不适应现在形势发展的需要,甚至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农村金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不健全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长期以来在农村服务的各金融机构只办理单纯的存款和贷款业务。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在城市广泛开展的一些业务在农村还几乎是一片空白。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单一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二,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核心力量,目前主要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已成为农信社支农的重要渠道之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此业务急需进一步改进。信贷额度较小,就不能满足农民发展规模化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需要;贷款期限太短,更不利于农户从长远角度安排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我国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这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相适应的,最关键的是还导致了广大农村存在严重的资金外流现象。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储蓄存款,再转投向农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从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户存款余额就大于贷款,并且存贷差逐年扩大。此外,农村邮政储蓄更是农村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渠道。可邮政储蓄在农村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明显多于贷款,从而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三)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主体和竞争机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虽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但这些金融组织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尤其是农业发展银行不仅资金来源不稳定,而且资金运用效益低下,业务范围狭窄,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农业银行业务范围已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无异,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业;而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因此,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惟一的正规金融组织。可目前农村信用社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它是在政府隐性担保下运作;第二,治理结构不完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形同虚设;第三,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十分严重。
(四)非正规金融组织存在较大风险
在我国实际生产生活中,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活跃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这可以增加农户的投资,对农业生产有利,对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游离于央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之外,具有较大金融风险;第二,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高利贷运营可能会加剧经济落后地区的贫困;第三,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缺乏法人主体,组织制度不规范,在责任承担上难以保证。
(五)农村民间借贷缺乏政策及法律的支持和监督
据调查统计,民间借贷的规模和作用非常大。即使在资金短缺而银行信贷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仍有着重要作用。民间信用和融资方式实际上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担保抵押借贷、民间票据贴现、各种呈会以及互助会等,但同时民间金融活动也有相当的风险;且民间借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高利贷,会出现诈骗和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探讨
迅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形势对农村金融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金融工作在贷款原则、机构设置及资金管理等方面仍是老式的一套,已不能适应现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必须尽早探讨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和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而又稳妥的进行。
(一)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1.加强中国农业银行对“三农”的服务力度
要加强中国农业银行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就需要我国农业银行在现有结合股份制改革工作中明确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基本方向和市场定位,通过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并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此外,还应应适当放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范围,将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收购资金纳入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范围。
2.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金融功能
首先,应当清楚知道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增强其独立自主和自负盈亏的能力,调动内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经营较好、更适合商业化运作的农村信用社,最好转变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适合合作金融发展的地区,应该建立充分体现社员权利和义务的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同时原有的国有股本也可以逐步出售给社员。经营政策性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可以归入国有或地方的政策性银行,通过政府注资、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来解决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问题。
3.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
要改变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家粮、棉和油收购贷款的格局,扩大其业务范围,需要做到以下三点:(1)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2)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以及技术改造贷款业务;(3)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
4.完善邮政储蓄制度,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针对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现状,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其次,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大力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这样效果会更佳;最后,还可以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制度,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 借此缓解农村资金外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
5.适度放宽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根据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表明,大量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或民间金融来满足,我国也不例外。大量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存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但由于其游离于央行监管之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很大风险,所以应当采取必要的疏导政策。这就要求做到以下三点:(1)对现已存在的民间金融组织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其进行规范和改造,使其向合作性金融发展;(2)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3)通过建立存款保险体系,逐步防范和控制风险。
总而言之,应当积极发展各种民间金融组织,吸收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拓宽农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需求。
(二)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村保险制度
这就要求由国家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在险种设置上,要注意针对农民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不断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险种;要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尤其要改善理赔状况。而在农业保险实施方式上,应采取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作物保险实施强制保险,以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这样才能提升保险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加快农村保险业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