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美学50年——对马克思主义从机械照搬到最终遗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上的主观论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⑧这些话是中肯的,正确的,讲到了问题的症结,给人以巨大的警示!实际上,既然认为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就应该为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提供根据或必然性,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只是热衷于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论识论”或“反映论”拿来生搬硬套,这除了徒给人们增添笑料外,对建构马克思主义美学又能带来什么实质的帮助呢?说穿了,由物质的客观性,第一性,便不顾一切地确认美的客观性,第一性,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主义,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反映论”。朱光潜曾批评道:“正确的美学必定要建立在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现在一般美学家们之所以走到死胡同里,都是由于他们在主观意图上虽想运用马克思主义,而在思想方法上却都是形而上学的、教条主义的。”⑨对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而言,朱光潜的批评可谓鞭辟入里,一针见血,是抓住了实质,击中了要害。

既然由物质的客观性,第一性,推断不出一个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所谓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只是论家机械地、教条主义地运用和对待马克思唯物主义“认识论”或“反映论”的一个错误结果,那么,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思想或观点还能是一种科学的和合乎实际的马克思主义的“公理”或“结论”吗?

以蔡仪、李泽厚等为代表的“客观美学”实在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美学”在中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崛起以及它的统治地位的确立,只能充分说明,我们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一开始就非常遗憾和极其不幸地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走上了一条非马克思主义或者反马克思主义的道路。

如果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主要运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反映论”讨论和解决的是美的本质问题,那么,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就主要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讨论和解决美是由什么决定的,即美的来由或根源问题,也就是在讨论和解决这个问题上,以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为代表的“实践美学”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并最终成为中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声势最宏、影响最大的美学流派。

然而,“实践美学”真如人们所宣扬和称道的是什么最具权威性的、名符其实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在“实践美学”那里,所谓实践,只是一种物质实践,从这种物质实践出发揭示美的根源,探讨审美的本质等,就是这种“实践美学”的根本主张和主要特点。然而,物质实践仅仅追求一种物质利益,满足人的肉体需要,诚如马克思所言,这种“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只具有有限的意义”⑩,它怎么可能创造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从而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呢?明末思想家王夫之的话讲得好:“终日劳而不能度越于禄位田宅妻子之中,数米计薪,日以挫其志气,仰视天而不知其高,俯视地而不知其厚,虽觉如梦,虽视如盲,虽勤动其四体而心不灵,……”这就是说,仅仅满足于一种物质实践,贪图一种物质利益,人就会沦落到一种精神麻木和昏庸猥琐的境地。那么在如此情况下,人将不人,人还有什么美感享受可言呢?由此,从物质实践出发,显然不可能正确地揭示人类审美活动的性质、特点、本质和规律,从而,也不可能建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

实际上,一个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总是人认为它美,人评价它美,而美相对于人而言的这种本质特点,就必然客观地决定了,一个客观对象或具本事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或审美事物,绝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密切地相关的,也就是说,它实际上与人之间具有着、存在着一种现实的联系或关系,正如吕荧讲:“美不仅关系着物,它也关系着人……问题不在物与物的关系,而在人与物的关系。”⑾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也讲:“没有对人的关系,物本身就无所谓良莠好坏。”⑿试想,如果它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它与人是无关的,那么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喜欢它,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反映、审美评价呢?所以吕荧讲得好:“论美,论美与好,论及人与事物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到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⒀而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或审美事物与人之间的这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客观内容即审美价值,就必然客观地决定了,在美学研究中引进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无疑是非常自然的,是正确的,反映了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为什么呢?因为如众所周知的,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实践“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⒁,实践才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⒂。

进而言之,因为物质实践在本质上并不创造审美价值,它只是最大限度地追求一种物质利益,获得一些实际好处,所以,从实际出发,相对于人的物质实践,把那种能够从根本上创造审美价值的实践明确地确定为一种审美实践,这不能不就是我们美学研究所面临的一个必然的、也是一个合乎实际的选择了。

审美实践具有什么本质特点?

人活着,首先要维持自己肉体的存在,求得温饱,于是有人的物质实践,人的物质实践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追逐一种物质利益、实际好处,从而为人的生存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物质保障。但是,人活着,不会满足于这种物质生活,他还要在这种物质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活出自己,实现自我,去充分展示和敞亮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这样,人的审美实践便相应地产生了。人的审美实践在本质上就是人的实现自我,确证自我,它通过建立一种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就是审美价值,从而为人的生存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感情寄托和心灵慰藉等。难道人不是在世界上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从而世界与人之间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人才能有幸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种审美价值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或崇高意义最终获得了一种极大的美感愉悦,一种深刻的人生幸福体验吗?马克思就曾讲:“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⒃马克思这里所讲的“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实际上就是指人的这种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马克思认为,正是人在世界上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人才能有幸作为审美主体从这个凝结和体现着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从而与自我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的世界(“产品”)上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最终获得美感愉悦和精神欢畅,即人生“乐趣”。马克思还说:“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⒄这仍然是说,通过这种生产,即审美实践,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才统一起来,即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这种统一关系就是审美价值,因此,这时的自然客体即“劳动的对象”就已显然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即原始的自然或生野的自然了,而是变成了一种具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的自然,人从而才能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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