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的学科分野(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我们知道,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科,而这一审美关系最为集中地体现在文艺实践之中。因此,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美学思想家在探求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同时也往往关注于艺术实践中的美学问题;而那些研究艺术问题的学者,也常常会反过来,在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美学思考中获得理论上的支持。只是,由于缺乏自觉的学科意识,人们并没有在称谓上将二者有意地区别为“美学”和“文艺美学”罢了。

 例如,黑格尔《美学》的第一卷集中探讨了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问题,并得出了“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核心命题。然后在第二卷里,他便将这一命题的理解运用在人类文艺实践的发展过程之中,从而将不同时期的艺术实践表述为理念借助感性形式之不完全表出的“象征艺术”、理念与感性形式和谐一致的“古典艺术”、理念溢出感性形式的“浪漫艺术”这三个历史阶段;在第三卷里,他又将这一命题的理解运用于人类各门艺术的分类之中,从而将不同类型的艺术表述为理念借助感性形式之不完全表出的建筑、理念与感性形式和谐一致的雕刻、理念溢出感性形式的绘画和音乐。于是,第一卷中有关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抽象命题,便在第二、第三卷的文艺实践中得到了历史和逻辑的展开。因此,如果我们把第一卷视之为美学,那么第二卷、第三卷则可视之为文艺美学。在这里,美学的逻辑终点恰恰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

 不仅西方如此,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情况。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开篇通过《原道》、《征圣》、《宗经》三章,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的主张将道家的“自然之道”与儒家的“夫子文章”融为一体,综合了前者的自然美学观和后者的社会美学观,以“惟务折衷”的方法将先秦以降的两大美学思想凝聚为“衔华佩实”的审美理想,并以此为基点来解决文艺问题。此后,从《辨骚》到《书记》的二十一篇为文体论,分别论述了骚、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等35种文体的艺术功能和美学特征;从《神思》到《总术》的十九篇为创作论,分别论述了文学构思、文学修养、文学风格、文学演变、文学规则,以及篇章的裁剪、布局的谋划、声律的运用、词藻的搭配等一系列创作问题;从《时序》到《程器》的五篇为批评论,分别从时代风貌、自然环境、创作才能、鉴赏水准、品德层次等方面论述了文学评论和文学鉴赏中的若干问题。但是,无论是“论文叙笔”的文体论,还是“割情析采”的创作论和批评论,都以“衔华佩实”的美学理想为原则,论《明诗》则赞美“神理共契,政序相参”,论《风骨》则要求“风清骨峻”、“情与气偕”,论《通变》则主张“变则其久、通则不乏”……处处都是两点论,处处都是辩证法、处处都是“衔华佩实”思想的逻辑展开和历史呈现。因此,如果我们说《文心雕龙》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文艺美学体系的话,那么前此以往儒、道两家的美学思想恰恰为这一体系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逻辑前提。

 近些年来,我国的文艺美学研究之所以有了较为长足的发展,应归结为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动力。从历史上讲,西方传统的学术研究常从一般的概念入手、抽象的命题出发,因而普通美学的成果相对较多;而中国传统的学术研究则常从特殊的现象出发、具体的事物入手,因而部门美学的材料更为丰富。在这种前提下,一旦我们有了明确的学科意识,就有可能在西方的普通美学和中国的部门美学之间架起一座文艺美学的桥梁,从而实现由抽象到具体之间的逻辑转换。从现实上讲,建国以来,由于长期受苏联文艺理论研究模式的影响,我们对文学艺术与政治、经济之间的外部联系较为重视,而对文学艺术自身的美学规律则研究较少。在这种前提下,文艺美学的研究在“文革”之后也便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从1986年全国首届文艺美学讨论会的召开,到2001年教育部第一家文艺美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成立,我国已出现了一支正在不断壮大的文艺美学研究队伍;从1984年周来祥先生出版的《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与美学规律(文艺美学)》,到1992年杜书瀛先生主编的《文艺美学》,我国已出现了一批有关文艺美学的研究专著和学术论文;从1985年胡经之先生主编的《文艺美学论丛》到2001年曾繁仁先生主编的《文艺美学研究》,我国已出现了一些发表文艺美学研究成果的学术园地。

 然而,在取得上述成就的同时,我国的文艺美学研究尚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像上面所提到的那样,理论界对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尚没有达成共识,很多精力消耗在重复性的、低水平论争之中,而未能用于理论建设。其次,与之相关的是,对文艺美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也没有达到充分的理论自觉,不少成果缺乏必要的逻辑起点,各范畴的演绎之间也没有内在的矛盾动力,很多人仍习惯于“举例说明”式的论证方式,一些以“文艺美学”为题目的文章和著作并没有完全脱离传统文艺理论的研究框架。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进行必要的反思,并在与文艺社会学和文艺心理学的分工协作中真正实现文艺美学的学术使命。

 

 文艺社会学是有关文艺社会行为和社会效用的学科,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文艺生产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动机,文艺传播的社会媒介和社会手段,文艺消费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文艺管理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1976年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认为,文艺社会学有两重涵义:在广义上,它研究整个社会生活状况同作为特殊的社会活动领域——文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在狭义上,它是社会学的一个部门,借助社会学研究的所有方法,考察文艺对观众的影响、文艺作品传播的社会机制和手段、观众的趣味、观众的分类,以及这种趣味对文艺作品的影响。广义的文艺社会学由来已久,譬如史达尔夫人所著《从文学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论文学》、马克思以希腊神话为例探讨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之关系的研究,均属此类。而狭义的文艺社会学,则不仅要有社会学的视野,而且要有社会学的方法。

 我们知道,“社会学”一词最早见于孔德1839年出版的《实证哲学教程》一书。在他看来,人类的智力发展大致经历了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科学三个阶段,而只有用实证的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描述、归纳和概括,才能建立起具有科学意义的社会学。如此说来,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社会学不是形而上学的延伸,而恰恰是作为其反动出现的。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尽管社会学以后从其他社会科学、尤其是从自然科学中引进了许多新的方法和手段,但却始终保持着现象描述和经验实证的基本特征。受其影响,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有关文艺生产与种族、环境、时代之关系的研究,即开始了由广义的文艺社会学向狭义的文艺社会学过渡。



 进入20世纪,尤其是“二战”以后,社会学成为西方世界的“显学”,运用社会学方法来从事文艺现象的研究渐渐多了起来。这其中以法国波尔多大学教授埃斯卡皮在1958年出版的《文学社会学》最为著名。该书不仅首次从文学的产生、传播、消费等方面较为系统地研究了其社会活动的全部过程,而且采用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和调查数据。例如,他试图从书籍种类和数量的统计中来确定一个国家的文学生产和消费能力;他试图通过作家的出身、职业、成名年龄和受资助情况的调查之中来分析文学创作的社会条件;他试图找到19世纪上半叶英国戏剧舞台萧条与版税低廉之间的内在联系;他试图将数据统计转换为图表分析,以预测不同作家群体出现的年代周期……。尽管依现在的标准看,该书的材料有些琐屑甚至凌乱,该书的论点亦不乏简单甚至幼稚之处,但是从学科的发展来看,它所使用的方法,它所开辟的领域,在当时确乎给人以耳目一新、甚至振聋发聩的印象。作为对此项研究成果的肯定,当时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乔治·古尔维奇在其主编的《社会学概论》中为“文学社会学”设立了专章;在官方的支持下,波尔多大学文学系正式成立了“文学事实研究中心”,后易名为“文学和大众艺术技术研究所”。显然,前者意味着社会学界已承认了文学社会学作为其分支学科的存在;后者则在“事实”和“技术”这两个关键词中体现出了在传统的历史文献研究方法之外,社会学的统计和调查方法在文艺研究中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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