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严复;宗教思想;评析
论文摘要:严复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翻译家,不仅在政治、经济、教育思想上颇有建树,而且在宗教思想上也有着独特的见解。他从宗教的起源,宗教与政治、科学、道德的关系,以及中国有无宗教等方面对宗教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地研究和探讨。严复在宗教问题上提出的一些深刻见解对于中国宗教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想参考。
严复(1854 -1921)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翻译家,他的思想体系相当复杂而深邃。他不仅在政治、经济、教育思想上颇有建树,而且在宗教思想上也有着独特的见解。他从宗教的起源,宗教与政治、科学、道德的关系,以及中国有无宗教等方面对宗教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和探讨。
一宗教的起源
研究宗教的起源,就是要指出人们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怎样开始崇拜神灵的。严复在1898年所写的(保教余义》中对此作了初步的探讨,他发现古时之民,由于“民智未开,物理未明,视天地万物之繁然淆然而又条理秩然,思之而不得其故,遂作为鬼神之说以推之,此无文化人之公例矣。”初民因为智力水平的限制,对于支配其日常生活的外部自然力量不能作出正确的解释,从而借助主观想象,将外部自然力量拟人化、神秘化,于是鬼神之说由此而生,形成了最初的宗教观念。严复认为这一现象在智识水平低下的初民中具有一定的共性。在《原富》按语中、严复明确地指出“教之精义,起于有所不可知,然而人处两间,日与化接,虽不得其联,而知其必有宰制之者,于是教宗之事兴焉。”宗教是在异己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压迫下,处于同一社会环境中的一部分人共同感到人类的生存不可主宰,从而对不可知的主宰世界的“自然力量”、“超人间力量”的崇拜的结果。
1913年,严复在《天演进化论》对宗教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更加详尽地探讨。在这篇文章中,他不仅认为有社会必有宗教,宗教是民生所必需,而且还介绍了西人关于宗教起源的两种观点:一是法国学者恭特的观点。恭特认为“人之心理不能安于所不知,而必从而为之说也,又往往据己之情以推物变,故物变必神鬼之所为。”鬼神之说是人们对于不可知的东西进行探索认识的产物,是人们对自然与社会的最初认识。此一说与严复在《保教余义》中对宗教的起源的认识是相同的。但是严复指出,这一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所有宗教的起源。对于那些“旦作夕息,鼓腹含哺,纯乎不识不知”的村野之民,神鬼观念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严复认为英国学者斯宾塞对此的解释,要比恭特略胜一筹。斯宾塞指出:“初民之信鬼始于人身,身死而游魂为变实,而尚与人间之事,如是名日精气观念amimism,乃从而奉事之,亲媚之,以析人事之福利。惟先位此而后推之为魁,为天神,而宗教之说乃兴。故宗教者,以人鬼为起点者也。”宗教以人鬼为起点,而人鬼之信又是源自于初民对梦中景象的思考。由于知识的有限性,初民不了解自己的身体构造,无法正确解释梦中景象,他们认为人体中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可以在死后离开身体而单独长期存在。这种特殊东西就是所谓“灵魂”。而梦中的景象就是独特于人身体外的灵魂活动。人活着,灵魂寄居于人身体之中;人死后,灵魂就可以离开人身体而单独活动,灵魂不灭观念由是而产生,这也是中国古代的丧礼祭祀制度产生之因。严复上述对宗教起源的探讨与认识,虽不够全面,但在当时,却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二宗教与政治
有社会必有宗教,宗教与社会的密不可分的关连性,也导致了其与政治的关连性。严复在《政治讲义》中对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首先,严复认为宗教与国家的关系非常密切。他指出:“缘宗教于初级国家,实有极密切关系。且征诸历史,往往独用宗教之力,即能造立国家。”在国家产生初期,宗教与政治的结合是很明显的。在此期间,宗教、血缘、经济、政权和教育的组织形式没有明确的区分。部落或社会规范和宗教体系的范畴是一致的,宗教集团与政治集团实质上也是一致的,宗教领袖本身往往也是政治的领袖、国家的元首。为什么独用宗教之力,就能建立国家呢?严复认为这主要是宗教这种无形之力,能使分散的个人因为有着共同的信仰而产生较强的凝聚力,从而尊君敬上,奉法怀刑。他认为:“盖团体将结,必有其所以结者,而后其群日亲,而国家之制以起。宗法谓之天合,一族之内,血溉相同。而宗教则以人合为天合,所事同神,即与余众相别。……方其言同奉一教也,所奉者即非真神,而于社会,即有联合之用。”⑥原始宗教对于维护氏族社会规范、增强氏族团结、强化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对于推进生产实践中的知识探索;对于孕育民主观念、法制意识、私有观念,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由此,严复认为国家可分为真正国家、宗法国家和神权国家三类,而这三类国家的特点就在于“宗法之国家,其合也以同种族故、同祖宗故。神权之国家,其合也以同信奉故,同宗教故。至于真正国家,其也以同利益故,同保护故。是三者,其为合不同,而一合之后,其为合皆至坚。”
其次,严复对神权政府的性质也进行了探讨。他认为神权政府不同于其他政府的性质就“在奉鬼神天道,以统治权”。用宗教的教义来治理国家和人民,政教合一,教皇拥有最高的统治权。在神权国家,宗教变成了包罗万象的纲领,成为国民思想的原理、行为的准则、社会秩序的保证。宗教的体制与社会的体制是浑然一体的。全体成员信仰共同的神灵,进行共同参与的宗教活动,逐渐形成了必须共同遵奉的规范化的宗教礼仪。而规范化的宗教礼仪具有超个人的权威,对社会每一个人的行为与活动具有强制力。因此,严复指出,在原始社会,为君者并不是初民中最“壮俊勇健之夫”,而是其力“足与神抗”的巫医。分析其原因,就在于初民之君是以智胜,而非以力胜。祭司、巫医是初民中被认为具有役使幽明之力和拔除不祥之人,所以能得到初民的拥护成为君王。严复指出这一现象,在中西上古之世具有普遍性。
第三,“政教合一”的消极影响。“政教合一”虽然在中西上古之世具有普遍性,但是,随着社会的进化,国家的演变,西方的“教”与“政”逐渐分离,而中国却仍旧处在“政教合一”之中。严复通过对中国和西方历史的考察,指出西方的君主,他的职责就是统治和治理国家,只有世俗的政治权力,而无神圣的宗教权力。而中国的君主,除了统治和治理国家之外,还负责向国民传道、授业、解惑,兼任着教化人民的职责。即“西国之君主,其事专于作君而已,而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由于中国的君王兼作君师,造成中国的政治与德行不分,言治之书与修德之书混同。不仅使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不能独立发展,也使宗教成为了政治的工具,本身得不到进一步的完善与提高。因此,严复明确指出,政治必须与宗教分离。
三宗教与道德
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准则的形成。它们最初可能与宗教的活动和观念交织在一起,但也可以无待于宗教。究竟在起源上宗教先于道德,还是道德先于宗教,抑或两者同时出现,这是一个很难彻底弄清楚的问题,对此严复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道德先于宗教而产生。在《支那教案论》按语中,严复写道:“董子日:道之大原出于天,则中国言道德礼义,本称天而行,但非由教而起耳。”在他看来,宗教是在人们明德之后,对神明怀有虔诚、敬仰之心而产生的,而不是先有宗教而后才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