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强力支撑,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农村金融却面临着边缘化和抑制现象,不仅难以分享农村经济增长带来的效益,反而其滞后与缺乏良性互动现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抑制问题
南阳市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市和人口大市,农村经济份额很大,南阳市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居河南省首位,但南阳市人均经济指标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而不强是南阳市农村经济主要特征。虽然近几年来,农民纯收入增加速度加快,但仍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与全国相比,南阳工农差距和城乡差距仅处于低水平的相对均衡状态,而且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也相对滞后,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基础薄弱。随着南阳市政府提出的"农村家园行动计划"的实施开展,各涉农金融机构大胆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但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缓慢,处于抑制状态,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具体表现在: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缩减,功能弱化,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涉农网点呈现缩减现象。②贷款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总体呈现出农户一边倒等较为突出的信贷结构失衡问题,用于农村交通和农业水利建设的贷款还不到总贷款金额的5%.③农村金融市场引力不强,信贷市场缺乏竞争,市场化进程严重滞后,供给刚性趋于增强。④农村民间借贷暗流涌动,日趋凸显。农村金融功能的缺位,使得非农倾向加重,民间借贷迅速活跃起来。
二、农村金融服务抑制原因分析
1.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日益上升
近年来,农村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市场经济意识也逐渐增强,跨地区交易、非现金交易现象屡见不鲜。而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的加速退出,县以下农村甚至存多贷少、只存不贷现象严重,使得金融服务业务急剧萎缩。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与农民金融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抑制了农村金融服务发展。
2.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从农村金融投入角度看,用于农村投资的主要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民间借贷和农户渠道;从资金组织角度看,农村经济流失严重,银行类金融机构是县域资金流出的主要渠道。一面是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另一面是农业投入的严重不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成为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因素之一。
3.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限制了农户、乡镇企业扩大再生产
农村金融机构较倾向于以抵押或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这种以信用形式发放的贷款额度较小,其中农村信用社就是采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样一来,农户仅有的住房可作为不动产被抵押,如果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扩大规模再贷款时就很难再进行抵押,而村镇企业建筑土地属集体所有,既不能流转也不能抵押,使得农户和村镇企业扩大再生产时就无法通过抵押再次获得贷款支持。
4.农村保险滞后
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脆弱的行业,农村是防灾减灾的薄弱地带,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随时都面临着自然风险和经营风险双重风险压力,在当前金融危机下,风险又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同时又经受着国际市场的冲击。而与此同时,我国针对农业方面的保险制度还不健全,农业投资项目风险转移机制和风险分散渠道不完善,当农业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影响时,农户归还贷款能力下降,风险直接转嫁于农村金融机构。
5.农村贷款利率水平总体偏高
当前,尽管村镇银行发展较快,但农村信用社还是农业、农户提供信贷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但较高的利率水平,使得农业和农民承受的利息负担较重,这一现象实际上与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是相互矛盾的。
三、解决农村金融抑制的思路和对策
1.构建农村资金循环和回流机制
首先要破解资金短缺问题,建立农村资金循环和回流机制,加速农村资本的形成,巩固农村金融资金存量,尽可能的减少农村金融流向城市。而且,要充分发挥群众作用,放松农村金融管制,鼓励内生型形式的农村金融成长,保证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能切实用于当地贷款,并通过反向约束考核措施要求金融机构给予农村经济可量化的信贷支持,坚持互助、合作发展,继续大力发展弄粗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并增加政策性和商业性方面的金融补充。
2.建立多层次、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建立相对分散且适应农业生产需要的金融体系,盘活现有金融机构,抑制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缩减,加快拓展农发行、村镇银行等业务范围,同时逐步增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及资本实力。而且,要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引导控股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非正规金融组织如合作性、互助性及民间借贷等发展由政府部门出台法律准入、税收优惠、贴息及损失补偿等一系列措施,加快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成长。
3.开发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和工具
必须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市场和服务及运作机制的创新,开发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和工具。要分离和整合传统存贷类产品功能,发展咨询、信用担保、信托、期货、保险、租赁、外汇服务品种,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实现农村资金筹集,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电子化结算渠道以及金融机构丰富的信息、快捷便捷的信息传递等优势,组建农业总结、市场信息网络等,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等服务。
4.加大国家政策、力量扶持
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扶持和帮助农村金融发展,可给予各类涉农金融组织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同等待遇,鼓励其快速成长,允许并支持民间资本以独立自主经营方式进入金融业,严禁对这些民间资本组织制定具有歧视、限制性的条款。同时,还要成立农业担保机构,建立商业性及农村互助型担保机构的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域机构担保能力;而且,还要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加大政府政策性财政投入,促进商业性保险涉入农业生产领域,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刘锡龙.我们应如何解除农村金融压抑[J].中国金融,2006(7).
[2]丁健臣.突破农村金融压抑壁垒的本土策略[J].农村金融研究,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