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是中国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哲学思维。“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体自身内部是一种和谐默契、相辅相成的关系。这种观念贯穿于国人对宇宙万物认识的全过程,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信念和行动上的一种烙印。同时,“和”的思想深植于中医学理论中,成为影响中医理法方药,指导辨证诊治的重要依据。中医学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独特的规律,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对中国哲学的发展起到了较强的助力作用。文献引用:王秋安.中医学“和”思想的哲学思考[J].中医学报,2016,31(2):214-216.
关键词:“和”;中医学;哲学
中国人对“和”思想的认识和研究由来已久。《辞源》对和的解释是:“和,顺也,谐也,平也,不刚不柔也。”《中庸》认为:“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和”的本身意义是“协调和谐、适度之义”,人们习惯将“和”与“谐”并称。“和”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内容涵盖了人们对自然地理、社会环境、人世道理、中医诊治疾病等诸多方面规律的探寻和认知,是我国古代人民长期以来的人生经历与理性思考的汇结。“和”思想渗透在浩瀚中华文明历史中的各个角落,呈现出缤纷多彩的样式,是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也具有文化与思想品格双重上的意义[1]。
一、中国哲学之“和”
1.1中国历史上“和”的概念经历了由实转虚的演变过程,它逐渐从具体器物与感官经验抽象而为价值理念和精神诉求,用来表达协调、和谐、平和等思想观念。中国哲学家们把“和”作为自然界的本质或特性,“和”既可以看作是自然界的起源,同时也是自然界运行的动力。老子哲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把“道”提升为最高的哲学范畴。这是老子的理论创造,也是中国哲学思维一步步抽象的结果。这其中,共分为三步,其一,由道路的“道”上升为规律或法则的“道”;其二,由具体的法则上升为普遍的法律或法则之“道”;其三,由普遍的规律或法则上升为宇宙的本原之“道”。
1.2《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2]。”老子的“道”之本原,只能说是一种原始的混沌状态,没有具体的规定性,无法直接把握。它的存在只有通过它的作用来表现,它的特征也只有通过它的作用来把握。而老子正是从“道”的作用中发现了宇宙及其万物的辩证法,也发现了宇宙及其万物的辩证规律。由此,老子还提出了“自然无为”的治国之道,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所谓的“道”,是指存在于万物和自然之中最初最本来的东西,也可以说是自然万物演变的规律。《礼记•中庸》认为:“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这里谓“和”为“中节”,并把“中和”提升到宇宙精神的高度。中庸讲的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恰当适度,强调对欲望、情感和行为等有所节制,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儒家思想认为,如果人人能够“文质彬彬”“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做到行为有度,进退有矩,那么,整个社会与宇宙的和谐,也就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1.3自然万物要保持生机,必须各安其位,顺应自然,才能秩序井然,这种井然有序就是“中”就是“和”。只有做到“和”,天下才能“达道”,“达道”即与自然界运行的规律相一致。这里,中国哲学将“和”看作是自然界运行的日常状态,“达道”的前提和基础。人与自然界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在人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和”的思想体现得淋漓尽致。《易经•乾》认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4]。”说的是随着世间规律变化,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包括人都将获得各自的属性,这些属性可能存在着冲突和差异,但是最终在差异的同时又将要向融合走去,即趋于太和,这是由天地万物变化规律所决定的。
二、中医“和”的思想
2.1古人把人看作是天地万物自然综合的产物,因而需要遵循自然界“和”的规律。而现代生理病理学已经证实,人的躯体与心灵达到协调平衡也就是“和”的状态时,才能够保持正常、健康的生活。中医从气血阴阳、脏腑津液等各个基本方面都能够看出“和”的影子。阴阳是中医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既可以用来阐释组成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也可以用来解释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在中医基础理论和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疾病的诊断治疗、用药等具有指导作用。用中医学的语言来讲,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阳二气,万物背阴而向阳,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达到一种适度的状态,互相交融,万物便由此而生,即新的和谐体,千姿百态的和谐体逐渐累积成多样性的世界。《素问•生气通天论》认为:“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意思是说,阴阳是交感互藏的,既相互对立,同时也相互制约着,不断发生着消长变化,只有当阴阳处在相对平衡,也就是阴阳和合的状态下,人体才处在正常的生理状态。
2.2身体要想健康则必须阴阳调和,阴阳一旦失和就会产生疾病。阴阳在生理上的和合又可以分为内外之和,内在的和就是人体生理物质与机能之间的相互协调,外在的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内外是互相影响、相互感应。气血津液是组成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精微物质。中医学认为,血属阴,气属阳,气与血与阴阳的辨证是一种从属关系,二者互根互用,互为转化,表现在生理和病理两个文面密切相关。气血和则百病不生,气血失和而百病由生。《素问•调经论》认为:“血气不和,百病乃生。”《素问•至真要大论》认为:“疏其血气,令其条达,而致和平。”临床上诊治疾病时多从气血调和的角度考虑。《素问•生气通天论》认为:“因而和之,是谓圣度。”《素问•上古天真论》认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强调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需要遵循和的法则,使阴阳达到平和的重要性。《灵枢•终始》曰:“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可以看出,人体产生疾病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失和,调整机体阴阳失和的情况,使人自身内部与外界环境阴阳调和,和谐共处,是使人体重新恢复健康状态的关键。气血津液的关系可以用阴阳的辩证关系来类比,双方同样是相互关联依存、相互转化滋生。如气旺则血足,气虚则血亏,气行则血畅,气滞则血瘀,同样的道理,血充则气强,血虚则气弱,血行则气通,血瘀则气滞。气血调和则身体康健,气血失和则百病暗生。
2.3《素问•调经论》云:“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治疗中,也应着手于调整气血之间的关系。正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疏其血气,令其条达,而致和平。”临床上治疗各种气血病证时,常常采用气血双调并治的方法,如补气养血、益气摄血、行气活血等。五脏六腑包括肝、心、脾、肺、肾与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是中医学的重要概念。五脏六腑共同生理特点是具有化生和贮藏精气的功能,同时又各有特点、各有所司,并且整体上与人体多器官孔窍保持特殊的联系。脏象学说主要对五脏六腑及其与人类形体官窍的形态结构、生理活动规律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也称之为“藏象”。“藏象”观点将五脏作为中心,配合以六腑,以气血津液为物质基础,通过经络系统沟通人体内外,最终形成人这一个活动的整体。这个整体系统不但体内气血阴阳与外界天地四时之间相互影响,各个成份之间也存在相互影响。脏与腑与形体和窍、阴阳表里、生理病理上相互影响、传变,最终在人体内各脏腑器官达到和谐的情况下,人体的生命活动才能够正常运行。
2.4再则,脏腑方面,人类的五脏六腑以及其他器官都是通过经络相互交流沟通的,它们在生理上相互关联协调,在病理上相互影响、制约。一个或数个脏或腑发生疾病后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他脏或腑,在应对脏腑发生的病变时,阴阳失调与五脏六腑以及气血之间的关系都是需要同步考虑的,使其各方面恢复平衡和谐状态是最后目的。如肝主疏泄,所以在日常生活保养中应保持其条达疏畅的“和”的特性,如果肝的疏泄失常,发生太过或疏泄不及,病变均可发生。具体方法可从脏腑功能配合的关系、脏与腑的关系、五行之中的生克乘侮规律等进行和调。治疗原则有补母泻子,或脏腑表里同治、互治,或虚实补泻,也可以从五脏论治形体官窍等。此外,“和”是中医诊治疾病独特的方法,有学者根据道家“和”的观点,将“和”法区分成为广义的“和法”与狭义的“和法”[5]。尤其是在治疗半表半里证,邪犯少阳等有独特疗效,张仲景《伤寒论》中小柴胡汤为治疗此病的代表方剂。因为伤寒邪犯少阳,病位在半表半里,发汗、吐下均不能直接应对,唯有和解。可以说“和”既可看作为机体、事物所处动态平衡的最佳状态,又可作为“适度”范围的基本标准[6]。
三、中医“和”思想的哲学思考
3.1吸收与借鉴
综合人们对“和”思想的理解,除了强调自然、人、社会三方面自身的和谐之外,同时更加注重各方面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人、自然界、社会这三者之间自始至终处在一个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同时又相互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是动态的、不断运动变化的,但也是不断趋向于平衡的,其得以井然有序运转的保障就是“和”。可以说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就是“和”世界观的集中体现。孕育起源于中国传统哲学的中医学,从现存医书中最早的典籍之一的《黄帝内经》到历代医家学术思想与理论,都包含了“和”的理念,其内涵丰富,深刻影响着中医理法方药。我们知道,和法属于中医学独具特色的治疗法则之一,在临床上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其来源于《黄帝内经》,经过《伤寒论》发展,定型在清代程钟龄的《医学心悟》等著作中[7]。当“和”的状态或者其关系被破坏的时候,“和”能够作为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或原则。由此,深刻认识、理解、传承中国哲学之“和”的思想,就能从博大精深的中国哲学中不断汲取营养,充分发挥中医“和”思想在疾病诊疗方面的特色,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3.2“和”以“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