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问题与“实践的唯物主义”(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解现实生活中价值多元化的理论基础,而不意味着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因为:价值在不同主体之间是多元的、相对的,但在每一主体那里却必然、必须是一元的,并具有某种绝对性。在人类尚存在着种种地域性、经济和文化上的分工和差别,甚至存在着根本利益和阶级立场冲突的时代,正是这些主体性的差别决定了价值标准的多元化。承认这一事实对于革命的进步的势力是一副清醒剂。已往由于不能自觉地掌握价值多元化与真理一元化之间的区别,曾引起种种简单化和极端化的思想情绪,如盲目追从别人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或将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标准强加予人等,实际有害无益。相反,从主体客观现实方面充分理解价值现象和价值标准的差异,则会帮助人们更自觉地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使命,从而更自觉地把握自己那“一元”的选择和追求,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增强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意识。
第三,人类统一的或最高的价值标准,取决于现实人类的共同性和人类共同主体的历史形成。也就是说,由于主体的多元而决定的价值多元,也要通过主体间的共同联系和人类主体一元化的历史发展而走向统一。现实的人们已经学会了在相互交往中,通过认识彼此的共同点或共同利益来寻求共同的价值标准,从而达到了某种有意识的、当然地很有限的“多元统一”。我们相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历史的一元论本质,将会由于社会分裂对抗的消除、“人的历史真正成为世界史”而逐步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符合人类共同根本利益的价值标准,即共产主义的价值标准,最终成为主导的和普遍的价值体系。这正是当代人类实践的启示。
第三,人类统一的或最高的价值标准,取决于现实人类的共同性和人类共同主体的历史形成。也就是说,由于主体的多元而决定的价值多元,也要通过主体间的共同联系和人类主体一元化的历史发展而走向统一。现实的人们已经学会了在相互交往中,通过认识彼此的共同点或共同利益来寻求共同的价值标准,从而达到了某种有意识的、当然地很有限的“多元统一”。我们相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历史的一元论本质,将会由于社会分裂对抗的消除、“人的历史真正成为世界史”而逐步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符合人类共同根本利益的价值标准,即共产主义的价值标准,最终成为主导的和普遍的价值体系。这正是当代人类实践的启示。
注释
①参见前苏联时代出版社1985年俄文版《哲学词典》。
②此文收入《唯物辩证法问题再探讨--第二次中日唯物辩证法研讨会论文集》。该书中文版由人民出版社、日文版由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
③实际上,列宁也表述过这个原则:“必须把人类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
④(美)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求实出版社1985年中文版,第520页。
⑤、⑥R.Frondizi著《价值是什么--价值学导论》台湾经联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中文版,第115-131页。
⑦、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第50、16页。
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