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与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性至上和现代自我的自主决断相联系。现代人以理性为武器, 寻求一种基于统一形而上学构架的普遍观点来看待世界。他们寻求他们自己的主体性自律, 并拒绝历史、传统和文化的钳制11。“审美独立”或“艺术独立”的观点都基于这样的一种现代性思想, 即主张在文化领域中的人性以及价值的“自律”; 而使这种现代性美学思想得到合理证明的则是“审美无利害性”命题, 正如一位美国美学家所指出的: “除非我们能理解‘无利害性’这个概念, 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现代美学理论。”12 王国维始终抓住了来自康德、叔本华等西方现代哲人的“审美无利害性”理论, 来阐述他的“美是形式说”和“艺术独立论”, 其深层意义就在于突出美、审美和艺术的独立性这个现代美学命题, 从而使他的美学研究突破经验归纳和即兴感悟的传统套路, 具有了现代哲学的理性思辨特征。由此出发, 他对于中国文学艺术的研究也超越了传统学术的经验层面, 使得他的《红楼梦》研究、词学研究以及戏剧(特别是悲剧) 研究开创性地凸显了现代哲学自上而下的演绎思维品格。这些都从思维品格上创造性地推动了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

    二、人生论美学之创立

    王国维在中国美学中确立现代哲学的形而上品格的同时, 也给中国美学赋予了现代人本主义的精神。实质上, 当学术超越了实际经验范畴, 知识便有了全人类的共通性; 只有从形而上意义上看, 古今中外一切学术, 无论其是否有实用价值, 因为只追求宇宙人生的普遍真理, 所以只有真伪之别; 惟有从形而上意义上看, 学术的价值在于学术本身, 即认识真相, 而不能把它作为政治或者道德的手段; 惟有从形而上意义上看, 哲学和美学才可能以人为本, 才可能成为王国维所希望建立的人生哲学和人生论美学。或者反过来讲, 正是这种人本主义的立场, 决定了对于现代哲学思辨方法的选择。所以, 在王国维的思想中, 强调学术的形而上意义同强调学术以人生为出发点和归宿是完全一致的, 也是互为因果的。只有以形而上的观点来关照人生,才可能见出一个具有人文主义意义的人和人生; 只有在人文主义的意义上来关照人和人生, 才可能要求学术从一般的经验层面上升到形而上的层面。可见, 王国维追求“形上之学”的知识观是同哲学和美学上的“人生论”价值观高度一致的, 正是这种一致性使得王国维实现了中国美学在价值定位上的现代转型。
    王国维曾经说过: “研究人如何而生活之问题, 此实科学中之科学”13, 这就是把人生作为其哲学和美学的形而上学的根据。而不以此问题为中心的所谓科学, 在他看来都是形而下的学问,也是他所不感兴趣的。当时对他影响最大的西方哲学家是叔本华, 在王国维看来, 叔本华主张人的本质是意志, 意志的“一大特质”是“生活之欲”14。既然哲学以人的本质为核心, 意志之源又在“生活之欲”, 那么, 在王国维看来, 所谓真理问题实际上也无疑就是人生问题了。可见, 王国维的学术独立论是要把学术从从属的、作为手段的地位转变为独立的、自律的地位,但这种学术自律并非是为学术而学术, 不是仅就学术本身来研究学术, 而是让人生问题在学术(哲学和艺术等) 中凸显出来, 使学术走向关注人生、理解人生、慰藉人生之路, 从而建立以人生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生哲学、人生美学等等。他讲的作为哲学和艺术的目的的“真理”主要属于生存论范畴, 而作为认识论范畴的、西方式的客观真理问题, 在王国维的学术独立论当中实际上并不占有核心的地位。了解这一点, 正是我们理解王国维的哲学观和美学观的关键所在。
    在《〈红楼梦〉评论》中, 王国维一开始就直接进入关于人生与艺术(他称之为“美术”)的话题。接过叔本华的观点, 王国维认为生活的本质就是“欲”, 而由“欲”必然产生“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 三者一而已矣。”15  而要想使人生摆脱这种生而俱来的苦痛, 关键是使人忘记或超越“欲”, 实现这个功能的最佳途径就是艺术。在他看来, 由于艺术本身是超越了“欲”的(“欲者不观, 观者不欲”) , 因此它也具有了使人超越“欲”的功能。王国维是这样解释艺术的目的和价值的: “美术之价值, 对现在之世界人生而起者, 非有绝对的价值也。其材料取诸人生, 其理想亦视人生之缺陷逼仄, 而趋于其反对之方面。如此之美术, 维于如此之世界、如此之人生中, 始有价值耳。⋯⋯美术之价值, 存于使人离生活之欲, 而入于纯粹之知识。”16 这样, 在王国维那里, 审美和艺术成了人生的超脱之道。但是, 这种超脱不是经验界的逃避,而是形而上意义上的醒悟, 即获得内心的“平和”和“纯粹之知识”。所以, 王国维特别推崇悲剧的价值。
    按西方现代悲剧理论来看, 中国很少有“纯粹”的悲剧。王国维指出, 中国人的精神是世间的, 乐天的, 戏剧的结尾往往是“大团圆”, 而《红楼梦》却是“彻头彻尾之悲剧”, 而且是最高境界的悲剧。他照搬叔本华的悲剧理论, 以为在由“极恶之人”或“盲目命运”造成的悲剧, 以及“非例外之事, 而人生之所固有故”这三种悲剧当中, 以最后一种悲剧的价值为最高,因为“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他指出, 《红楼梦》“不过通常之道德, 通常之人情, 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 所以这种悲剧是“悲剧中之悲剧也”。整部《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就在于它是悲剧;而且, 这种美学价值又同伦理学上的价值是“相联络”的。王国维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认为悲剧“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尚之, 殊入恐惧与悲悯之二者, 为悲剧中固有之物, 由此感发, 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故其目的, 伦理学上之目的也”。他又根据叔本华的悲剧理论, 认为悲剧是艺术的顶点, 其作用在于揭示“人生之真相”。17 也就是说, 悲剧由于其净化作用和揭示人生真相的作用, 而具有美学和伦理学上的价值, 而且, 美学价值是由于悲剧所具有的伦理学价值而获得的。
    在西方学术影响下, 王国维论悲剧, 强调的是直面人生之苦痛或“忧患”, 认为只有从苦痛或忧患中觉醒而解脱者, 也就是懂得欲之无限、苦痛无限的道理, 而自觉放弃人生之欲, 这才可以说是真正具有了悲剧的价值。所以他说, 如果贾宝玉在黛玉死后自杀或放弃, 《红楼梦》就没有价值了。他解释说: “欲达解脱之域者, 固不可不尝人世之忧患; 然所贵乎忧患者, 以其为解脱之手段故, 非重忧患自身之价值也。今使人日日居忧患, 言忧患, 而无希求解脱之勇气,则天国与地狱, 彼两失之”。18 王国维的这种悲剧观倒是延续了较长时间, 上面那段话写于1904年, 到了1912 年出版的《宋元戏曲考》里, 他在评论元杂剧时, 他也表达了与之类似的观点,认为《窦娥冤》、《赵氏孤儿》最有悲剧性质, 主人翁出于自己的意志“赴汤蹈火”, 这种悲剧的内涵, 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也不愧色。19 这种确认人类的苦痛之不可避免而直面之, 并要求具有超越的勇气的悲剧观点是典型的西方现代悲剧观。雅斯贝尔斯曾指出, 在古代中国, 由于人们成功地取得了对宇宙协调一致的解释, 并在实际生活中与之保持一致, 人们总是把晴朗、美好、自然和高尚的人性和有条件的秩序看作更真实的东西, 所以不可能产生西方式的现代悲剧观念。20 而王国维却把人生的苦难作为生活的本真和必然来肯定, 并赞赏那种直面人生苦难而有超越的勇气的人物, 显示出与中国传统悲剧观念的鲜明分野。同时, 王国维的美学和伦理学旨趣在于通过悲剧使人从经验界向“纯粹”的形而上高度超越。他按照康德、叔本华等西方现代美学家的思想, 关注艺术的哲学意义和形而上价值, 所以认为悲剧是崇高的最高形式。所以, 他虽然认为艺术是“慰情”的, 似乎与中国古代美学中的艺术“慰藉”说没什么不同; 但是, 这种艺术“慰藉”说主要是在经验层面上展开的, 而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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