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在哲学与神学之间(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和正义观在后来的历史中被抛弃了,但柏拉图将逻辑与道德密切结合起来的这种做法却成为西方伦理学的一种主要思路。这种做法的哲学基础就在于,自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以来西方道德就不再是一种外来的训诫,而是个体灵魂向自身完满性的一种努力追求;但由于个体灵魂的有限性,这种追求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步骤有方法的,这就是自觉地使自身处于与其他个体灵魂的合乎逻辑的关系中:“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这种关系是有限的个体灵魂对自己的有限性的最初的超出,是一种合理的人生态度,是两个灵魂所能共同遵循的同一个逻各斯(道),它是个体灵魂本质上可以具有无限性的一种展示,也是个人进向上帝的第一个具体行动。在这里,逻各斯成为了努斯本身的一种表达和实现的途径,因而是一切追求向善的灵魂不可须臾离弃的命符。基督教的道德是一种合乎理性的道德,它不排斥启示,但力求抓住启示,使启示成为普照世界的逻各斯、道,而不是让启示仅仅作为个人内心的神秘体验闪现和消失在黑暗中。启示来自于努斯、灵魂对彼岸声音的关注、追求和倾听,亦即来自于信仰,理性、逻各斯则在一切人那里确证这种启示,正如苏格拉底从别人口里自由说出的话中确证自己心中的真理一样。这就是基督教真理两千年来成功的秘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真理的问题离开它与西方哲学的深厚传统、特别是古希腊柏拉图主义的传统的关系,是说不清楚的;而西方后现代主义所鼓吹的宗教多元论和多元真理论不过是现代西方人对自己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的反叛和背弃的意向。这一意向带有本质上的虚假性和自相矛盾性,因为这些反叛者们似乎并不打算认真采取如同中国古代庄子和佛教(禅)的态度,每日静坐不言,反而喋喋不休地向世人宣讲他们的主张。在基督教两千的历史上,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浪花,但它所反映出来的西方当代宗教意识的混乱的现状却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以为这种混乱主要是各种文化因子未经充分比较而急于融合所造成的。当大量外来文化涌入基督教文化而归附于其下时,这些外来文化的基本土壤(社会环境和传统习俗)并没有随之改变,文化间的融合也才刚刚开始,获救的期望值过高而对自己获救的条件考虑不够,几乎没有人注意基督教两千年来究竟成就了什么。而在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也很少心平气和的理论探讨,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关系平衡(如多元真理论常成为多元政治的表现形式)。面对这种局势,基督教神学家担负着比以往更为沉重的理论任务。他必须不是一个狭隘的圣经解释者和辩护者,而是一个对一般宗教问题和神学问题有广泛思考和广博知识的学者,一个“爱智慧者”,即哲学家。他不能独断地解决信仰的分歧和问题,而必须满怀信心地诉之于人类心灵的共同本性,即对自由的追求,对高尚精神生活的向往,对真理的心悦诚服的服从。他必须了解人类文化的方方面面,对各种文化形态有同情的理解,但同时又以理性的逻各斯作出自己的比较和取舍。而最难做到的是,他必须与自己以往所接受的一切观念和教导保持适当的距离,留有充分的余地,以便容纳基督教在当代社会中(通过对话)所获得的新的启示,而不是把自己看作绝对真理的拥有者,拒绝对话。这种留有余地不是放弃基本的信仰,而是让信仰向更高处生长。基督教信仰区别于其他信仰之处就在于它是两千年来在对话中不断生长着的信仰,因为真正的基督徒并不完全相信自己的信仰,而是祈望上帝赐予他信仰,这种有罪感(包括不信之罪)终生伴随着他们,使他们对上帝的启示永远抱有开放的态度。“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新约·约翰一书》1:8-9。赵敦华教授说:“我们应该把对话看作一个过程,一个真理发生和完成的过程”(《排他主义,还是相容主义?》,载《维真学刊》1999年3期,第25页)也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真理的问题离开它与西方哲学的深厚传统、特别是古希腊柏拉图主义的传统的关系,是说不清楚的;而西方后现代主义所鼓吹的宗教多元论和多元真理论不过是现代西方人对自己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的反叛和背弃的意向。这一意向带有本质上的虚假性和自相矛盾性,因为这些反叛者们似乎并不打算认真采取如同中国古代庄子和佛教(禅)的态度,每日静坐不言,反而喋喋不休地向世人宣讲他们的主张。在基督教两千的历史上,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浪花,但它所反映出来的西方当代宗教意识的混乱的现状却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以为这种混乱主要是各种文化因子未经充分比较而急于融合所造成的。当大量外来文化涌入基督教文化而归附于其下时,这些外来文化的基本土壤(社会环境和传统习俗)并没有随之改变,文化间的融合也才刚刚开始,获救的期望值过高而对自己获救的条件考虑不够,几乎没有人注意基督教两千年来究竟成就了什么。而在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也很少心平气和的理论探讨,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关系平衡(如多元真理论常成为多元政治的表现形式)。面对这种局势,基督教神学家担负着比以往更为沉重的理论任务。他必须不是一个狭隘的圣经解释者和辩护者,而是一个对一般宗教问题和神学问题有广泛思考和广博知识的学者,一个“爱智慧者”,即哲学家。他不能独断地解决信仰的分歧和问题,而必须满怀信心地诉之于人类心灵的共同本性,即对自由的追求,对高尚精神生活的向往,对真理的心悦诚服的服从。他必须了解人类文化的方方面面,对各种文化形态有同情的理解,但同时又以理性的逻各斯作出自己的比较和取舍。而最难做到的是,他必须与自己以往所接受的一切观念和教导保持适当的距离,留有充分的余地,以便容纳基督教在当代社会中(通过对话)所获得的新的启示,而不是把自己看作绝对真理的拥有者,拒绝对话。这种留有余地不是放弃基本的信仰,而是让信仰向更高处生长。基督教信仰区别于其他信仰之处就在于它是两千年来在对话中不断生长着的信仰,因为真正的基督徒并不完全相信自己的信仰,而是祈望上帝赐予他信仰,这种有罪感(包括不信之罪)终生伴随着他们,使他们对上帝的启示永远抱有开放的态度。“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新约·约翰一书》1:8-9。赵敦华教授说:“我们应该把对话看作一个过程,一个真理发生和完成的过程”(《排他主义,还是相容主义?》,载《维真学刊》1999年3期,第25页)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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