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孟子和郭店儒简论“性”(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心,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言性善,人可“养其性”,尽心、知性、知天,修身立命。“性”与“命”完全在于人去修去立。《孟子·尽心下》:“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这是说美味、美色、安逸等是人的自然本性所欲求的,但有天之命规定着人之所得,所以君子重视自己从天所赋有的责任,不去强求。仁义礼智等人伦是随着天生的父母君臣关系而来,人无可逃脱,所以君子把这些反映人本性之物不仅仅看作自然的天命看待,而且是修心养性立命。 
  
三、性与心 
“性”与“心”实际上是人性本原与人的主体精神的关系问题,是人怎样把主体精神与人的自然本性统一起来,从而保证人的生命意义与价值。庄子论述了人之性与人之心如何保持一致的问题,即离为二还是合为一的问题。自从产生了人便有了人之精神(心),人的精神与其自然本性保持一致便是具有真心之人。《庄子·刻意》:“纯素之道,唯神是守;守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于天伦。”这是说人应把精神与自然本性相合,坚守“纯素之道”,才能心性一致。庄子认为这种一致是“以天合天”,不是“以人合天”。人的内在心神通过集中精神的“心斋”“坐忘”等功夫,来体会自己的性命之源的本真,合于泰初,同于大通,做到“以天合天”。《庄子·达生》有一段寓言讲到“以天合天”:“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齐以静心。齐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齐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齐七日,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这是讲要达到“以天合天”,必须“齐以静心”,忘掉功名利禄甚至自我形体与主观精神,回归自我本性,从而事功自然以成。 
“性”是人的本来,“心”是人的主体精神。庄子为了论述心性一致,把“心”分为两种:与“性”一致之真心和失“性”之心。他提倡“以天合天”,把具有真心的心性一体之真人作为人的应然存在,批评“丧己于物,失性于俗”(《庄子·缮性》)者伤性害生,非议机心、成心、贼心等。如《庄子·天地》:“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大圣之治天下也,摇荡民心,使之成教易俗,举灭其贼心而皆进其独志,若性之自为,而民不知其所由然。” 
郭店儒简则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性)不能决定人的主体精神(心),并且不把人的自然本性看作是最珍贵的,不要求“性”与“心”直接一致,而是诉诸于情。因为“情生于性”,各人用心各异,志愿不同,所以,它把生于性之情主要是人的感情与人的主体精神(心)的一致,作为判断人的诚信不伪的标准。它认为:“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2](第504页)” (《性自命出》)并且“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人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牛生而长,雁生而伸,其性[使然],人而学或使之也。”[2](第504页) (《性自命出》)人的心志是在与社会交往中学习而成,不能“独行”。“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 [2](第505页)(《性自命出》)这里重视后天教育,认为圣人以“诗书礼乐”为教,“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2](第505页) (《性自命出》)。“礼作于情”,以情为始,融情教、礼教、乐教于一体,使人诚信不伪,有真情而生德于心。“情”与“心”一致即是实现了人的应然存在。《孟子》中“心”“性”一致的论述是把“性”善建立在感情之“心”的四端基础之上的。《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讲无此四心者,非人也。他的“心”“性”一致实际上是与郭店儒简一样的“情”与“心”的一致。人的自然感情与人的主体精神诚信不伪是他们的价值追求,而不像庄子那样去追寻人性本原(性)与人的主体精神(心)的一致。 
  
四、性与情 
从《庄子》内篇可归纳出庄子把“情”分为四种:道之情,人之情,物之情,事之情。下面分别来看这四种“情”:1、庄子论述人之情,提倡“无情”,即“有人之形,无人之情”。他认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与身”(《庄子·德充符》)。《德充符》记载庄子与惠子的对话:“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2、庄子论物之情,认为人不能“逆物之情”,否则“玄天弗成”。(《庄子·在宥》)即自然之本性不能保成。他说:“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庄子·大宗师》)。即是讲客观世界有其自身的矛盾运动规律,它们保有自己的天性,人也应以自然无为的心态,与物一样保有本性而不失。3、庄子论述事之情,认为人能“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庄子·人间世》)死生有命,人因得失所产生的好恶之情是不必要的,只会“内伤其身”,伤性害生,不如因循事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山木》)4、庄子论述道之情,认为人应把性与道保持一致,具备真性,把好恶得失伤性之情去掉,体认道之情。庄子把“情”与“信”作为道的构成因素:“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庄子·大宗师》)“情”是道的一种原初存在状态。“其知情信,其德甚真,而未始入于非人。”(《庄子·应帝王》)这是说,真正通于道者,体知道之情信。保有真性情,他的一种方法是:“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庄子·大宗师》)综上,“以天合天”与“藏天下于天下”都是为了把人之自然本性与道之情信相同一,无情是为了保持真性不失,人不逆物情,与时俱化,能行事之情而不被事情所牵累,做到生死存亡是非得失不萦绕于心,保有天然之本性,与道相合,即有全德,“安其性命之情”(《庄子·在宥》)。 
郭店儒简对“性”与“情”论述较详。如前所述,它认为:“喜怒哀悲之气,性也”。情之气,即是性。性包含情之气,从而生情,即“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正是因为情生于性,所以儒家格外重“情”,希望顺情养性,“顺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政”,实现其理想社会。这里肯定的是人的自然感情,并且讲“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难不贵。苟有其情,虽未之为,斯人信之矣。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2](第507页)(《性自命出》)人情成为衡量一个人诚信不伪的重要标准。这种情性本是一体的论述与孟子相近似。孟子把体现人情感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作为“性善”之端,实际上也是情性本一体,只是孟子对“性”进行了“善”的价值规定,而不像儒简中那样“苟以其情,虽过不恶”,把“情”的地位抬高于“性”,以情为准,性不分善恶。 
以上通过对战国中期三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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