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摘 要:本文从阐述传统德治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2]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如何与标志现代性的法治精神相融合?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对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一个仔细的梳理和反思。
一、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及其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延绵二千多年,传统政治文化主要表现为王权基础上,通过礼仪规范而施行的德治传统。集中体现为儒家的治政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3] 。应当指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的德并非仅指“政治道德”,而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道德修养,即儒家的“圣王”理想。它要求为政者事君如父、爱民如子、清正廉明、尊贤敬教、谦虚谨慎、光明磊落、先天下之忧而忧等品德。政道合一,伦理道德成为政治价值评价标准,完美的道德修养是从政者至关重要的条件。如唐太宗在警戒他的儿子们时曾说:“桀纣虽为天子,今若相唤桀纣,人必大怒。彦回,闵子骞,郭林宗,黄叔度,虽是布衣,今若相唤赞道类此四贤,人必大喜,故知人之立身,所贵者唯在德行,何必论荣贵。” [4]可见道德之重要性。虽然,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也有法制思想的存在,如孔子在《论语》结尾处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这与罪刑法定思想、法治思想相去不远,但从总体上说,在“德”、“法”关系上,儒家主张“德主刑辅”。儒家并不否定法的存在,但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德,有耻且格。” [5],法律治表不治本,诛恶不劝善,所以儒家提出“礼”这个层次更高的类制度化的道德要求。“法”成为“德”的辅助工具。在儒家德治政治文化的德法关系上,大木雅夫的剖析颇为公允:儒家主张明君贤相之说,其基调是人格主义,但由于明君贤相不可能连接出现,为使平庸的执政者、执政官也能公正地施政和司法,儒家因此也强调完善法制以及把法作为信赏必罚的公正政治的基础。[6]
中国传统的“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文化与英、美国家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法治、立宪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相比,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
(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浓厚的人性可至善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内圣外王”传统文化影响之下,人们要求为官者具有完美的品德,要求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并认为“政治是高尚的事情,参与政治是人具有良好品行的体现” [7],所谓“学而优则仕”。这与西人的 “原罪”观和自马基雅维里以来认为政治是争夺、维护权力、利益的思想大相径庭。
(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在传统的“德主刑辅”的德治政治文化中,政治约束主要途径是,倡导为官者提高自身修养和遵循类制度化的礼仪规范。这种自律本位政治文化一直存在于国民的政治价值评判意识之中,表现在国人几千年来的“期盼清官情结”及对“他律”政治——宪政——的失望、疏离和无知。
(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及天下。得“德”之人先志在齐家,是一家之主;治国,是一国之主;平天下,则是天下之主。中国传统的礼制秩序或伦理角色定位系统保障着这种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推行和延续。当下,它表现为“权威主义”、“一言堂”、“百管干部”;表现为从政者对下要求绝对服从,对上则具有天然依附心理。
二、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历史评价
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是在小农自然经济方式、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及政治意识形态化的儒家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在传统的、较为封闭的、文化高度统一的封建社会中,传统德治政治文化适应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以孔孟为代表的德治政治思想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两个战乱动荡的时代里,德治政治思想并没有得到重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力主法治,“罪人不孥,刑杀无度”,终于二世而亡,一统天下仅15年。[8]汉兴之初,重黄老之学,先有吕后之乱,后有七国之争。汉武帝继位后,采纳了以董仲舒为首的汉儒提出 “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思想,从此中国政治进入一个基本上长久治安,朝代更替的封建统治时期。由于德治政治思想基本上切合了封建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实,而得以成功贯彻。那些崇儒的朝代基本上也都得到较好地延续和发展。西汉215年,东汉196年,唐290年,宋320年,明277年,清268年。德治政治思想经几朝几代发展,逐渐升华为政治文化,对统治者实现社会控制,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和繁荣,有不可抹杀的功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18世纪以前的中国能在农业文明中独占鳌头,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虽说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了传统农业国家的社会结构,促进了封建中国的稳定发展,但其终究是农业文明的一部分,与现代工商业文明存在着强烈的时代落差。传统德治政治文化表现出的诸多非现代性特征,使其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捉襟见肘,在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期,面临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三、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基本特征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性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9]面对逐渐趋向开放、多元的现代社会,道德调节、控制生活的能力显著下降,因此传统德治文化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着三个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带来的政治道德困境
在社会转型期,逐渐涌起的市场经济大潮激荡起多种多样的价值目标追求,不同地位、不同利益、不同经历的社会成员对同一件事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价值目标追求,从而出现多元化的政治道德取向。当下,政治道德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传统高调政治道德作为理想追求似乎仍然存在,但无法与现实政治生活融合,也规范不了现实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价值取向多元化状态下,又不能形成适应转型期的、被人民广为接受的政治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在考察、评价干部时还总是从“是不是老实人”、“能不能团结人”、“关不关心群众疾苦”、“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伦理或高调政治道德出发,而现实中的政
一、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及其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延绵二千多年,传统政治文化主要表现为王权基础上,通过礼仪规范而施行的德治传统。集中体现为儒家的治政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3] 。应当指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的德并非仅指“政治道德”,而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道德修养,即儒家的“圣王”理想。它要求为政者事君如父、爱民如子、清正廉明、尊贤敬教、谦虚谨慎、光明磊落、先天下之忧而忧等品德。政道合一,伦理道德成为政治价值评价标准,完美的道德修养是从政者至关重要的条件。如唐太宗在警戒他的儿子们时曾说:“桀纣虽为天子,今若相唤桀纣,人必大怒。彦回,闵子骞,郭林宗,黄叔度,虽是布衣,今若相唤赞道类此四贤,人必大喜,故知人之立身,所贵者唯在德行,何必论荣贵。” [4]可见道德之重要性。虽然,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也有法制思想的存在,如孔子在《论语》结尾处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这与罪刑法定思想、法治思想相去不远,但从总体上说,在“德”、“法”关系上,儒家主张“德主刑辅”。儒家并不否定法的存在,但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德,有耻且格。” [5],法律治表不治本,诛恶不劝善,所以儒家提出“礼”这个层次更高的类制度化的道德要求。“法”成为“德”的辅助工具。在儒家德治政治文化的德法关系上,大木雅夫的剖析颇为公允:儒家主张明君贤相之说,其基调是人格主义,但由于明君贤相不可能连接出现,为使平庸的执政者、执政官也能公正地施政和司法,儒家因此也强调完善法制以及把法作为信赏必罚的公正政治的基础。[6]
中国传统的“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文化与英、美国家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法治、立宪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相比,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
(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浓厚的人性可至善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内圣外王”传统文化影响之下,人们要求为官者具有完美的品德,要求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并认为“政治是高尚的事情,参与政治是人具有良好品行的体现” [7],所谓“学而优则仕”。这与西人的 “原罪”观和自马基雅维里以来认为政治是争夺、维护权力、利益的思想大相径庭。
(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在传统的“德主刑辅”的德治政治文化中,政治约束主要途径是,倡导为官者提高自身修养和遵循类制度化的礼仪规范。这种自律本位政治文化一直存在于国民的政治价值评判意识之中,表现在国人几千年来的“期盼清官情结”及对“他律”政治——宪政——的失望、疏离和无知。
(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及天下。得“德”之人先志在齐家,是一家之主;治国,是一国之主;平天下,则是天下之主。中国传统的礼制秩序或伦理角色定位系统保障着这种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推行和延续。当下,它表现为“权威主义”、“一言堂”、“百管干部”;表现为从政者对下要求绝对服从,对上则具有天然依附心理。
二、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历史评价
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是在小农自然经济方式、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及政治意识形态化的儒家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在传统的、较为封闭的、文化高度统一的封建社会中,传统德治政治文化适应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以孔孟为代表的德治政治思想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两个战乱动荡的时代里,德治政治思想并没有得到重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力主法治,“罪人不孥,刑杀无度”,终于二世而亡,一统天下仅15年。[8]汉兴之初,重黄老之学,先有吕后之乱,后有七国之争。汉武帝继位后,采纳了以董仲舒为首的汉儒提出 “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思想,从此中国政治进入一个基本上长久治安,朝代更替的封建统治时期。由于德治政治思想基本上切合了封建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实,而得以成功贯彻。那些崇儒的朝代基本上也都得到较好地延续和发展。西汉215年,东汉196年,唐290年,宋320年,明277年,清268年。德治政治思想经几朝几代发展,逐渐升华为政治文化,对统治者实现社会控制,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和繁荣,有不可抹杀的功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18世纪以前的中国能在农业文明中独占鳌头,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虽说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了传统农业国家的社会结构,促进了封建中国的稳定发展,但其终究是农业文明的一部分,与现代工商业文明存在着强烈的时代落差。传统德治政治文化表现出的诸多非现代性特征,使其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捉襟见肘,在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期,面临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三、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基本特征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性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9]面对逐渐趋向开放、多元的现代社会,道德调节、控制生活的能力显著下降,因此传统德治文化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着三个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带来的政治道德困境
在社会转型期,逐渐涌起的市场经济大潮激荡起多种多样的价值目标追求,不同地位、不同利益、不同经历的社会成员对同一件事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价值目标追求,从而出现多元化的政治道德取向。当下,政治道德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传统高调政治道德作为理想追求似乎仍然存在,但无法与现实政治生活融合,也规范不了现实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价值取向多元化状态下,又不能形成适应转型期的、被人民广为接受的政治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在考察、评价干部时还总是从“是不是老实人”、“能不能团结人”、“关不关心群众疾苦”、“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伦理或高调政治道德出发,而现实中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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