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象学家完全是在美国情境中来研究现象学,他们用现象学的方法来研究特殊的问题,例如语言、感觉、身体体现、病患、想象力、记忆、激情以及哲学史、社会科学的基础、科学哲学等问题。[13]同时,现象学还与分析哲学结合起来,形成了所谓的“分析的现象学”,例如莫汉迪(J. N. Mohanty)所研究的分析哲学家弗雷格(Gottlob Frege)思想中的指称和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意向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更多的人是将实用主义与现象学融合起来,开始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研究社会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例如许茨及其弟子纳塔松(Maurice Natanson)从现象学出发对社会学的研究。
从现象学的美国化中我们可以看出,现象学在美国的发展受到了现象学在法国阶段发展的影响。施皮格伯格在谈到现象学在法国发展的阶段时曾说,“那些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将现象学作为他们主要方法论的哲学家形成了一个性质截然不同的团体,这种团体证明将它们包括到对作为一种运动的现象学的研究当中是正当的。所有这些哲学家都承认受到胡塞尔的启发,或者至少是受到舍勒(Max Scheler)或海德格尔的启发。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从这种共同的出发点和共同的方法中产生出一种可以与能在德国早期现象学家中间发现的那种团结一致的意识相比的东西。”[14]施皮格伯格认为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是法国现象学家和德国的现象学家所讨论的问题是不同的,法国现象学家讨论更多的是身体、社会生活或历史的意义;其二就是两者之间的写作风格不同,这表现在法国现象学家没有使用过多的现象学术语,而是采用了更加文学化的风格。由此也就构成了现象学在法国发展的两个阶段,即研究德国现象学家著作的接受阶段和将现象学作为一种工具的创造性阶段。爱德华S凯西(Edward S. Casey)在谈到这一阶段时也曾说,“这一重大转移的发生是因为人们把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到了身体方面的具体经验。”[15]这主要表现在梅洛-庞蒂对活生生的身体所作的描述、萨特对与他人的具体关系的分析以及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e)将审美经验重新置于最基本的和最具体的人类经验的基础上。
由此就可以总结出法国现象学对美国现象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法国现象学家的著作促进了现象学在美国的传播。在从存在主义回溯到胡塞尔的现象学之前,法国哲学家萨特、加谬(Albert Camus)、马塞尔等人的著作就已经开始在美国广泛传播,而在此之后,梅洛-庞蒂、利科、德里达等人的著作也在美国传播诠释学和解构主义现象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现象学家在研究具体问题时,也是更多地借助了梅洛-庞蒂的知觉和身体现象学,例如伊德对技术哲学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地球》(Technologyand the Lifeworld: From Garden to Earth,1990)、《工具实在论: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界面》(Instrumental Realism: The Interface Between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 of Technology,1991)、《技术中的身体》(Bodies in Technology,2002)等;德雷福斯对人工智能和因特网的研究,主要著作有《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人工理性批判》(What Computers Can’t Do: 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1972)、《计算机还不能做什么:人工理性批判》(What Computers Still Can’t Do: 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1992)、《论因特网》(On the Internet,2001)等;希伦(Patrick A. Heelan)对科学哲学的研究,主要著作有《空间知觉与科学哲学》(Space Perception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1983)等;图姆斯(S. Kay Toombs)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主要著作有《病患的意义——医生和病人不同观点的现象学探讨》(The Meaning of Illness: A Phenomenological Account of Different Perspectives of Physician and Patient,1992),图姆斯的这部著作还曾因为成功地将现象学用于研究医学而在1997年获得了美国首次表彰现象学研究成果的爱德华G贝勒德奖;
其次表现在美国现象学谈论更多的是身体,而不是身与心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胡塞尔和梅洛-庞蒂所说的身体(lived body)以及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Dasein)已经是一种经验的 、具体的身体体现(embodiment)了。如此一来,美国现象学家所关注的问题就与法国现象学家所关注的问题相一致了,只不过前者所使用的方法和深入的领域更加多元化。
总结美国现象学的特点,伊德将此归结为两点:跨学科的研究和向未知领域的探索。伊德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思想上的原因。现象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其本身是没有主题的,它总是“关于……的现象学”;其二是历史上的原因。由于分析哲学的敌视,美国现象学只能从别的学科中寻求认同,加之现象学本身魅力,就吸引了各个学科的思想家。[16]美国现象学正是凭借着这些优势,才在今天发展成为美国哲学界的一大显学。
参考文献
[1][4]涂纪亮主编:《当代美国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8、199页。
[2][3][5][11][14]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版,第160、113、764、901、591页。
[6]汝信主编:《世界哲学年鉴(1991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页。
[7][8][12][13][16]Don Ihde. Consequences of Phenomenology.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6. P5、24、20-21、200-201、24.
[9]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10]胡塞尔:《胡塞尔选集》,倪梁康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0页。
[15]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韩树站译、陈荣生校,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6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