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永恒生命的模式及意义的反思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摘 要:人类生命的延续问题,在当代生命科学和文化人类学中已得到较为切实的解答。人类生命的延续沿着生物遗传和文化遗传两条途径进行。人类的个体有生有死,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个体不能永生。但是,人类的个体通过生物遗传的方式把自己的生理特性遗传给下一代,又通过教育和学习的方式把文化的信息代代相传。文化遗传是人类特有的,人类永生的意义应该在文化遗传中去寻找。
关键词:宗教伦理;生物遗传;文化遗传;永生意义
一
生命延续的问题是一切传统宗教的主要话题。宗教伦理不免与永生的话题相关联。基督教谈死后身体复活,佛教不谈复活而谈轮回,二者形式虽有差异,但都肯定死后生命的存在。儒家对这个问题持审慎态度。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儒家是否可归为宗教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在现代,死和永生的问题渐渐“淡出”神学了。许多神学家不愿意谈论它,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怕违背科学,二怕得罪信徒。
如果某位神学家坚持人死后会复活,并且能获得永生,那么有什么科学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吗?既然没有,那么还不如保持沉默好。对此,他还可以说,科学不能证明人死后灵魂的存在,也不能证明人死后灵魂的不存在。所以,他对这个问题持存疑的态度。但是如果这种不可知论的观点成为一种基本的神学立场的话,那么它不就与儒家的立场差不多了吗?不就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一种非宗教的立场了吗?
基督教神学家需要坚持信仰的底线。为此,他们宣称,科学既不能证明死后生命的存在,也不能证伪死后生命的存在,但是他们仍然相信“身体复活,并且永生”。因为这是教义的规定,有圣经的依据,是启示的真理。启示的真理高于理性的真理,所以他们仍然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常言道:理直气壮。当这些神学家说不出理由来论证灵魂不死,但仍然相信灵魂不死时,他们的心是不是有点虚?我想,人们通常是不会越是荒谬,越是相信的,而是说得出道理,合情合理才相信。只有当达到信仰与理性相统一时,思辨的心智才踏实。
有的人不愿谈死后生命的问题,乃因为怕“伤害”普通信徒的感情。在中国流行这样一种看法:“人皆有所图,即使僧侣也图个来世”。香客烧香拜佛,所求的多为消灾降福,发财致富,死后灵魂早投好人家。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也要省下血汗钱,到庙里去捐个门槛,让千人踩、万人踏,希望死后在地狱少受煎熬。在西方,“救赎”也容易从“上帝的白白的恩典”,沦落为“赎罪券的钱袋丁当响,炼狱中的灵魂便升天”。康德看到,此岸世界道德原则得以实施的可能性条件是彼岸世界的灵魂不死。这句话说白一点无非是,尘世有德之人未必有福,所以他们要寄希望于死后得到补偿,使公义得以最终实现。从这个角度看,康德的先验哲学起到了使尘世的人获得心理安慰的“实用”的功效。有人批评18世纪欧洲的启蒙思想家是现代世界动乱的始作俑者。天下本无事,启蒙扰乱之,它批判宗教是鸦片,是苦难者的幻想,是统治者的骗局,把老百姓最后一点点的希望和心理安慰都粉碎了,他们难道不要在绝望中揭竿而起吗?
二
然而,死和永生的问题毕竟是不能回避的。活着的人关心死后生命的问题,但是活着的人又没有死后的经验,那么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有必要先澄清一下生命的概念。如果连生命本身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怎么能奢谈死后的生命呢?“不知生,焉知死”,此话也可以从这层意思上理解。
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新陈代谢是生命的一个重要特征。生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而是一个在与外界交往的过程中需要不断释放和补足的系统。生命必须与环境共存,生命需要从周围环境中吸取一些成分,排泄出一些成分。任何生命都是其生命链中的一个环节。如果我们认真对待生命的这一特征,我们就必须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死后的生命还有新陈代谢吗?神学家倾向于这样回答这个问题:死后的生命是精神性的灵魂的生命,灵魂不是物质的,不吃不喝,没有新陈代谢,所以是永生的。
我们姑且承认有精神性的灵魂一说,但还必须提出另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灵魂有没有记忆,有没有个性,有没有自我意识?如果灵魂没有记忆、个性、自我意识,那么我们还能说这是你的灵魂、我的灵魂、他的灵魂吗?这样的灵魂的不死还值得我关心吗?反之,如果灵魂有记忆、个性、自我意识,那么它能离开其周围世界吗?它能完全脱离尘世吗?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论证私有语言是不可能存在的,区别记忆与想象必须要有外在的参照系;“一种‘内在过程’需要外部的判据”。[1](P231)让我们沿此思路设想这样的一种情景:张三在幻觉的状况下“感觉到”他“杀”了李四,当他的灵魂升天后,“记起这件事”,受到良心的指责,悔痛不已。这时王五的灵魂上天了。王五告诉张三:你没有杀李四,李四还在世上活得好好的,你杀李四不过是一种幻觉。究竟张三对还是王五对,这两个灵魂必须再回到世上看一看,究竟李四是否还在世上活着。这一“思想实验”说明,记忆是不能完全脱离其相关的外界事物的。如果过去对现在没有影响,记忆也就没有必要。如果过去不留下某种实存的痕迹,也就无法鉴别记忆的真伪,无法把记忆与幻觉或想象区别开来。如果这一观点站得住脚的话,那么就必须承认,在天之灵对尘世往事的记忆,要以尘世的继续存在及其与尘世事务的交往为条件。这样,“灵魂在纯粹的精神世界中的生活”,以及“尘世的终结和精神的新天新地开始”的说法就值得怀疑了。
再说,自我意识和人的个性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形成的。我在社会中担任什么角色,别人如何看我,影响着自我意识的形成。用美国实用主义社会学家米德的术语来说,主我(I)和宾我(me)相辅相成。我如何作用于别人,别人如何作用于我;我如何把自己与别人区分开来,别人如何把他们与我区分开来,培养了自我意识。[2](P154—190)笛卡儿把“我思故我在”视为自明的真理,从米德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看这并不正确。天下如果只有我,我也就不知道我。如果没有他人和周围世界,我就不能思想。因为思总是与所思相关联的,所思必然涉及对象世界。因此,只要不固守唯我论的立场,就必须承认对象世界中的他人和事情,是独立于我的意识而存在的,是我的思想所指涉的东西。我的思想离开了它们,就变得毫无内容了。反之,若固守唯我论的立场,那么这个我就成了不能与他人和周围世界相分别的我了。一个不是在你、我、他和它中的我,就是一个没有个性的我,一个没有意义的我。
由此看来,一个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孤零零的灵魂是不可能存在自我意识、个性和记忆的,因此也就谈不到你的灵魂、他的灵魂、我的灵魂。这样,末日审判的问题也就没有意义了。康德如果明白这一点,就不会把灵魂不死当作他的道德哲学的先验前设了。
三
我们对生命的看法受我们的思想模式制约。我们的思想模式受到科学、哲学和常识的影响。科学、哲学、常识与思想模式之间的关系,在这篇文章中我不能详细展开谈。在此我只想指出:科学的重大革命往往是思想模式的革命,并且这种思想模式的有效性在科学的应用中得到验证。哲学以提出新的思想模式、论证或批判以往的思想模式,以及把已有的思想模式系统化为特征。常识缓慢地吸取科学和哲学中的思想模式,形成人们之间很大程度上的共识;常识根深蒂固,不会轻易改变,但也不是一成不变。常识是普通大众看待问题和思想问题的方式和习惯。
从古至今,影响人们对生命的看法的思想模式据我看来主要有四种:(1)实体-属性的思想模式;(2)力-能量的思想模式;(3)系统论的思想模式;(4)基因-信息的思想模式。这四种思想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其优劣取决于其应用是否妥当。实体-属性的思想模式最早形成,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已经得到充分论证,并已凝结在常识之中。古代和中世纪的神学家常用它来思考生命和灵魂不死的问题。力-能量的
关键词:宗教伦理;生物遗传;文化遗传;永生意义
一
生命延续的问题是一切传统宗教的主要话题。宗教伦理不免与永生的话题相关联。基督教谈死后身体复活,佛教不谈复活而谈轮回,二者形式虽有差异,但都肯定死后生命的存在。儒家对这个问题持审慎态度。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儒家是否可归为宗教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在现代,死和永生的问题渐渐“淡出”神学了。许多神学家不愿意谈论它,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怕违背科学,二怕得罪信徒。
如果某位神学家坚持人死后会复活,并且能获得永生,那么有什么科学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吗?既然没有,那么还不如保持沉默好。对此,他还可以说,科学不能证明人死后灵魂的存在,也不能证明人死后灵魂的不存在。所以,他对这个问题持存疑的态度。但是如果这种不可知论的观点成为一种基本的神学立场的话,那么它不就与儒家的立场差不多了吗?不就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一种非宗教的立场了吗?
基督教神学家需要坚持信仰的底线。为此,他们宣称,科学既不能证明死后生命的存在,也不能证伪死后生命的存在,但是他们仍然相信“身体复活,并且永生”。因为这是教义的规定,有圣经的依据,是启示的真理。启示的真理高于理性的真理,所以他们仍然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常言道:理直气壮。当这些神学家说不出理由来论证灵魂不死,但仍然相信灵魂不死时,他们的心是不是有点虚?我想,人们通常是不会越是荒谬,越是相信的,而是说得出道理,合情合理才相信。只有当达到信仰与理性相统一时,思辨的心智才踏实。
有的人不愿谈死后生命的问题,乃因为怕“伤害”普通信徒的感情。在中国流行这样一种看法:“人皆有所图,即使僧侣也图个来世”。香客烧香拜佛,所求的多为消灾降福,发财致富,死后灵魂早投好人家。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也要省下血汗钱,到庙里去捐个门槛,让千人踩、万人踏,希望死后在地狱少受煎熬。在西方,“救赎”也容易从“上帝的白白的恩典”,沦落为“赎罪券的钱袋丁当响,炼狱中的灵魂便升天”。康德看到,此岸世界道德原则得以实施的可能性条件是彼岸世界的灵魂不死。这句话说白一点无非是,尘世有德之人未必有福,所以他们要寄希望于死后得到补偿,使公义得以最终实现。从这个角度看,康德的先验哲学起到了使尘世的人获得心理安慰的“实用”的功效。有人批评18世纪欧洲的启蒙思想家是现代世界动乱的始作俑者。天下本无事,启蒙扰乱之,它批判宗教是鸦片,是苦难者的幻想,是统治者的骗局,把老百姓最后一点点的希望和心理安慰都粉碎了,他们难道不要在绝望中揭竿而起吗?
二
然而,死和永生的问题毕竟是不能回避的。活着的人关心死后生命的问题,但是活着的人又没有死后的经验,那么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有必要先澄清一下生命的概念。如果连生命本身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怎么能奢谈死后的生命呢?“不知生,焉知死”,此话也可以从这层意思上理解。
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新陈代谢是生命的一个重要特征。生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而是一个在与外界交往的过程中需要不断释放和补足的系统。生命必须与环境共存,生命需要从周围环境中吸取一些成分,排泄出一些成分。任何生命都是其生命链中的一个环节。如果我们认真对待生命的这一特征,我们就必须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死后的生命还有新陈代谢吗?神学家倾向于这样回答这个问题:死后的生命是精神性的灵魂的生命,灵魂不是物质的,不吃不喝,没有新陈代谢,所以是永生的。
我们姑且承认有精神性的灵魂一说,但还必须提出另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灵魂有没有记忆,有没有个性,有没有自我意识?如果灵魂没有记忆、个性、自我意识,那么我们还能说这是你的灵魂、我的灵魂、他的灵魂吗?这样的灵魂的不死还值得我关心吗?反之,如果灵魂有记忆、个性、自我意识,那么它能离开其周围世界吗?它能完全脱离尘世吗?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论证私有语言是不可能存在的,区别记忆与想象必须要有外在的参照系;“一种‘内在过程’需要外部的判据”。[1](P231)让我们沿此思路设想这样的一种情景:张三在幻觉的状况下“感觉到”他“杀”了李四,当他的灵魂升天后,“记起这件事”,受到良心的指责,悔痛不已。这时王五的灵魂上天了。王五告诉张三:你没有杀李四,李四还在世上活得好好的,你杀李四不过是一种幻觉。究竟张三对还是王五对,这两个灵魂必须再回到世上看一看,究竟李四是否还在世上活着。这一“思想实验”说明,记忆是不能完全脱离其相关的外界事物的。如果过去对现在没有影响,记忆也就没有必要。如果过去不留下某种实存的痕迹,也就无法鉴别记忆的真伪,无法把记忆与幻觉或想象区别开来。如果这一观点站得住脚的话,那么就必须承认,在天之灵对尘世往事的记忆,要以尘世的继续存在及其与尘世事务的交往为条件。这样,“灵魂在纯粹的精神世界中的生活”,以及“尘世的终结和精神的新天新地开始”的说法就值得怀疑了。
再说,自我意识和人的个性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形成的。我在社会中担任什么角色,别人如何看我,影响着自我意识的形成。用美国实用主义社会学家米德的术语来说,主我(I)和宾我(me)相辅相成。我如何作用于别人,别人如何作用于我;我如何把自己与别人区分开来,别人如何把他们与我区分开来,培养了自我意识。[2](P154—190)笛卡儿把“我思故我在”视为自明的真理,从米德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看这并不正确。天下如果只有我,我也就不知道我。如果没有他人和周围世界,我就不能思想。因为思总是与所思相关联的,所思必然涉及对象世界。因此,只要不固守唯我论的立场,就必须承认对象世界中的他人和事情,是独立于我的意识而存在的,是我的思想所指涉的东西。我的思想离开了它们,就变得毫无内容了。反之,若固守唯我论的立场,那么这个我就成了不能与他人和周围世界相分别的我了。一个不是在你、我、他和它中的我,就是一个没有个性的我,一个没有意义的我。
由此看来,一个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孤零零的灵魂是不可能存在自我意识、个性和记忆的,因此也就谈不到你的灵魂、他的灵魂、我的灵魂。这样,末日审判的问题也就没有意义了。康德如果明白这一点,就不会把灵魂不死当作他的道德哲学的先验前设了。
三
我们对生命的看法受我们的思想模式制约。我们的思想模式受到科学、哲学和常识的影响。科学、哲学、常识与思想模式之间的关系,在这篇文章中我不能详细展开谈。在此我只想指出:科学的重大革命往往是思想模式的革命,并且这种思想模式的有效性在科学的应用中得到验证。哲学以提出新的思想模式、论证或批判以往的思想模式,以及把已有的思想模式系统化为特征。常识缓慢地吸取科学和哲学中的思想模式,形成人们之间很大程度上的共识;常识根深蒂固,不会轻易改变,但也不是一成不变。常识是普通大众看待问题和思想问题的方式和习惯。
从古至今,影响人们对生命的看法的思想模式据我看来主要有四种:(1)实体-属性的思想模式;(2)力-能量的思想模式;(3)系统论的思想模式;(4)基因-信息的思想模式。这四种思想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其优劣取决于其应用是否妥当。实体-属性的思想模式最早形成,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已经得到充分论证,并已凝结在常识之中。古代和中世纪的神学家常用它来思考生命和灵魂不死的问题。力-能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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