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未确知测度模型的组织发展架构分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三、对非家族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
    虽然专业经理人在华人企业未能占主导地位,但华人企业仍然重视对高级专业经理人的激励。华人企业对非家族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主要呈现如下四个特点:
    1.比较重视能力和业绩表现。美国企业是重视能力和业绩的典型代表,这归因于美国以唯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相比美国企业来说,华人企业的用人制度显然有重关系而轻能力之倾向,因为要保持家族控制就不可能很好地做到以能力为标准。但是,相比日本和韩国企业来说,华人企业更加重视管理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表现,在干部中推崇美式的能力主义[5](P129~131),特别是对外来管理人员更是如此。华人企业虽然也重视管理人员的忠诚意识,但并不像日本那样对他们有终身服务之要求。至于华人企业为什么更能引进美国业绩主义,这要从文化上探讨。华人的集体主义是偏向家庭集体主义的,但在家庭之外则表现出较强的个人主义,这一点接近美国的个人主义文化。因此,华人企业在尽量留住本企业关键管理者的同时,另一方面又能欣赏美式人才市场机制,认为只有不断到人才市场上去“买”最合适的管理者才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选择。无论是从内部提拔,还是从外部寻觅空降部队,华人企业一般都能做到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知人善任”。“知人善任”不仅是对专业经理人的莫大激励,而且还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经理市场,这对高层经理行为能起到约束作用。
    2.权力距离大,授权有限。华人企业仍不习惯授权,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人,通常由主要所有者担任。即使主要所有者不担任董事长,也会担任“名誉董事长”或“终身董事长”,成为幕后的掌门人。而且,主要所有者采取多重任职的方式,在集团内兼任多个公司的董事长,对整个集团实行层层控制。例如,李嘉诚不仅是长江实业的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而且还兼任和记黄埔和香港电灯等公司之主席。虽然很多人反感用人疑人的做法,但是到他们自己开设公司时,却又效法旧上司的家长式管理方法,忘却了自己正是为了摆脱这种诸多规限的企业文化而创业的[6]。何以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在法制不健全和充满机会主义行为的华人社会,担保成本太大,也就是说人们的可信度比较低。如果授权太多或监督不力,显然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只有适当授权和加大监督才能减少代理成本,也只有把资产交给家人和亲信管理才是可信的。其次,华人重“权”的性格也决定了上司对下属的有限授权,而且授权模糊。因为一旦管理契约制度化,剩余控制权就会减少,这显然违背了华人习惯于自由使用权力的意志,构成对“家长权威”的挑战。有限授权虽然不利于经理能力的发挥,造成剩余损失,但是在约束经理机会主义行为方面却是有效的。
    3.以“情”加固私人关系。监督虽然可以减少代理人的担保成本,但同时也会带来可观的监督费用,比如建立庞大的保安、验货、审计、出纳、会计等制约和监督体系。我国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刘永行对此有深刻的体认,他在参观美国一家饲料企业后发现,他们凭着契约信誉省去了许多监督环节的成本[7]。而且,有限授权和过度监督也会降低代理人的积极性。如何做到既授权又减少代理成本,同时维护所有者的权威,可以说是华人家族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华人企业特别重视以“情”加固私人关系的方式,达到提高外来经理的忠诚度,以及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华人企业强调管理人员的能力并不意味轻视忠诚,甚至把忠诚作为第一考量,只是华人相信通过给予好处和用“情”感化的手段能够达到使他们忠诚的目的,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感恩文化。对于中国人来说,“关系”不是简单的业务关系,关系中包含“情”的成分,情可以促进关系的加深。有了情作为基础,关系之人便会着重于长期的互惠,而不太会因一时的得失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所以用“情”作为激励手段是华人企业的一大特色。连号称“铁锤”管理的王永庆也认为,“做任何事情都是经营,经营要懂管理,管理不外人情,人情便是管理”。王永庆曾创造过“五顾茅庐”的佳话,他的五次登门最终打动了丁瑞央的心,同意出任副总经理,为台塑此后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这种以情收买人心的做法在华人社会是十分有效的,它减少了许多监督成本和担保成本,同时也维护了所有者的权威。
    华人虽然把家族成员作为“家人”的硬核,但根据对家庭有利之需要常把一些“外人”拉进来当作“家人”看待,即以“荣誉家庭成员”[2](P290)的身份出现。在华人企业,被拉进来的“荣誉家庭成员”通常是那些对家族事业能起重要作用的高层经理人员。不管是通过何种关系进入“家人”圈,华人企业对他们都做到关怀备至、厚爱有加。比如说,每遇不景气必须裁员之时,华人企业先裁遣低层人员,而把资深之高级经理人留下来共渡难关,体现以道义情份为重。与此相反,欧美国家企业在不景气时多数先裁遣高级职员,体现以效率与成本为重。在华人企业界,此般关系深厚正是专业经理人做事环境的最高境界,对他们不能不说是一种有效的激励。但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一般的经理人,即使他们能力强,华人企业通常会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以一种比较理性的态度对待他们。这种做法使中层管理人员难有上升的通道,故而他们离职他就或自行创业,导致企业经常处于中层干部的匮乏状态中[8]。
    4.实行高薪报酬制度。薪酬虽然不是唯一的激励手段,但无论何时都是最重要的激励形式之一,因为它不仅是个人工作的回报,也代表对个人的能力和成就的肯定。美国崇尚个人英雄主义,注重经理能力和业绩表现,习惯以高薪进行激励。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对全球CEO收入情况统计表明,美国CEO的薪酬是普通工人的34倍,欧洲大陆的CEO薪酬是普通工人的约20倍[9]。但在日本,大企业高级经理人的平均收入大约是普通职工的17倍。华人虽不像美国人那样崇尚个人主义,但相比日本表现出更浓的个人主义色彩,华人企业因此更加注重外来经理人的能力和业绩表现,通常以高薪激励高级经理人,从同行企业以高薪挖人也是华人企业惯用的手段。据1997年的调查显示,香港经理人的薪酬已超过东京的经理人,成为亚洲受薪最高的经理,甚至与美国公司CEO的年薪相差不多。对于那些忠心耿耿的高层经理,华人企业除给予优厚的薪金外,还会对他们进行额外的补偿,通常以年终派发“红包”的方式给予私下奖赏。另外,在福利方面,高层经理也能够享受优厚的汽车、住房、退休金和俱乐部会员资格等待遇。
    从1980年代以来,欧美企业特别是美国企业开始注重经理的长期激励,基本薪资在整个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而股票期权的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逐渐实现高级管理层向所有者转化。据统计,目前世界500大企业中至少有89%实行了股票期权,日本企业也在积极推行股票期权制度,如索尼、日本电气等上市公司实行了股票期权。但是,华人企业由于要保持家族控股地位,对实行股权激励仍相当保守。所以,专业经理人尤其是中下层经理在华人企业中难以成为有归属的所有者,除非“跳槽”另立门户。日本学者原口俊道在台湾调查发现,尽管台湾企业的管理干部具有较强的晋升和成功意识,但是他们的归属意识比一般员工差,很少有人愿意长期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大多倾向于去高工资的岗位[5](P160~162)。
        四、结 论
    华人大型企业之所以家族色彩浓厚,不仅仅是因为华人企业对家族经营有特殊的偏好,这只是现象的表层;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在一般信任较低和法制很不完善的环境下,聘请专业经理人的代理成本太大,相反启用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能够有效防范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代理成本。当然,华人企业家也非常重视启用专业经理人来帮助发展家族事业,不过那些能被委以管理重任的非家族成员通常是一些与主要所有者关系密切和可信任的人,而且华人企业善于用“情”来加固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对华人企业的经理激励机制所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种影响不仅涉及到精神层面的激励,而且还涉及到物质层面的激励。例如,对于担任经理职务的子女来说,不仅有来自家庭责任和情义的激励,还有来自对家庭财产继承的强大激励。在华人企业,往往是“关系”越密切、“感情”越深厚,物质激励的程度也越强烈。所以,无论是家族经理还是非家族经理,他们对家族利益都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和“忠诚度”,能够较好地实行自我激励与约束,从而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
    然而,重视“关系”和“情”的激励作用,就难免不产生差别对待了,从而使外来经理人尤其中下层经理人员缺乏归属感和长期激励;同时,对“关系”和“情”的重视很容易导致“人治”现象,使管理制度难以规范化。尽管以血缘为基础的关系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但它难以获得专业化管理收益,而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化,利用关系进行激励的作用就变得越来越有限,相反,关系的组织费用呈急剧递增趋势,因而不能支撑庞大的企业规模。所以,在竞争日益全球化的环境里,如果华人企业不甘愿当配角的话,就应该对经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所调整,不能过分依赖“关系”和“情”的激励作用,而要注重推进包括股权等制度化的激励措施。当然,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还需要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和法制水平的提高。笔者认为,以上论述同样适合于我国民营企业,因为我国民营企业与海外华人企业具有相似的社会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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