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述而》说:“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孔门儒学一向以文、行、忠、信为立教宗旨,得此四者则意味着把握了天道仁道的精髓。所谓文,指对诗、书、礼、乐之类先人经典智慧的直接承续。大凡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知识学习与体仁工夫都属于文教的范围。所谓行,指一种源于仁的亲历从事,即一种以仁道准则与礼乐规范为指导而展开的道德实践。所谓忠,“中心无隐,谓之忠”[27],不隐藏内在机密,不保留私心邪念,便可以称为忠,延伸意义则指发自内心的诚志、敬意,所强调的是一种己立、己达的高度仁性自觉。而所谓信,则指道德现象依据于仁性本体而滋生、发展,即一切外在化了的伦常行为能够与内在之仁取得绝对统一。有教无类的孔子,其弟子日后的去向显然并不可能都有机会为臣事君,大多数还得做普通人而努力在日用生活中成就出仁。所以,文、行、忠、信也应该是常人生活在世的德性准则与伦理要求。或许,也正因为面向了普通人群,儒家的教化宗旨才有可能实现它的普世价值与永恒意义。所以,《孟子·梁惠王上》说:“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人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为儒家所倡导的孝悌忠信,一旦成为主导意识形态,则必将利国利民,既能够安邦定国,维持秩序,抵御外侮,又能够对普通百姓自身的精神生活发挥巨大的劝善功能。于国于民,于世道人心,儒家之功用,大哉,非一般学派、学说可以比拟!
忠之为德,因为“尽心”、“尽力”而信实可靠,所以才可以并称“忠信”。《忠经》说:“君子尽忠则尽其心,小人尽忠则尽其力。尽力者则止其身,尽心者则洪于远。”⑧首先,忠是人之为人的一项基本要求,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应该行忠、尽忠。人而不忠,则不知其可。忠而不尽,则不能成其为忠。其次,根据不同的社会分工,君子可以竭尽自己的聪明才智,小人则能够竭尽自己的体力而效忠于皇命、奉献于民族国家的利益。但有所不同的则是,小人的忠往往只能够独善自身,而君子的忠则能够推恩于别人、他者,甚至遍及天地万物,传于无穷。显然,不论尽心,还是尽力,都应该将自己全部奉献出去,因而自己对于别人、他者才显得有信。所以忠不离信,信不离忠,忠信一如,难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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