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与赤子之心及其张力与互补──兼论道德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之原理(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上,他采取的根本思维是超越豁达的。据说张元冲曾就船上问阳明子:“二氏(指释老──笔者注)与圣人之学所差毫厘,谓其皆有得于生命也……不知亦须兼取否?”先生曰:“说兼取便不是圣人尽性至命。何物不具?何待兼取?二氏之用皆我之用,即吾尽性至命中完养此身谓之仙,即吾尽性命中不染世累谓之佛,但后世儒者不见圣学之全,故与二氏成二见耳。譬之厅堂三间共为一厅,儒者不知皆吾所用,见佛氏则割左边一间与之,见老氏则割右边一问与之,而已则自处中间,皆举一而废百也。圣人与天地民物同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是之谓大道。二氏私其身是之谓小道”(《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参考上述文字,我们说阳明子将赤子之心与良心统一起来,就毫不奇怪了。与那些抱残守缺,固执门户私见的排斥佛老者不同,与那些明骂暗窃佛老者也不同,王阳明公然亮出了自已的主张,那就是:三教通用。这个主张实际上印契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本来面目和其生态规律,中国文化毕竟是儒道释等多家共同创新发展的。一定要厚此薄彼,扬已抑人,党同伐异,排出一个优劣程序,只是陋者自固而已,实不足称道。难怪不少人称中国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特质,是亦儒亦道亦释,又是非儒非道非释。从儒道道德心理本质的关系上就可见一斑──它们是对抗又紧张但却创造了多元的统一和动态的平衡。比如赤子之心表面上看缺乏伦理规范性,然而它在道德心理结构中的存在,既可以抑制儒家流于极端人道主义僭妄或人伦异化,也可以抵御某些宗教超自然的弊端。
这一构造性特点,使得中国道德文化具有开放性,也使得中国民族道德心理结构和功能具有宽容性。这是促进中国社会稳定和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条内在文化规律。
时代已经进入了21世纪,当前世界各种文化有交融有冲突,有些学者如美国享廷顿等片面强调冲突性,这就使得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下列问题:道德文化结构应该是多元的还是一律的?道德心理构造应该是综合的还是单一的?对于特定社会民族,多元化的道德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是否有其合理性?从中国道德文化的发达史和道德心理结构的生成史来看,多元的甚至矛盾的道德价值观可以平等共存。跟以单一性为追求的道德文化与心理相比,多元性道德文化环境和道德心理结构更有利于社会文明健康、开放、发展和稳定。放眼世界文明,这一讨论的意义在于,道德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本性,东西方不同制度下的道德观可以共存于特定的异质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之中。这可以称为中国未来社会文化持续发展的最佳伦理战略,这是一条超越发展之路,惟如此,才能最终摆脱东西价值对抗紧张及我们自已面临的社会和伦理冲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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