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摘  要]本文借鉴知识社会学的方法,从学科发展的视角,对当前学界所关注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做了历史溯源,认为所谓“中国哲学”只能说是东西文化相遇的一个历史性“错误”,前辈们苦心经营的“中国哲学”仅属于文化际的比较哲学;描述和分析了学界对“中国有无哲学”这一问题的辨惑工作,归纳了普遍性证明和特殊性证明两种证明方式;接着对中国哲学(史)学科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能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三个层次的表现做了分析;最后依据当前中国哲学(史)界的发展趋向,尝试着从哲学与思想、中学与西学、中国哲学史与中国哲学三个方面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未来发展做了初步展望。

[关键词]  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学科

在现代知识体系中,学科已成为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的体制化保障。它一方面是学者们赖以界定自己学术活动范围和限度,以及专业活动合法性的依据,另一方面在学科内部对从事于该学科的研究者起着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作用,从而使同一学科的学术活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形成某种“研究传统”或“学术共同体”,并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展开有效对话。[1] 无论是高等院校的教学,还是通常的学术研究活动,都是以学科为基本的建制而展开的。可以说,学科已成为一幢幢分门别类的知识大厦的基石。

在近来的中国哲学界[2],从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开始至今所产生的汗牛充栋的“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史”学科的丰富成果,都有失去学科保障,从而在该学科失去原有的价值和意义的危险。中国哲学学科基石是否稳固,成为学科内部令人担忧的重大问题。于是,中国哲学界的许多研究者纷纷就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质疑,并试图化解目前存在的学科合法性危机。“中国有无哲学?”、“什么是中国哲学”,或者从中国哲学学界自身的立场来看,将问题置换为“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诸如此类的疑问困扰着中国哲学界。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有力的回答和有说服力的说明,我们就无法对我们所从事的学术活动的意义做出合理解释,也无法说服我们自己继续开展这种学术活动的根据。因而,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同时也是学术活动的意义危机和从业者的信心危机。由于“中国哲学”又和民族精神、文化传统、中西文化的对话等一系列非常宏大的意义体系相关,所以中国哲学合法性危机又是一个在人文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问题。

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对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以及相关的讨论意见进行描述和分析,并探讨合法性危机出现的特点、意义以及可能的回应方式。

一、追源――历史性的错误

“中国哲学”的存在或许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错误”:中国本无“哲学”一词,自古也无“哲学”这样一个学科。中国人所使用的“哲学”一词是晚清时期的学者黄遵宪从日本引入中国的,而日本人对该词的使用又始于一位研究西方哲学的学者西周用“哲学”这两个汉字对应西文的“philosophy”。可以说,在中国谈论“哲学”,完全是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一个后果,而且很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

引入西方的学术,与中国固有学术或中国当代学术进行会通,并不一定就发生类似“中国哲学”的历史性“错误”。在黄遵宪的时代,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大家,他们常使用“学术”、“思想”等字眼,来进行中西哲学的会通。虽然他们中有人也表示反感“动以西学缘附中学者”(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认为“好依傍”与“名实混淆”是“中国思想之痼疾”(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但大都走的是一条“亦中亦西”、“不中不西”的融汇中西并发展中学的道路。中国人刚开始大规模接触和移译西学,存在着相当的困难,只好用中学来格西学之义,“缘附”之类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胡适先生“开风气之先”地撰成《中国哲学史大纲(上)》,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的问题和中国到底能否建立一个“中国哲学”学科的问题就产生了,并开始发生本文所说的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错误性后果。

胡适受过良好的美国实用哲学以及现代学术的训练,在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时,他是非常严谨的。他的严谨体现在明晰的定义、严谨的学科规范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三个方面。由以上三者,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虽然只写一了部上卷,但却成为中国哲学(史)学科的经典范式。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到现在为止,中国哲学史的研究,都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个典范。由于这个典范是众所周知的,本文不再赘述。

胡适所确立的这个经典范式本身或许即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中国有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西方有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为什么一定要用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来重新规划(甚至取代)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从思想史上看,这个问题身后的背景是近代以降中西古今之辩的一个结果。从东西文化的交流(这种交流在当时不如说是相遇)来看,是西方强势文化扩张的全球化,以及东方弱势文化主动接受西方文化的全球化的一个后果。从当时学术界的心态来说,这是科学救国、教育救国、文化救国、学术救国等民族自强的一种反映:对于别人有的,要么我们原本就有,要么我们现在也应该有,要么我们将来也一定要有。别人有哲学,我们也有哲学。别人有哲学史,我们也一定要有哲学史。正是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就应运诞生了,并从此就开始了以西方哲学来剪裁中国史料的学科史和学术史。这正如为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作序的蔡元培先生所说的,编中国古代哲学史有两重困难,一是汉学的工夫,也就是国学的功底或材料的工夫,一是西洋哲学的训练,而胡适先生是恰好二者兼治的。在这里,不再是过去的学者们所熟悉的“汉宋兼宗”,作为古代理论思维代表的义理之学已不再能和注重名物训诂的汉学相对,而是“汉学”、“西洋哲学”的“兼治”,西洋哲学已取代“宋学”成为指导思想和方法,因为“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3]

虽然说胡适所树立的经典范式是一个历史性“错误”,但胡适本人确实是大手笔,蔡元培说得很是中肯,胡适有着深厚的“汉学”工夫,因而他一方面更多地借鉴和仿照西方哲学的学科规范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另一方面在对中国哲学史的讲述中,则更多地照顾到中国学术本身的特点和内容,较多地采用汉学的方法和方式加以说明。我们现在读他所写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可以发觉其中非常平实的行文风格,他更多地是以当时人们所能理解的语言来讲解古代的学问,而较少生硬地套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或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史料,当然一些附会也是免不了的。在对中国哲学史料的解释上,紧随其后而且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也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冯友兰先生[4],则有显著不同。冯友兰先生在依傍西方哲学的路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提出“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5] 冯友兰的哲学史实践也是依照这个主张来操作的,例如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朱熹的“理气关系”,用柏拉图的“理念说”来解释朱熹的“理一分殊”等[6],这种解释是否有助于人们理解中国哲学,是很值得怀疑的。在港台学界中,牟宗三先生在融会以儒学、佛学为主的中学与以康德哲学为主的西学时,也创造了一套相当有影响的儒学话语系统和中国哲学范式,其影响之大,以至于今日在港台的一些治中国哲学的学者心目中,只有一种“西方哲学”,那就是康德的哲学,只有一种“中国哲学”,那就是经由牟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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