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处理、解决的是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或对立关系,它只涉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平常事件,琐碎问题,而处理、解决这些平常事件、琐碎问题对我们一般人而言通常都能从容应对,轻松驾驭,故此,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的失利或失败,就往往为我们日常生活所罕见,是少有的,即使发生,也总是意外的、偶然的,并且经常局限在那些识见浅陋、才智低下、感情平庸、心性怯弱等的“小人物”身上,由于“小人物”个人的“错误”或“过失”。别林斯基就讲:“喜剧主要是描绘日常生活的平凡方面、它的琐碎事故和偶然事情。”⑤德莱登也讲:“喜剧中的行为是琐屑的,人物是微贱的。”⑥加之,只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些平常事件、琐碎问题,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在人的无意中的失利或失败,就自然不会给人的生命及财产等带来什么直接的损害和巨大的损失,造成人无法弥合的感情创伤和难以忍受的精神痛苦,“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致引起痛苦或伤害”⑦,因而,这些作为喜剧人物的卑贱微末、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就往往被人们称为“小丑”,而不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被人们称为“大奸”或“大恶”。当然,这并非说只有这些卑贱微末、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才构成喜剧人物。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些“大人物”或“英雄人物”也可能构成喜剧人物。比如,当一个“大人物”或“英雄人物”所维护的那一切都由过去的正当、合理而逐渐变得不那么正当,不那么合理,而他还要认认真真,不遗余力地去维护时,这种情况下,他生命的表现就表现为对自己生命的否定,从而,他本身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种喜剧性,比如墨索里尼、希特勒等就大抵如此。不过,这种情况下,这些“大人物”或“英雄人物”实际上就已经面目全非,脱胎换骨,即变成了“小丑”。马克思曾讲,“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的,其实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前人虽然只是把喜剧单纯地作为一种独特的戏剧艺术形式来加以研究和探讨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在反映生活这一根本、关键点上,他们所提出的喜剧与我们这里所提出的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之一的喜剧有着统一性、一致性,因而,他们关于喜剧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无疑会给我们对喜剧的研究和探讨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有力证明。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的失利或失败,人性、人生的遭致否定或显示没有意义,往往都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现象具体地表现和展露出来,这样,矛盾就自然构成了喜剧对象或人物最基本、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比如,现象与实质的矛盾,别林斯基讲:“喜剧的实质是生活的现象同生活的实质和使命之间的矛盾。”美与丑的矛盾,柏格森讲:“用高尚的语言表达不道德的思想,用严格的体面的词汇去描写猥亵的场面、低微的职业、卑劣的行为,一般地都是滑稽的。”⑧还有内容与形式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真与假的矛盾、心与口的矛盾、言与行的矛盾、情感与理智的矛盾、手段与目的的矛盾等等。福斯塔夫这个喜剧人物实际上就是通过一系列的矛盾形式才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他年老体胖,行动迟钝,却又贪图酒色,放荡不羁;鬼话连篇,自己信以为真;贪生怕死,假装是个勇士;不满现状,认为人间没有公道,玩世不恭,偷抢欺诈又有何妨!”并且正基于这种种矛盾、不和谐,喜剧的对象或人物才往往有悖于“人情”和“事理”,显露出一些反常、背理、乖谬、荒诞等属性或特点。亚里士多德就曾讲,可笑产生于无害的乖谬,马克思讲,喜剧的对象或人物总是“骇人听闻”地违背了“常识”或“公理”。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没能按照人美好的期许或善良的愿望达致成功,表现出了对人、人性的背弃和否定,显示出人的没有价值,没有意义,这种情况必然决定了,喜剧对象或人物引起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感受和体验就往往非常辩证地展开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喜剧对象或人物对人作为审美主体而言,这是一种期待的落空,希望的破灭,从而人作为审美主体的感觉、情感便会不由自主地随之全然落入虚无,陷入失落,康德就讲:“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一是从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喜剧对象或人物来说,在当下的审美观照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已很清楚造成这种“物化”、“对象化”失利或失败的根源或症结所在,这种错误或过失对人作为审美主体而言在以后的生活中已显然不会“再犯”,这样,在与喜剧对象或人物所自然形成的一种无形的比较和参照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就会潜意识地、自然而然地获得一种自我高明、自我优越的认知或感觉,感受到一种个人生命力的奋发与昂扬,体验到一种个人生活的幸福与荣耀。霍布斯讲:“笑的情感不过是发见旁人的或自己过去的弱点,突然想到自己的某种优越时所感到的那种突然荣耀感。”⑨车尔尼雪夫斯基讲:“我们嘲笑一个蠢材,总觉得我能了解他的愚行,了解他为什么愚蠢,而且了解他应该怎样才不致于做蠢材——因此,我同时觉得自己比他高明多了。”⑩他们的话都是有道理的。而主要以上述两个方面的审美心理感受体验为基础,人作为审美主体就不禁会感到可笑,觉得可喜。可笑的是,人自己有时也会如此的愚陋、卑微、冥顽、笨拙、死相、呆气、不中用、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等,这是人类“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⑾。可喜的是,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就是在这种人的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的过程中才逐渐达到和实现的,人从而会永远面对一个无限美好、光辉灿烂的前景、未来。通过“可笑”,人避免了自己夜郎自大,目空一切;通过“可喜”,人鼓舞了斗志,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提高了自信,走向自强。可笑与可喜,是严肃的,深沉的,包含着人生丰富而深邃的思想意义或理性内容;又是诙谐的,轻松的,它面对的是人“物化”、“对象化”的失利或失败,但这种失利或失败不仅没有给人造成肉体伤害和精神痛苦,反而衬托出了人作为审美主体的高明和荣耀。可笑与可喜,构成了喜剧对象或人物最重要的审美效果。
鉴于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的失利或失败往往使人作为审美主体开颜一笑,喜不自禁,很自然地,人作为审美主体面对这种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的失利或失败就相应地给予一种“喜剧”或“笑”、“滑稽”等审美判断、审美评价,有人讲“喜剧来自笑”,此之谓也!
三、崇高
崇高,也叫“大”、“大美”、“阳刚之美”、“壮美”、“雄伟美”、“刚健美”等。
如果优美基于人通过自己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实现了自我,成就了自己,那么,崇高基于人通过自己特殊、潜在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实现了自我,成就了自己。作为不同的审美意识形态,在反映人类正向审美价值这一点上,崇高与优美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
人特殊、潜在的本质力量是指:1、人在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特殊关系时所唤起、激活或迸发出来的本质力量,包括人非凡的智慧,超拔的毅力,飞扬的才气,高尚的情操,以及巨大的创造精神等。物、对象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在日常生活中通常表现为一种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对抗关系,所以,在实际上,人特殊、潜在的本质力量就是人在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的对抗关系时所激发或释放出来的本质力量。2、平时或通常情况下,在人身上处于隐蔽或潜伏状态的本质力量。物、对象与人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