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客体性美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列宁把这种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认识论领域。他从客观(物质)世界的实体性出发,提出了反映论。他认为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一种客观的反映,反映是“物的复写、摄影、模写、镜像”,“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但是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6](P65)在恩格斯的物质本体论和列宁的反映论基础上,苏联哲学构造了“辨证唯物论”体系,同时又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构造出一个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二元哲学体系,而历史唯物论被看作辨证唯物论在社会领域的应用,尽管二者所唯之物‘并不相同,前者指自然之物质,后者指物质生产实践。苏联哲学是建立在物质本体论和反映论基础上的客体性哲学,辩证唯物论的物质被实体化,而历史唯物论的物质生产实践也被客观化为社会历史规律,从而抹杀了存在的主体性,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论的主体性哲学相去甚远。

  苏联美学在20世纪前半叶还未发展起来,没有形成明确的理论体系和流派。在50年代非斯大林化运动以后,美学开始兴起。苏联美学主要有两派,一派被称作“自然论者”,而这一派则自称为“唯物主义者”;另一派被称为“社会论者”。社会论者以斯托洛维奇、布罗夫为代表。斯托洛维奇认为审美属性或审美价值是自然物质形式与社会-人的内容的辨证统一,而后者是更本质的属性。审美价值产生于人的社会实践。因此,审美价值或美的本质是社会的、客观的。布罗夫一方面承认对象成为美的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具有主体性,另一方面又认为自然美除外,它虽然要以人的社会存在为前提,但不能完全从实践中得到说明,它具有独立于人的客体性。其实,这种美学与其说是客体性美学(因为它认为美是客观的),不如说是主体性美学,因为它认为美是社会性的,是人的实践的产物。尽管这种主体性美学是不充分的,我们还是把它放在主体性美学中加以考察,而重点考察自然论者一派的客体性美学观。

  自然论者以波斯彼洛夫等为代表。这一派坚持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客观对象的自然属性,与人完全没有关系。他们在现实世界和自然现象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属性中寻找美的所在,如比例、对称、节奏、和谐、平滑等。波斯彼洛夫进一步认为,自然美的可能性和充分性,取决于无机自然物存在的组织性和活的自然有机体的进化发展水平,以及它们在所在物种中的完善程度。

  简而言之,美是“出类拔萃者“或“同类中的优越者”。[7](P76-78)自然论者断定,审美评价不是不是根据人的标准,而是根据物的标准。在自然美方面持客观论观点的布罗夫认为,美不由创造而产生,它只是在创造中被利用,例如宝石和金银能够成为装饰品,正是由于其自然属性。显然,自然论者或“唯物主义”美学是一种机械的客体性美学。苏联的艺术理论基于客体性哲学和美学,是反映论和意识形态论的混合体系。它一方面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形象反映,具有客观性,同时又认为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它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通过塑造典型揭示现实的本质,同时又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因此“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是最好的。

  在革命过程中中国接受了苏联的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客体性哲学,因此建国以后的中国美学也必然形成与之相应的客体性美学。蔡仪在建国前就受到苏联哲学的影响,提倡唯物主义美学。建国后在1957年的第一次美学论争中更鲜明地打出了唯物主义美学的旗号,他认为美的客观的自然属性,因而被称作客观自然派。这一派的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的第二次美学论争中有所发展,建立了反映论美学。反映论美学的基本思想是,美是事物的自然属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美感不过是对美的反映。“我们认为美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于这事物本身,不在于我们的意识作用。”[8](P237)作为事物的自然属性的美,就是典型性,越是突出地体现了事物的典型特征的事物就越美。他说:“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8](P238)可以看出,反映论美学与苏联的自然论者很相似,他们具有共同的哲学基础和美学观点。

  在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美学论争中也崛起了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客观社会派,认为美是客观的社会属性。在第二次美学论争中这一派有很大的发展,形成实践美学,成为主流学派。这一派认为美是客观的,但不是事物的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这种社会属性是人类集体实践创造的,对于个体而言是客观的。很明显,这一派与苏联的社会论者很相近,二者具有同样的哲学基础和近似的美学观点。这种客观论美学本很可能直接受到他们的响影,质上是主体性美学,因为它所谓的客观性是集体主体性的表现。当然,这种主体性是不充分的,主体被抽象化、客体化了。对这种不充分的主体性美学,我们把它归属于主体性美学中考察。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