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哲学导论的见解分析论文(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08-22

  要知道,意向与人同在,是人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塞尔是哲学史上被忽略的人物。也许,忽略他的原因是人们认为塞尔一生做的主要事情是完善、发展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其中,他将言说行为变为命题行为,为我们以概念为材料、以命题为形式建构知识系统奠定了基础),缺乏独创性。其实,塞尔的最大贡献在于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所谓间接言语行为,就是言说行为与意向行为不一致,也就是人们说的话与真实含义不同。比如,有人想向同事借钱又不好意思直说时,通常实施间接言语行为:“哎,最近手头真紧。老岳母生病,孩子该交学费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给将言语行为理论发展成为一种涵盖一切语言现象的普遍理论提供了可能性,同时语言中最难分析、与人关系最密切的现象往往都是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之后,格赖斯基于语言交际的对话性,进一步系统研究对话中的意向行为(说话人意义),但是他叫做“会话含义”,该会话含义理论的核心是“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包括质、量、关系和方式4个准则。其中,质指说话人说出的话要真实,不能说假话;量指说话人说出的话在数量上要适当,不多也不少;关系指说话人说出的话要与说话人及其言说主题相关,不能离题;方式则指言说要直接、简明。按照他的理解,这4条准则既是说话人言说时应该遵守的,也是受话人解释话语所应该遵守的规范。也就是说,对话语分析只要照此4条准则实施,就可以确定说话人的含义(意向)。不过,他又将会话含义区分为一般会话含义和特殊会话含义。这样,就出现一种异常情况:无论对合作原则遵守与否,都会产生会话含义。正是这种情况消解了格赖斯理论的价值和信度。尽管如此,他将话语中的说话人意义作为研究重点的做法,得到了学界和后来学者的赞赏。之后是斯波伯和威尔森的关联理论。关联理论认为格赖斯研究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太空太泛,可操作性不强。于是,上述两位学者便从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出发,将话语含义区分为与话语字面意义一致者和不一致者两种。不论是哪一种含义都与说话人的交际-认知目的、言说主题、语境和受话人相关联。

  于是,对于话语含义的分析和确定来说,关联性(包括最大关联性、最佳关联性)就是核心环节。斯波伯和威尔森主张,所有话语含义的分析和确定都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解码获得话语的字面意义。如果字面意义与说话人的交际-认知目的、言说主题、语境等因素具有最佳关联性,那么它就是该话语的说话人含义,含义的分析和确定过程到此结束。第二阶段,如果话语的字面意义与上述因素不具有最佳关联性,就须要通过认知假设来断定、推导说话人的真正含义。受话人不同,其推导话语含义的过程在长短上也各不相同,但这一阶段直到找到最佳关联性和话语的真正含义为止。坦诚地说,关联理论迄今为止还停留在理论假设阶段,不仅其基本范畴——认知语境、最大关联性、最佳关联性、推导等还不确定,而且其解码规则和假设-推导规则都有待于建立。以上是自赖尔提倡、后期维特根斯坦奠基以来,分析性语言哲学发展的脉络。

  20世纪40年代以后,上述日常语言分析成为大多数牛津学派哲学家甚至英语国家中大多数哲学家的共同兴趣。同时,它也受到不少批评和责难。对此,利科深刻地指出,“无论是由于这类批评也好,还是由于这个本身是批评的和反形而上学的而不是建设的运动的冲势已告枯竭也好,诉诸日常语言作为一种衡量哲学正当性的准则,正在趋于消失。因而P.F.斯特劳森在《个体》(1959)一书中主张一种有关物体和个人的本体论,它们是我们有可能明辨言语中的所指物的基本个体。值得注意的是,斯特劳森把他的学说称作‘描述性形而上学’,而不称作语言哲学。因为他所讨论的与其说是语言结构(即便这个结构假定为一切语言所共有),不如说是一种‘概念图式’(conceptualschema),这个图式为一切人类所共有,物体和个人构成此图式内的两类基本个体,而其他类型的个体被认为是从属于这两大‘范畴’的。当然,个体是语言操作——‘个体识别’——的所指,这种操作基本上是为回答下述问题的:谁?什么?哪些?但是虽然识别活动属于语言,下述事实却不是语言的一个特征,即我们的语言所适用的基本个体类只包括物体和人。

  基本个体一般都有专有名称,因为它们是基本个体,而不是倒过来。斯特劳森后来在《意义的限制》(1966)一书中甚至走得离‘日常语言’的哲学思想风格更远了。在这本书中他想区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认为有价值的分析特征与批判特征,这就是导致对范畴的先验演绎进行精细推敲并给予重新解释”(利科2004:396-397)。无论以创造科学语言(理想语言)、治疗哲学疾病为目的的分析哲学的失败,还是在使用中研究话语说话人意义的日常语言哲学的势微,都不能证伪语言哲学的价值。但是,我们不得不在继承的基础上探索语言哲学发展的新路径。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审视上文中谈到的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的4个特点。就上述前三个特点而言,“把复合的东西分解为它们的组成部分”,比如作为人存在主要方式的“美”、“丑”、“善”、“恶”等,就很难进行,然而这正是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是最人性的部分,语言研究不可能忽视它们;心理语言学以及弗洛伊德(Freud,S.)、荣格(Jung,C.)等人的研究表明,心理是人和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语言分析为核心任务的分析性语言哲学,反对心理主义,必然为其失败埋下伏笔;形而上学是研究“在”和“是”的学问,分析性语言哲学分析语言却反对分析语言的“在”和“是”甚至人的“在”和“是”,这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难怪后期的分析哲学家斯特劳森、蒯因会分别提出“描述的形而上学”(斯特劳森2004)、“本体论承诺”(蒯因1987:90-95,1999:16)。

  针对分析性语言哲学的上述不足,我们要追问语言的本质,要研究语言的运作机制(存在方式),就不能把语言中包括心理因素在内的人的因素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而且不得不将人和人的世界(而不是自在的世界)作为语言研究的最重要维度。所以,以研究人和形而上学见长的欧洲大陆哲学,尤其是其蕴含的语言哲学思想,不能不成为我们批判的对象。

  3欧洲大陆

  欧洲大陆语言哲学是指一些从欧洲大陆起源,与英美分析哲学相对立的语言哲学思潮,包括结构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主义等主要流派中的语言观和语言研究方法。20世纪的西方哲学以重视语言研究或强调语言重要性为特征。事实上,“语言转向”不仅出现在英美哲学中,同样也出现在欧洲大陆哲学里。“……无论英美分析哲学,还是欧洲大陆哲学,都从各自的哲学立场强调语言哲学的研究。”(涂纪亮2007:2)例如,胡塞尔(Husserl,E.)在20世纪初对意义与意向性关系的分析,海德格尔(HEidegger,M.)在20世纪中叶对语言、存在和此在的阐述,伽达默尔(Gadamer,H.G.)哲学解释学的兴起以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出现,哈贝马斯(Habermas,J.)普遍语用学的提出等,无不涉及对语言的分析和研究。

  3.1研究现状

  关于本体论语言哲学,国外研究与国内相似,研究得还不多,一般只限于在系统探讨分析性语言哲学的同时,强调“本体论语言哲学”或“语言本体论”的重要性(Bob&Crispin1998,Lycan2000,Marti2007,Степанов1998,Мартынов2001)。比如,马梯(Marti,G.)说,“无论就洞悉语言的运作机制还是通过语言察看世界和人,本体论语言哲学都远远优于具有分析传统的语言哲学流派。对后者的系统研究,无疑是当今语言哲学的最重要任务。不过,知识结构和兴趣决定我们自己不能完成这项任务”(Marti2007:578);斯捷潘诺夫(.С.Степанов)指出,“语言哲学既可以在语言工具论指导下像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那样分析,也可以在本体论指导下研究语言的存在方式,进一步揭示语言外的世界。但是,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式的研究实现不了语言哲学的学科目的,这个任务只能由本体论语言哲学来完成,但本书的主旨不在这里”(Степанов1998:479)。至于语言哲学的学科目的是什么,他并没有说明。也许,利科是个例外。他在《哲学主要趋向》一书的“现象学和本体论”和“语言现象学”两节中关于欧洲大陆哲学以现象学为中心展开的本体论及其语言研究的论述,是我们迄今所见到的语言本体论方面最好的整体性、历史性批判。

  大家知道,语言哲学研究语言一般都从语言与外在物理世界的关系入手。利科在“现象学和本体论”一节中,也从语言的指称功能出发,将语言研究与现象学联系起来。语言指称现实的前提是我们(人)已经朝向现实,存在着将我们与现实联系起来的种种纽带,话语的功能是将这种种纽带附加到语言上,因此研究附加到语言上去的东西,就是从语言学转向现象学。在他看来,要实现这种转向是可能的,但是存在着困难:我们在语言之中讨论语言存在之前的问题。要克服这种困难,须要区分出两种语言:一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语言,为叙述方便,我们叫做语言1;另一种语言是在语言1出现之前的那种语言,我们叫做语言2。利科提出语言2的三条界定标准:第一,“它不是一种客体语言,即一种与事物相关的语言,而是一种与我们对事物的关系相关的语言”;第二,“它也不是语言学家谈论的一种元语言,即一种被看作是我们的信息据以构成的一组代码的与语言有关的语言”;第三,“它是一种表达存在于语言之前的东西的语言”(利科2004:194)。他进一步断言,“这种语言总是存在的。它就是在前苏格拉底本体论和研究基本问题的思想家的诗学中煅制的那种语言。人从来不能没有语言而存在”(利科2004:194)。具体地讲,之所以区分语言1与语言2,之所以区分之后要突出语言2,是因为:即使在语言1之中,我们仍然朝向语言1之前的东西;正是语言内存在着指称对象这一语言事实(语内指称),应当被看作导致本体论方面消失并使我们忘却存在的原因。把语言实体论简化为一个封闭的符号世界的态度和哲学家对语言学(尽管不是语言学家的语言学)的热情,可能是这种忘却倾向的征兆。但是存在从来就没有被彻底遗忘,以至于使我们辨认不出本体论陈述的迹象,这类迹象表现在把语言从符号带向指称对象的那种冲动中。这种冲动在语言哲学中只能解释为一种预设:言说,必须“存在”言说的对象。罗素和塞尔不仅这样认为,而且这样研究,甚至康德在给《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写的导论中也指出,如果什么也不存在,那么什么也不会出现于我们的经验中。用“被表达的”代替“出现在我们经验中的”之后,就可以得到有关上述预设的表达式(胡塞尔1999,2006a,2006b),就使得现象学能为自己划分出与语言哲学的领域不同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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