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方哲学中的“常识”概念(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出全部体系的方法,将常识当作哲学的自明真理。在他看来,一切哲学原理只有建立在常识原则的基础上才是正确的。在他列举的常识原则中,既包括关于外部世界存在和普遍因果性方面的形而上学命题,也包括数学、逻辑、语法、道德、审美等各方面的公理。他所创立的苏格兰常识哲学奠定了他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 

    黎德的常识哲学对后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形成了以他为首的“苏格兰常识学派”。在法、德、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也有他的追随者。不过,总的来说,他的哲学的影响没能持续很久,这主要由于它本身的缺陷所致:它排斥思辨和深刻,因而也就失去了哲学活的生命力。康德曾不无道理地批评黎德等常识哲学家们说,他们“本来应该深入到理性的性质里边去钻研,因为理性之所司就在于纯思维;然而这对他们来说是不相宜的。他们妄自尊大,不去做任何考察研究,竟发明了一个更为省事的办法,即向良知求教……用这种办法,最浅薄的大言不惭之徒保险能同最深刻的思想进行挑战,并且还能招架一番。不过,人们只要稍微做一点考察研究,就不会去找这个窍门。”[⑥] 尽管黎德的哲学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他把常识作为根本原则的做法仍然有深远的哲学意义,尤其受到注重素朴经验的实在论和经验论派别的欢迎。即使像约翰• 塞尔(John Searle)那样重要的当代分析哲学家也主张将外部世界的存在等常识信念作为哲学的“预设前提”,尽管他反对将这些信念称作常识,而借用计算机用语,将其称作“默认之见”(default positions)。 

        三  批判的常识主义 



    完全排斥常识是不可取的,如黎德那样将常识抬高到“独断”的地位也有明显的缺陷,于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即“批判地”接受常识就成为一种选择。对这种选择,我们用“批判的常识主义”来称谓,它所指的不是某一种确定的、单一的理论或方法,而是指对待常识的一种态度或倾向,表现为对常识的修正的、思辨的、非独断的理解和处理,它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方式。 

康德是对常识持批判借鉴态度的人。虽然他不同意黎德那样将常识当作理性批判的前提,或用常识代替思辨,认为那样就等于根本排斥了理性批判的可能性,但他不反对常识概念的思辨运用。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常识不是与批判哲学格格不入的,而是可以在其中取得恰当的地位。康德对常识的诉诸最明显地表现在《判断力批判》的“美的分析”和“纯审美判断演绎”等有关章节中。他认为审美判断是趣味判断,它与认知判断和道德判断不同,它既不像前者那样依赖于知性的自然“概念”,也不像后者那样建立在理性先天确定的“自由”的基础上。趣味判断是对一对象的愉快与否的感觉判断,而这种愉快与否的“感觉”必须对一切人是共同的,否则趣味判断就不能获得普遍的有效性和必然性。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说某对象是美的时候,他的判断必须是一切人普遍同意的,这个对象才能被称为美的。或换言之,趣味判断是由单一主体所作出的但同时为一切主体所同意的判断,并在这个意义上使主观判断获得“客观”的效准。这一原理的关键之点在于为这种普遍同意找到先天必然的根据,这是满足趣味判断先天综合要求的最重要的主观条件。在此,康德求助于常识,他认为要使普遍有效的趣味判断成为可能,必须“预先假定”(presupposition)一个对一切主体都共同的“常识”,借助常识这一“理想标准”,就可以使与这一标准一致的判断成为“对每个人的规则”,从而得到一切人的同意。康德这里所用的“常识”一词也是common sense(德文Gemeinsinn)。他强调使用这一词着眼于它的两个含义,一是它的“共同性”(common),因为只有当常识是人人共同享有的,才能保证任何人对审美判断“无异议”;二是它的“感受性”,由此它使审美判断与知性判断和道德判断相区别。常识的“感受性”是由sense规定的。黎德将sense 主要看成是一种与存在和认知相关的理智判断(尽管它是先天直觉的),而康德则明确排除了sense 的理智含义。他说:“我坚持认为趣味可以更合法地被称作‘常识’而非健全的理智,而且,如果我们确实打算用sense 一词来表示完全由反省对心灵所产生的效果,哪怕我们因而用sense来指愉快的感受,那么,审美判断力也应被称作一种共同享有的sense,而非理智的sense。”[⑦]康德对sense的这一规定限制了“常识”的使用范围,从而与黎德的“泛常识主义”划清了界限,也与英国古典经验主义者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常识概念划清了界限,但他仍然保留了常识判断的普遍性和直接性特征,而且同黎德等人一样,至少在审美判断的范围内,将常识当作一个必不可少的“预设”。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对常识原则的批判性阐释和运用一直没有间断过。比如,实用主义的理论先驱皮尔士(C. S. Pierce)和英国哲学家斯托特(G. F. Stout)都倾向于黎德式的常识信念,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信念是一劳永逸、恒古不变的,而是认为它们可以随着人类的进步和进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主张用发展和修正的眼光来看待常识、信赖常识。 

在各种批判的常识观点中,最著名而且影响最大的,无疑是英国分析哲学家摩尔(G. E. Moore)的观点,尤其他在 “捍卫常识”(A Defence of Common Sense, 1925)和“外部世界的证明”(Proof of an External World, 1939)等文中赋予常识以完全现代的意义,使常识一度成为热门的哲学话题。 

摩尔的论述虽然繁复, 但其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基本常识信念的肯定,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定的常识主义者;另一方面是他对常识信念的证明。他的证明是高度分析性的,既包括逻辑分析,也包括语言分析,而后者构成了他的日常语言哲学的早期观点。在对摩尔的评价中,人们乐于强调他的证明的方面,而忽视他的常识立场的方面。实际上,对于全面理解他的常识观点来说,这两个方面是不应分开的。因为如果只考虑他的常识立场,就会把他的证明理解成仅仅为了确立传统的常识信念;而如果只考虑他的证明,又很容易将他仅仅看作一个分析哲学家,甚至以为他提出常识观点并不是很认真的,只是为了说明日常语言分析(常识正是用日常语言来表述的)的原理和重要性。而如果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看(如他的实际论述所表明的那样),我们就可以发现,恰恰他对常识信念的“证明”(捍卫)使他没有简单回到黎德或英国古典经验主义的直觉或本能的立场上,而是使常识有了现代分析哲学的意味。也正因此,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他为“批判的常识主义者”。 

摩尔所坚持的常识信念是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意义上的最根本信念。在“捍卫常识”一文中,他列举了一系列常识命题,他亦称之为truisms(自明之理)。比如,“现在存在着一个活的人类身体,即我的身体”;“这个身体是在过去某时出生,而后继续存在”;“自从出生后,这个身体就一直与地球表面接触,或离地球表面不远”;“它出生以后的每时每刻,亦有其他许多有三维形状和大小的东西存在着,与我的身体处在不同的距离上”;“还常有一些此类的东西与我的身体接触着(比如现在我右手握的笔,身上穿的衣服)”;“这些东西构成了我的身体环境的一部分,自从我的身体诞生以来的每时每刻,这些东西中就有许多是他人的活的身体,这每一个身体都与我的身体一样,在某时出生,出生后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其生命在出生后的每一刻都与地球表面接触或相距不远”;“这些身体中有许多已经死了而不再存在”;而“地球在我的身体出生前也已存在了许多年”;“许多人体每时每刻一直生活在地球上很多年”;“这些人体中许多在我的身体出生前已经死了而不再存在”;“我是一个人,在我出生后的不同时间,我有许多不同种类的经验”,而“其他人也与我相似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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