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标准是用来评价作品思想性的。所谓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是指从作品题材、主题或形象、意蕴中所显示出来的关于社会、政治、道德、宗教等方面的思想观点,及其对读者所产生的思想力量。在进行文学批评时,运用思想标准来评价文学作品要抓住三点:
一是作品是否具有艺术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指作品通过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生活所达的正确与深刻的程度。真实是艺术的生命。巴尔扎克说:“获得全世界闻名的不朽的成功的秘密在于真实。”这不仅要有生活真实,更要有艺术真实和情感真实。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能展示生活本身的客观意义和认
识价值,而且一部作品的思想容量以及作家的情感也是通过真实性来体现的。因此,一部作品真实与否,真实程度如何,也就体现出它的思想认识价值的高低大小。如果一位作家能够站在时代的高度,通过广泛深入的观察、体验、分析和研究,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真实地反映出社会风貌和时代特点,这样的作品思想性便强。
二是作品是否具有进步倾向性。作品的倾向性是指作品对社会、人生、历史发展趋势等的理解、认识、追求和主张。倾向性表现着作家对生活的判断和评价,表现了他的是非爱憎,并以此而影响读者的思想感情和是非判断,因而是作品思想性的重要内涵。评价古代文学作品的倾向性,主要是看其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以及在历史上有无进步作用。评价现当代作品,作品的倾向性表现在反映历史发展的趋向,表达人民大众的思想、要求和愿望,看其能否独到地揭示现实问题,体现终极关怀,能否引导人们追求光明,走向进步。当然,作品的倾向性应当从作品的情节和场面描写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要特别地把它指点出来,作者的见解越隐蔽,对于作品就愈好。
三是作品是否具有积极健康的情感性。一部作品要产生思想影响,不是靠“标语口号”式的抽象说教,而是“以情动人”。情感有健康和不健康、积极和消极之分。在评价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和价值时,要求分清情感的性质,主张作品从整体上表现对人的心灵有积极影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情感。
思想标准的以上三点,在批评实践中是互相联系而且与艺术标准密切相关的。
2.艺术标准
艺术标准是用来衡量文学作品艺术上高低优劣的尺度。所谓艺术性是指作家的艺术才情、气质、修养和创造能力等各种因素在其所创造的作品中所显示出来的艺术魅力及其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运用艺术标准时,要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文学形式的独创性与完美性。对文学作品来说,文体、语言、结构、表现手法等是文学形式要素。由这些要素构成是否符合艺术的形式美法则,是衡量作品有无艺术性或艺术性高低的标志。艺术性高的作品,在艺术形式上一般表现为语言生动而充满张力,结构有机统一而设计精巧,表现手法新颖多样而恰到好处,体裁选用符合内容实际需要等。
二是艺术形象的生动性与典型性。首先要看塑造的形象是否气韵生动,即所谓“呼吸吹动,生气灌注”;其次要看是否具有独特的典型性,所谓“独辟蹊径,卓然自立”;再者要看是否具有鲜明性,所谓“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最后还要看是否具有凝练的概括性,所谓“以少总多,情貌无遗”。具有以上四点的艺术形象,就可能成为“这一个”而达到典型高度或新的创造高度,成为艺术性高的一种标志。
三是审美意蕴的丰富性与深刻性。意蕴是深潜于文体和形象之中又漫溢于其外的韵调、情感、思想和精神。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艺术作品“要显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蕴”([德]黑格尔:《美学》第l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页)。一般说来,意蕴要求两个基本着眼点:一要看其是否深刻;二要看其是否丰富。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就是讲究既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又要有“象外之象,味外之旨”。如陶渊明的诗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可以说是有意蕴的代表。
四是鲜明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一般而言,愈是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的作品,就愈是容易引起世界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关注,愈是容易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这需要创作者从题材选择、主题开掘、人物塑造、语言表达、结构安排等各方面体现自己的民族特色。我们的文学就应该像毛泽东当年所提倡的那样,体现出“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用我们的民族语言,塑造文学作品的民族形式,形成我们的民族风格。
由艺术标准的具体内涵可以看到,艺术标准与思想标准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越是深层的批评,艺术标准与思想标准就越难分开。例如进入到意蕴层级时,艺术的批评同时也成了思想的批评,因为文学批评的标准是具有整体性的。因此,在实际的文学批评中,思想标准和艺术标准是密不可分的,作家在选择题材、提炼主题、艺术构思、艺术传达的整个创作过程中,文与质、内容与形式都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任何脱离文学作品整体有机性而片面地、孤立地分析作品内容或形式的批评,都不可能正确地分析、评价作品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