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取诸身"义证(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良其辅,言有序,悔亡。(((良·六五)))

    5.表皮组织:“肤”。

    “肤”出现五次,除上述《娠》卦的“臀无肤”二例及

《剥》卦的“剥床以肤”外,尚有:

    i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睽·六五》)

    噬肤灭弃,无咎。(((噬睦·六二)))

    现在我们列举几个有关的前代解释:

    “股”:王弼注《咸·九三》曰:“股之为物,随足者也。

进不能制动,退不能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人者也。志在随人,所执亦以贱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孔颖达和闻一多都将《明夷·六二》中的“夷于左股”解释为从左边的大腿部射杀动物,可以直达心脏—上杀,“中心死疾,鲜洁”,可以献于宗庙。

    “肤”:大多数注家将其解释为柔脆的肉。黄张本(3J在将《噬磕·六二》的“噬肤灭鼻”释为“啃着大块柔脆的肉以致于连鼻子都被遮住看不见了。”“像咬啮柔脆的皮肤一样施刑顺利,即使伤灭犯人的鼻梁,也不致咎害。”

    “臀”:《王注》:“最处底下,沉滞悲困,居无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韩注》:“不刚而进,非己所据,必见侵伤,失其所安,故‘臀无肤”,。闻一多日:“‘臀无肤’者,甚言其疮也。……体痔者力弱行迟,故曰‘臀无肤,其行越超’,此当斥牲畜而言。”川“最处底下”为什么要用“臀”而不用“趾,’?牲畜的瘦弱会引起人们如此的关注吗?所有这些阐释,似乎都和作者的企图隔着一层。

    这些身体词汇中似乎有一定的规律:

    (1)四肢中反复出现的是下肢甚至是下肢的一个指头,而上肢“肪”仅出现一次,“手”在《易经》中没有露面。

    (2)躯干部,背部被不厌其烦地描述而胸腹部却没有被提及。

    (3)头部侧重在对鼻子、脸颊、额头和耳朵的描述而眼、眉、唇、齿都没有出现。

    (4)臀部就功能意义而言,其重要性远远低于头、肩的,但头、肩不被提及而“臀”却在和“无肤”组合后被非常固执地反复叙说。

    可见身体词汇在《易经》卦艾辞中的使用并不均匀,在某些部位特别密集而在某些部位又特别粗疏甚至是空白。是不是上古没有目、眉、齿、发、手、臂、胸、腹、首、肩这些词汇?查《甲骨文字典》、《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发现并非如此。那么是不是这些身体部位在生活中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呢?显然上肢的劳动意义比下肢更突出,人对自己胸腹的感觉要强于背部,眼睛的重要性强于鼻子。那么,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这些身体的部位在“近取”时被人为地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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