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希米亚人”与“老克腊”——审美文化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一、问题的提出

审美文化是人类全部文化活动的一部分,而经济活动同样是人类的文化活动。抽象地看,作为人类文化活动整体中的两个方面,这二者之间相互发生联系和影响应当说是很正常的。事实上,上古时代的人们也的确认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和满足审美需要的艺术活动之间并不存在什么严重的矛盾冲突。苏格拉底和西庇阿斯在谈论什么是“美”时,就把美女和汤罐放在一块儿比较;古拉丁语中的“艺术”(ars)这个词则把今天所说的审美的艺术同满足物质需要的生产技艺都归在一起;而中世纪的“七艺”中,实用的算术、几何与审美的修辞、音乐也都是列在一起的。中国上古时代关于审美的艺术与实用的技艺之间关系问题也有相似的看法。按照孔子“尽善尽美”的要求,审美和功利至少应该是统一的。如果美女和汤罐都可以称为美,那么要在审美活动和满足物质需要的功利活动之间划出一条鸿沟来也就不那么容易了。

然而另一方面,审美需要与物质利益的矛盾也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有一句批评罗马人的话:“当这种铜锈和贪得的欲望腐蚀了人的心灵,我们怎能希望创作出来的诗歌还值得涂上杉脂,保存在光洁的柏木匣里呢?” 这句话大概可以作为关于批评文学与金钱关系的千古名言。至于中国晚清诗人龚自珍的诗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更是对以谋生为目的的写作所发的诛心快论。总之,认为文学的精神价值与商业利益的追求是对立甚至不相容的,这基本上可说是经典的文学价值观念。这个问题在中国当代的再度发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事。到了90年代前期,在文学界和文学批评界发生的关于“抵抗投降”的号召和“人文精神”讨论,所关注的问题仍然涉及文学艺术的审美价值与商业利益追求的矛盾。

显然,审美活动与经济活动的关系问题是个由来已久的复杂问题。从历史上看,这个问题的发生是源于对人的经济利益追求和审美追求这两种需要的评价问题。从中国先秦时代的哲人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谈论来看,会发现存在着相当不同的认识。如果就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墨子“非乐”、韩非子“买椟还珠”等等说法来看,应当说存在着一种认为审美需要低于物质利益需要的功利主义观点。不过就儒家关于“义”、“利”之辨的观念而言,认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一种低层次的人格境界(即孟子所谓“小人喻于利”的观点),这是比较传统的观念。中国社会历史上普遍存在的 贬斥牟利活动的“贱商”意识可以说就是这种价值观念的表现。当然,“贱商”意识并非中国文化独有的东西。按照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观点,“惟利是图”其实是任何一个文化中都会有的意识,但只有在新教文化中才会有合理地、诚实地赚钱的观念。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之前的大多数文化中,对经济利益的需要普遍地被视为是应当受约束的不道德的需要。

另一方面,对审美需要的看法则更为复杂。在古希腊的哲人中,亚里士多德是认为审美活动具有道德性的代表。他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人们熟知的“卡塔西斯”说,即认为在悲剧欣赏中唤起的审美情感(他称之为“怜悯与恐惧之情”)可以对人的精神品格发育起到一种有益健康的陶冶作用。 至于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人们通常认为他反对具有情感感染力的审美艺术,理由是这类艺术激发的情感是不道德的,会导致哀怜癖或幸灾乐祸的不健康心态。但实际上柏拉图对审美情感是有区分的。他认为最高境界的审美是灵魂对神性的领悟,是一种神圣崇高的超越世俗的精神境界。 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性观点,还是柏拉图的超越性观点,总归在一点上是相同的,就是都肯定了审美活动是比牟取经济利益的商业活动更高尚的文化活动。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同样可以找到类似的观点。儒家主张美与善统一和“文以载道”的观念强调的就是审美活动的道德意义。自魏晋南北朝以后,士人阶层的审美活动所关注的“神”、“韵”、“风骨”、“气象”、“兴趣”乃至“书卷气”、“山林气”、“逸气”等审美风格,共同的特征就是空灵脱俗的超越世俗性,当然也就超越了对经济利益的关注。审美活动因此而变成了某种高尚的、甚至是高贵的活动。比如据《世说新语》记载,有人问孙绰,自己觉得比许询如何?孙回答说:“高情远致,弟子早已服膺;一吟一咏,许将北面。” 在自谦中显露出对自己审美修养的自得。他对自以为风度不及自己的卫永评价是:“此子神情都不关山水,而能作文。” 在他这里,审美能力成了人品高下的一个评价尺度。

如果把视野放宽一些就会发现,这种品评标准并非孙绰个人的偏见,甚至也不是魏晋南北朝乃至中国独有的观念。瑞士文化史学者布克哈特在评论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艺术精神的影响时说,通过文艺复兴运动,“欧洲第一次被鲜明地分成为有教养的阶级和没有教养的阶级。” 他这里所指的教养,主要就是艺术审美的修养。但在理论上第一次把审美活动的意义提到远离物质功利活动的纯粹精神需要层次,并加以系统阐释的人则是康德。他的“审美无利害”说不仅把审美经验同有关现实利害的日常生活经验明确地区分了开来,而且他关于审美判断力可以沟通认识领域与道德领域的观点意味着应当把审美活动放在人的全部精神活动的顶端,从而为席勒以后的人本主义美学开启了方向。
抛开抽象理论研究的领域不谈,康德美学理论的审美至上倾向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从宏观历史语境来看,康德和整个18世纪德国古典人文主义思潮都与当时正在兴起的“狂飙突进”运动有密切的联系。这个具有卢梭气味的运动对天才和审美敏感性的崇拜成为后来浪漫主义运动的重要精神特征。康德的美学理论则是对这种审美至上倾向的理论升华和阐释。

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浪漫主义、唯美主义的审美至上观念成为西方文明社会中具有强烈独立意识、推崇个性的艺术家们的普遍信条。法国小说家亨利?莫尔格的小说《波希米亚人生活场景》塑造的就是这样一种形象:穷困潦倒、落拓不羁而又蔑视有产者的一帮年轻人,他们唯一的资本就是艺术家的才气和脾气。用艺术史家冈特的话来说,“他们的贫困加上(可能具备的)才能,使他们形成了一个高人一等的种姓等级。” 后来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歌剧《波希米亚人》(或译为《艺术家的生涯》、《绣花女》)比小说更出名,剧中的主人公诗人鲁道夫就是一个无业、贫穷而又放浪形骸、挥金如土的艺术家,而这个性格已经成为以审美需要对抗、贬斥经济利益需要的象征。这种“波希米亚人”类型的艺术家形象和审美至上的观念对20世纪中国的影响很大,可以说,20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界普遍认同的关于“艺术气质”的意象——不修边幅、放浪形骸、蔑视世俗、惟我独尊的个性——就来自这种影响。作为一种极端的倾向,“波希米亚人”形象把审美活动对经济利益的排斥、蔑视推到了顶峰。直到20世纪最后20年,中国文坛上时时可听到的对艺术商业化的抨击字眼“媚俗”,仍然可以让人感到一个世纪前的“波希米亚人”气味。
 

二、当代文化中的焦虑

对审美文化与经济利益关系问题的重新关注和探讨,在当代中国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中国才重新知道了经济利益是可以而且应当追求的。然而这种重新开始的对物质欲望的启蒙,却造成了整个中国社会在价值观念方面的大震荡和恐慌。

这个时期审美活动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社会公众审美态度的转变。在此之前,从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尽管每个十年在意识形态和艺术氛围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但社会公众的审美选择就基本结构而言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从“下里巴人”到“阳春白雪”的金字塔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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